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成文的規定
喜歡墨守成規 積非成是
那些營業員也笨
自己不去爭取權益
明明就沒有明文規定
還包含不合理提撥風險準備金
這就是要拿來擋違約的
但根本不足夠
風準金之後離職會還
但這幾年的利息都是公司賺走
券商就是一堆沒學歷的當頭
靠人情靠情勒
騙騙那些學店業務
就以為這是合法合規
還說公司規定就是這樣
自己不查證把勞基法搬出來就恍然大悟
※ 引述《little10606 (瑋狗)》之銘言:
: 營業員說違約交割 會被公司要求賠錢
: 名義是代墊 實際就是代賠
: 小錢全額賠 大錢就是分攤 分期賠
: 不想賠只能離職
: 實務上是真的嗎 ?
: 那這樣風險不就超大
: 他說做1e 獎金不到1000塊錢 還沒交稅
: 如果一個客戶違約五萬塊 不就整年做白工
: 有沒有比較內行實際狀況的 想了解
: 如果是真的 那不就血汗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