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高雄銀甲特以其資本公積分派現金情形

作者: IanLi (IanLi)   2023-03-24 22:31:26
※ 引述《kinki5566 (近畿小子5566)》之銘言:
: 同樣是盈餘小於OCI,高雄銀就可以拿出資本公積配特別股,
: 反觀開發金乙特,單純就是經營不善,資本適足率不足發不出來而已,
: 而不是什麼法規不准
: 開發金乙特股東表示:
我覺得可以討論,可以看錯,但是隨便牽拖不會讓您進步,就
讓我當一下人工ChatGPT...
高雄銀行於2021年01月發行甲種特別股,依據一○九年度申報
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公開說明書
(3) 股息發放:本公司年終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
捐外,應先彌補歷年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提列或迴轉
特別盈餘公積後,就其餘額,得優先分派甲種特別股當年度得
分派之股息。本公司對甲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
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甲種特別股股息,
或因甲種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將使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法令或
主管機關所定最低要求或基於其他必要之考量,本公司得決議
不分派甲種特別股股息,特別股股東不得異議。本次所發行之
甲種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
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特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
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
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 (
如本公司股東會決議發放股息),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
(4) 超額股利分配:甲種特別股股東除領取本項第二款所述之
股息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
本之分派。
爾後2022年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通過修改高雄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第六 條 之一
本銀行特別股之權利義務及其他重要發行條件如下:
一、本銀行年終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先
  依本章程第卅五條規定,彌補歷年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
  積,及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就其餘額,得優先分
  派特別股當年度得分派之股息。若金額不足分派特別股公
開說明書所訂股息率,本銀行於無累積虧損時,得由超過
票面金額發行特別股所得之溢額資本公積分派。
因此擴大了特別股股息的發放來源,所以公司董事會有了依據
得以決議甲種特別股以其資本公積分派現金。
目前發行特別股發行溢價得到資本公積六億元,在重設前每年
特別股股息率為3.1%約可派發19年。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3-03-24 22:41:00
覺得就是有人買東西不看說明書,現在來靠北
作者: hahahalalala (天之驕子)   2023-03-26 00:27:00
推 求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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