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槓桿反向ETF買賣條件,永豐金另訂規定?

作者: dass (金臂魔力)   2023-08-26 09:19:47
槓桿反向ETF買賣條件,永豐金另訂規定是否合法?
最近想要買正2商品,無法下單問了一下身邊同事同學,上網搜尋一下做功課才知道,臺
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第四條:
委託人首次買賣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
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
二、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
三、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
(含)以上。
四、有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或槓桿反向指數股
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進成交紀錄。
委託人得採足以確認為本人及其意思表示之通信或電子化方式向證券商申
請。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0107
上週買了10筆權證交易後,親自到台銀證券現場簽署了3份文件(含基本測驗)已符合資
格可購買槓桿反向ETF。
同樣在永豐金也買了10筆權證交易後,但要線上簽署才發現永豐居然沒有槓桿反向指數股
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風險預告書,但有看到一個槓桿反向期貨ETF檢核測驗表,裡面條
件也是寫,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於是就先做測驗也通過顯示已簽署了

以下為永豐簽署中心截圖,找不到槓桿反向ETF風險預告書



以下為槓桿反向期貨ETF檢核測驗表,已通過測驗截圖


最後致電永豐金證券才知道,還真的沒有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風險預告
書,但是就把但書條件寫在指數股票型ETF風險預告書。這明顯應該是不同的2份風險預告
書,沒想到用這種方式便宜行事,接著又跟我說,不是購買十筆權證就可以,永豐還有另
外的規定,成交價格等於或大於0.1以上者且10個交易日每天至少成交一筆才符合資格。
以下為指數股票型ETF風險預告書截圖,最下面黑色框框處可看到永豐金自己要求成交價
格等於或大於0.1以上者且10個交易日每天至少成交一筆才符合資格。



無法理解為何成交價格為0.09就不算交易,永豐金收了我的手續費,然後該公司可以不承
認這筆交易自行認定不符合,而且還有限定要分為10個交易日,同一天購賣10筆也不符合
規定,該公司竟然用風險控管這個理由草草回覆我,那既然我不符合資格為何還可以寫槓
桿反向期貨ETF檢核測驗表並通過測驗,居然也說可以先填,但這又不關風險控管?何況風
險控管不是永豐金隨便說了算,即便是定型化契約也有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不是
你永豐金隨便訂,收了投資人手續費然後說0.09這筆交易不符合資格,既然如此最近一年
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含)以上,這個條件你怎麼
不去也訂風險控管的條件。
至少就我所知元大、台銀等幾家,都是依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
法第四條的規定在辦理,永豐金自己還可以增加條件,應該明顯算違法了吧,不知道哪天
會不會要買100元以上的才算數,一副我們照SOP處理,你要找金管會申訴就去吧,實在令
人無言。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3-08-26 10:02:00
五樓正解手續費規定是0.1425% 打折的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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