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自己就是個賭徒,
我知道選擇權作買方一定要盯盤,
必須維持100%地關注股市指數的變動,
但 7 月 30 日 依然還是發生樂極生悲,選擇權輸了21萬多,
我因為7月 23~25 日連續三天選擇權作買方都有獲利,
7月 25 日那天就賺了17萬多,
7 月 30 日13:00之前又贏了2萬多,
興奮過頭、得意忘形,
完全忘記自己還有下一筆 400 口 買權掛單沒有刪除,
就出門騎車吃飯,一到便當店發現竟然有400 口 買權已成交,
那筆400 口 買權花了 50 萬,
20分鐘就讓我輸了21萬多,
以我從事低階服務業月薪43000元 ,
等於20分鐘就輸了我 5 個月的薪水,欲哭無淚,
這是我投資股市28年以來第一次在這麼短的時間輸這麼多錢,
給我的教訓就是選擇權作買方一定要100%地關注股市指數的變動,
千萬不要下太多單,下到自己都搞不清楚到底下了多少單,
最重要的是一定先把掛單全部刪光後,再離開位置或出門,
我這次輸大錢不是我盤勢判斷錯誤所致,
竟然是因得意忘形導致的大烏龍,因而樂極生悲,
還好我在 7 月 30 日當天 5、6個小時後就恢復了,
以我的經驗,選擇權作買方最快在2分多鐘就可以贏10幾%,
如果買價格低於10的選擇權,甚至有機會贏100~300%,
因此選擇權作買方才是真的在賭,
現在有週選擇權,每週的週三與週五各結算一次,
每週三與週五結算前的 中午12:30~13:30那一個小時,
買權與賣權幾乎都會有大行情,
如果生性好賭、賭性堅強的人,
可以在每週三與週五結算的中午12:30~13:30 作選擇權買方,
保證超級刺激,很有機會賺到大錢,但也很可能會賠翻,
選擇權作買方才是真的在賭,
以我這位賭徒的標準來看,
選擇權作賣方賭博的成份其實並不大,
作賣方就是大概略地分析大盤未來兩三天內的走勢,
作賣方就是當莊家像房東一樣收房租,穩穩賺,
以我近 3 個多月投入30~45萬,
平均一個月可以獲利2~3萬,輸贏非常小,
可謂是小賭貽情,
跟選擇權作買方相比,風險非常小不足掛齒,
大盤與期貨指數在90%的時間,都是呈現相對平穩,波動並不大,
有大事發生時就不要做賣方就好,
選擇權的時間價值在結算前流失得非常快,
保守一點就只作與現在的大盤與期貨指數相差800點以上的買權及賣權的賣方,
而且只作週選擇權,不要押單邊,最長放1天多就平倉,
作賣方基本上是100%會獲利,
不喜歡、討厭、害怕賭博的人就不要碰選擇權就好,
我開宗明義地承認就是一位賭徒,
我從來不作投資,就只愛賭博,
選擇權是一個非常公平的賭局,
超級適合喜歡追求刺激、很愛賭的賭徒來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