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boo (我是陳米布)
2022-03-13 23:09:00以訛傳訛實在是太多了
什麼有這種問題的人要有私人理財顧問了
那種職業叫做"會計師"
大家都不找會計師的?找個會計師付點錢諮詢一下就知道了
還說什麼不會那麼容易碰到670萬
你們都不報所得稅的?都單身?這計算是家戶報稅
有點水準的家庭都會碰到好嗎....我下面解釋一下
海外所得超過670萬要繳20%這句話是錯的!
海外所得670萬免稅也是錯的!
台灣海外所得免稅只有<100萬,不是100萬喔,是小於一百萬台灣政府放過你
因為滿一百萬這個100萬全部都要計算
推文有人說得正確,這是基本所得額超過670%才要"考慮"20%的基本稅額
"基本所得額=/=海外所得""基本所得額=/=海外所得""基本所得額=/=海外所得"
基本所得額=以下六大稅基加起來
(一)綜合所得淨額(即一般結算申報書中稅額計算式之AE或AJ+AL金額)。
(二)海外所得:指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地區
來源所得,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未達100萬元者,免予計入;
在100萬元以上者,應全數計入。
(三)特定保險給付: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
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33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
(四)未上市(上櫃、興櫃)股票及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
(五)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
(六)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
看到(一)沒有?你在台灣繳稅的所得要加進去
還有股利也要算
你如果是年薪三百萬大大,假設完全沒有股利和保險收入,其他只有海外所得
那你海外所得370萬就要考慮了誒!
而且這個是"家戶計算所得",你不用是年薪三百萬大大
你跟老公or老婆年薪是要加起來申報的
一人一百五,算一算就要考慮了
2020-2021這兩年在海外賺到幾百萬的一堆,除非你台灣完全沒收入啦
不然怎麼會覺得670萬很難達到?黑人問號
只是說,達到670萬之後不一定要繳稅
簡單來說你台灣如果有繳稅,你基本所得(上面加起來)x20% <台灣繳稅
基本上就不用繳,國稅局看你有繳稅就放過你
你台灣沒繳稅,為了公平正義,麻煩你繳稅了,至少20%
是這個意思
沒有人抓你是因為你可能金額太小了,懶得理你
現在國稅局補稅單很勤勞
隨時都可能被抓到
所以不要亂教
逃漏稅會罰到脫褲子
→ ibetitisnot : 慢慢賣阿 一年賣670萬很夠用了吧 03/13 16:01
→ ibetitisnot : 前提是要賺到這麼多 03/13 16:02
所以這是常見的錯誤觀念
推 pg2000 : 不用想那麼多啦..賺到需要繳稅多難啊 03/13 16:22
不會啊前兩年賺到的人一堆
噓 chensonic : 不是海外所得670萬,是基本所得670萬 03/13 16:22
終於有個正確的
推 YumingHuang : 670萬是扣完成本手續費的淨得..淨得有這麼高就分開 03/13 17:01
→ YumingHuang : 賣吧.. 03/13 17:01
除非台灣沒所得才是這樣看
推 xlioiri : 借標題,如果是用美國證券商賣出後,再匯回台灣會 03/13 17:07
→ xlioiri : 繳稅嗎? 03/13 17:07
→ MIT5566 : 匯回就要啊 03/13 17:10
推 iamala : 看匯回的帳戶性質啦... 03/13 17:14
你匯款的時候就要填理由了
因為台灣和美國沒有稅務協定
所以美國不會提供給台灣政府你這錢哪來的
但我們國稅局不是白癡
你匯回台灣的時候就會叫銀行卡你了,叫你寫理由申報
單據要請券商整理好(複委託就是國內,海外券商就是一些交易紀錄)
大額的他就會抓了
台灣逃漏稅 追溯七年 追溯七年 追溯七年
你現在匯回來沒有報,七年內國稅局看到你收到好多海外匯款
越想越不對勁可以叫你補資料申報的
跟國稅局打官司的勝率可以去問問律師或者是那些大牌藝人
或者是找個會計師問問
十個有九個律師費會超過補稅罰單
推 xlioiri : 不懂耶,那如果我先匯等值1000萬台幣過去,投資1年 03/13 17:18
→ xlioiri : 後停利,然後先匯回800萬,這樣要繳稅嗎? 03/13 17:18
推 dalyadam : 會扣掉成本啊 03/13 17:22
推 xlioiri : 可是我1000萬過去,說不定分好幾次回來,這成本怎 03/13 17:25
→ xlioiri : 麼計算 03/13 17:25
推 s860134 : 你分年匯回就不用 03/13 17:27
→ s860134 : 國稅局追稅查不到海外帳戶 03/13 17:27
→ s860134 : 每年要匯回超過650萬的人應該有自己的財務顧問不會 03/13 17:28
→ s860134 : 問版友了 03/13 17:28
你去問會計師,他會跟你說國稅局有機會七年內加起來問你是不是分批匯款
跟你說不會啦國稅局哪會查你這小咖,記得到時候國稅局告你的時候請他分擔律師費
推 xlioiri : 所以說我假設我3000萬過去,然後獲利後請家人也開一 03/13 17:29
→ xlioiri : 個海外帳戶,然後利用兩個帳戶,分別匯回660(共132 03/13 17:29
→ xlioiri : 0)這樣還不用繳稅!? 03/13 17:29
國稅局最喜歡追查家人不同海外帳戶
你這個叫做用人頭逃稅
國稅局沒那麼笨,一次都是查全家匯款回台的紀錄,順便可以查贈與稅
你說,哇那我找那種沒有血緣關係的人當人頭匯款就好了?
對,沒錯,越沒關係越好,最好是個路人
會計師會跟你說會有道德風險,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可以當作不知道有這筆錢
"什麼匯款?我沒收到啊"
順道一提,你如果從美國匯到在英國念書的弟弟的戶頭再匯回台灣,叫做洗錢
這種等級的操作,國稅局查得到
會計師會跟你說你這太天真,多少台商早就在操作
噓 benjelly : 都賺670萬了 記得還你父母的60萬 03/13 17:31
→ babyMclaren : 太強了 03/13 17:32
→ s860134 : 簡單來說 稅制分為 A 綜合所得稅額 B 一般所得稅額 03/13 17:43
→ s860134 : A 為累進稅率最高 50% B 為固定稅率 20% 03/13 17:44
→ s860134 : 50 ->40% 03/13 17:44
→ s860134 : A=你的境內收入=國稅局查得道的收入 03/13 17:46
→ s860134 : B 則是 A+ (海外收入)=國稅局查的到+你海外申報 03/13 17:47
→ s860134 : A 計算方式=(境內所得 * 累進稅率) * 累進稅率-免稅 03/13 17:49
→ s860134 : B 稅額的計算是直接 * 20% - 免稅額 670W 03/13 17:50
→ s860134 : A要繳的稅 和 B要繳的稅兩者取最大值 就是你要繳的 03/13 17:51
→ s860134 : 如果是 B 比較大,你繳完綜所稅還要繳 A和B的差額 03/13 17:52
→ s860134 : 也就是實際要繳 B 算出來的稅額 03/13 17:52
→ s860134 : 抱歉 上面B 的稅額計算是 (B - 670W) *20% 才對 03/13 17:54
這位大大說的是正確的
看不懂自己上網查
推 k63815 : 天才 03/13 18:03
推 pkro12345 : 天才 03/13 18:15
推 truthzero : 這什麼爛問題...賣掉當下就是已實現,誰管你後面買 03/13 18:33
→ truthzero : 什麼 03/13 18:33
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