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TDR研討會引發迴響 中華人權協會促請重

作者: Hertner (sky's the limit.)   2022-09-30 20:55:16
原文標題:TDR研討會引發迴響 中華人權協會促請重視人權、盡速修法
※請勿刪減原文標題
原文連結: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071106
※網址超過一行過長請用縮網址工具
發布時間:2022/09/27 13:10
※請以原文網頁/報紙之發布時間為準
記者署名:王冠仁
※原文無記載者得留空
原文內容:
https://i.imgur.com/gamH9aW.jpg
昨天舉行的「有價證券的正名與人權保障」研討會。(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昨天有多名學者出席「有價證券的正名與人權保障」研討會,
引起廣大迴響;近年來「台灣存託憑證」(TDR)在金融市場日益熱絡,也衍生不少法律
問題,知名案例就是連一鮑魚負責人因炒作TDR,遭法院依違反證交法判刑18年。有學者
認為,這類案件已侵害人權,中華人權協會與中華民國台灣法曹協會今天再次發聲,促請
金管會與司法機關應重視人權,也呼籲政府應盡速修法。
2016年,連一鮑魚前老闆鐘文智,遭控炒作6檔TDR,獲利4.9億元,台北地院將他依違反
「證券交易法」重判18年,裁定5000萬元交保。
法界人士指出,台灣存託憑證(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TDR),是指該企業已在國
外上市,另外在台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以存託憑證掛牌,進行募資。不過,TDR是否
為「有價證券」且受「證券交易法」管束?長期以來都受到廣泛討論,因為主管機關在當
年TDR萌生之際,沒將其視為證券交易法中的「證券」,而是事後才回頭認定。
與會的文化大學法學院教授戴銘昇說,台灣第1檔TDR是1998年發行的「福雷電TDR」。但
主管機關在1987年發布的00900號公告,不可能預先將TDR納入,且該公告的適用前提是「
外國」有價證券,因此TDR尚未被核定為證交法上有價證券。事後TDR交易衍生爭議,主管
機關才回頭去找00900號公告,把TDR當成「證券」來管理。
法界人士還說,如果TDR不算是證券,但過去接觸TDR、遭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而判刑的
投資人,可能都成為冤獄被害人。
中華人權協會與中華民國台灣法曹協會今天發出新聞稿,台灣是法治國家,法院判刑必須
依照法律,然而TDR至今是否被納入證券交易法仍不明確,主管機關應盡速修法。同時促
請金管會及司法機關重視人權,不可漠視憲法「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
進而對法律修正前未涵蓋的投資行為寬鬆解釋,以有爭議的行政命令對投資人以刑事責任
處罰。
心得/評論:
一直覺得這件事情蠻弔詭的,
TDR從剛開始大部分人不熟悉,
到現在有在交易的人多少都聽過甚至買賣過,
多數人應該都是把TDR視為有價證券的一種,
但是主管機關先是在法律上的定義模糊不清,
等到發生問題的時候,刑罰的判決又有爭議,
這種情況從任何一個人權面向來說,好像都不是很合邏輯的情況,
(雖然金管會類似的事蹟很多就是了)
如果法律本身界定不明確,後續任何事後補充看起來都說服不了人,
這樣對任何一個市場參與者來說,都不是好現象吧?
那這樣金管會遲遲不修法的原因到底是?
※必需填寫滿30字,無意義者板規處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