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終於有時間說明一下了,也許是我說的不夠清楚,也許是你意會的有偏差
關於很多人說淨值問題一併說明
我說早就先買了,"不是ETF的資金先買"
以下舉例說明(既然說是舉例,就不要再有人說有法律問題,這些都是討論)
以長榮為例
某自營部在一個月期間內買進長榮,均價150元
某ETF在近10日內由集中市場買賣轉倉至ETF,ETF買進均價170元
https://upload.cc/i1/2024/03/27/fycLIQ.jpg
ETF也符合規定在10個交易日內買滿9成資金
沒有提早偷買,所以沒有法律問題,因為買的是自營部
但這1張2萬元的價差誰賺走? 原本豆腐軍想賺得這個價差誰賺走?
當然是自營部
為什麼ETF淨值沒有甚麼變化? 因為建倉均價在170多元,現在股價也在170多元
淨值是能有甚麼變化?
對於ETF長期持有者,這點價差根本不值一提,頂多成本墊高了一點
對於ETF想做價差者,你已經沒肉了,因為成分股股價已經超過近期市場價值一點了
影響最大的,就是當初想吃ETF豆腐的,結果反被自營部倒貨吃豆腐
對於ETF券商來說,有沒有違法我不知道,但至少不講武德
之前也說過了,金融市場每個法人都是豺狼虎豹
你又到底有甚麼本錢和智慧跟別人鬥啊?
最後再說以一次,以上都是舉例和討論,所以沒有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