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uaaukw (晨曦之憶ã€)
2016-05-14 05:00:25貳、文章與言論規範
二、本看板對於言論表達方式規範如下述。
3. 於本看板發表不當言論者,
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並處之7日有期水桶。
對於情節嚴重者,板主得加重處分,最高處之無期水桶。
下述之行為皆屬不當言論,由板主主觀判定。
(5) 具挑釁或引戰意味之言論。
噓 skdup677: 2.糞作,肥宅最愛 05/13 23:17
本板是專板不代表你可以攻擊別的遊戲。
skudup677 水桶14日
Nuaau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