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財部函釋合憲 中鋼補繳8億營利事業所得稅

作者: DrowningPool (My broken dreams)   2022-04-29 18:56:34
原文標題:財政部函釋合憲 中鋼確定要補繳8億營利事業所得稅
原文連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6277049
發布時間:2022-4-29
原文內容:
中國鋼鐵12年前與子公司中龍鋼鐵合併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列舉主張扣除前10年虧損金
額來計算應繳稅額,但國稅局引用財政部函釋,認為虧損額應扣除轉投資利益,要求中鋼
補繳8億餘元稅款,中鋼不服官司敗訴確定,認為財政部函釋違憲,聲請大法官釋憲;憲
法法庭今判財政部函釋合憲,但所得稅法跨年度盈虧互抵的但書規定,仍應以法律或命令
明定為宜。
中鋼2010年與中龍合併申報營所稅所得額約392億元,兩家公司計算過去10年共虧損約96
億元,認為依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392億應扣除96億後,再來計算稅金。
高雄國稅局援用財政部1977年函釋,指出中鋼、中龍過去10年雖虧損96億元,但同時也有
轉投資收益85億元,因此相抵扣除後,應只有虧損11億元,作為所得額392億元的扣除額
;因此,國稅局認定中鋼少申報約85億元的應稅所得,要求補繳超過8億元的稅款。
中鋼不服國稅局重新核定虧損額的處分,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主張財政部函釋違反租稅
法定主義等原則而違憲,2018年12月聲請大法官解釋。
憲法法庭判決認為,財政部1977年函釋沒有牴觸憲法租稅法律主義,也不違反憲法平等原
則,但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的跨年度盈虧互抵制度,政策選擇影響國家財政、
經濟與產業發展,並涉及人民租稅負擔,有關該管稽徵機關核定各期虧損的基準,仍以法
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的命令明定為宜。
心得/評論: ※必需填寫滿30字,無意義者板規處分
這麼辛苦的讓利下游
結果政府收稅依舊沒在讓
翁董現在不知做何感想? 
嘻嘻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22-04-29 19:33:00
肛門炸裂
作者: douglasc0904 (我要發達......)   2022-04-30 09:48:00
黑鋼就落榜仔,年紀也快40了,筆試矇過面試也會再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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