作者:
H25566 (H2大大)
2016-12-19 22:21:491. 自介:司法官三試應考生
2. 對象:司法官三試第一梯次地第二組組員
3. 目標:先彼此熟絡並共同擬定口試策略
4. 原因:一起考上!!!!!!!!!
5. 地點:line或台北約出來
6. 時間:再議
7. 方式:再議
8. 範圍:有多少討論多少
9. 人數限制:4
10.解散條件:沒人參加/三試結束
11.運作規則:再議
請同梯同組組員站內信給我
並請同時附上准考證照片~ (希望是真的組員加入T_T)
准考證僅提供內頁有入場證編號及考試日期證明即可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