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府擬用「新新併」為由與新壽解約

作者: TCB006 (TW cooperative)   2025-10-09 14:07:24
原文標題:北市府擬用「新新併」為由與新壽解約 法界人士:法理上難行
原文連結: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9059826?from=edn_newestlist_cate_side
發布時間:2025/10/9
記者署名:朱漢崙
原文內容:
北士科T17、18做為輝達台灣總部卡關,新光人壽擁有地上權,傳出北市府擬用「新新併
」為由解約新壽,副市長李四川今日也證實此說法。但法界人士認為,法理上恐難行。金
融機構整併,所有的業務與契約都是由合併方概況承受,因此,北市府認為能夠用「新新
併」使新壽成為消滅公司為由來重新行使同意權,恐怕不可行。
法界人士認為,倘若北市府的主張能成立,那麼所有的保單合約、存款、放款合約,新壽
的客戶全部都能主張從頭來過,反過來說,新壽也可以不認帳所簽的合約,屆時就天下大
亂。
台新金合併新光金之後,明年元旦,預計原新光金旗下的新光人壽與台新金旗下的台新人
壽將合併,新壽為消滅公司、台新壽為存續公司,將更名為「新光人壽」。屆時T17、T18
地上權主體變更需所有權人北市府同意。李四川今天表示,今年底假設新壽因為新新併要
來變更主體,北市府原則是不同意,「也許會依照合約來解約」。
法界人士指出,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立約公司出現體質嚴重惡化,以致缺乏履約能力時
,才有空間重新行使同意權,但現在新壽顯然並未出現這種情況,至少RBC(資本適足率
)還在200%以上,符合金管會的門檻,因此,北市府設想的作法,恐怕很難施展。
據知情人士指出,其實早在半年前,北市府曾經以此為由,要求新壽與北市府「合意解約
」,把T17、18讓給北市府,但被新壽拒絕,新壽也問過好幾位律師的意見,倘若北市府
以新新併為由強行收回T17、18的地上權,新壽不排除採取假扣押等行動,接下來整個情
況會更僵、更複雜,對輝達而言,即使再想要T17、18,屆時也會打退堂鼓。
據了解,輝達執行長黃仁勳8月初特別來台,當時就曾找北市府,希望北市府能接受輝達
與新壽之間的地上權合意移轉。對輝達而言,相較於北市府收回T17、18的出價,黃仁勳
的重點是「速度要快」,直接多出1億美元、2億美元,在全球AI巨擘看來根本不是問題,
如今問題僵住,黃仁勳對北市府也非常不滿,不解為何即使內政部已發聲現行的法規並未
不允許雙方的合意移轉,但北市府仍不能放行。據悉,黃仁勳為了T17、18,不只和新壽
董事長魏寶生,亦和台新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碰面會商,價格也是經由二人拍板達成協
議。周三上午,新壽董事長魏寶生和輝達美國總部開視訊會議,也確立儘管輝達有其物色
其他土地,但表達最想要的仍是T17、18。
一位知情人士指出,早在半年前北市府就已經把T12這塊地拿出來跟輝達談,但是黃仁勳
當時對T12沒看上眼,主要是這塊地的地主複雜,整合難度高是一大問題,也因此輝達才
正式要求經濟部、財政部國產署協助另覓他地來蓋台灣總部。北市府也非常清楚輝達的態
度,所以持續向新壽施壓。
心得/評論:
注意!注意!公司換名字後,所有保單合約、存款、放款合約,都可能不算數!?
北市為了nvda也算是操碎了心
作者: applegoodeat (蘋果好吃)   2025-10-09 14:15:00
北檢:蔣公子獻頭就沒問題了
作者: FncRookie001   2025-10-09 14:20:00
美國律師?
作者: jack7775kimo (阿龐)   2025-10-09 14:40:00
第一段「副市長李四川今日也證實此說法。」還在抹新壽放的消息?
作者: HAYABUSA1207 (怒髮衝冠為留言)   2025-10-09 15:19:00
現在就是北市府拼盡了全力 可惜法規阻擋 中央不願背書 選舉時又多了一把砍民進黨的刀
作者: darkangel119 (星星的眷族)   2025-10-09 18:26:00
是不是可以偷臭央行 愛怎麼幹就怎麼幹 隔天實施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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