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制度的問題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08-22 16:35:41
※ 引述《af2486 (War Traveler)》之銘言:
: 最近因為看到一個可以空的標的,因此想要融券來做空
: 卻因為接近除權息時間了,依規定停券不能融券
: 而之前融券放空的人時間到了也需要強制回補,會有嘎空風險
: 但這段時間,卻看到只有法人或基金才可參與的"借券"卻大量增加,股價持續下跌
: 等於這段下跌的肉,只有法人吃的到一般散戶吃不到
: 想請問:
: 1. 為何借券遇到股東會除權息不用強制回補、但散戶融券卻要強制回補?
: 2. 股票借給法人,如果借券法人在除權息最後過戶日前已賣出,則權益補償返還之股息
: 股利就不用課稅!這樣大股東不就都可以借券給法人賣,領股利又不用繳稅
: 這不用繳稅的理由為何呢?
: 謝謝
推文大多只說自然人可以借券, 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1,2,
因為內容字較多, 用回文回覆一下
問題1,2的根源是同一件事, 融券賣出的股票是中間人(券商)在所有人
不知情的情況下[挪用]去賣的(當然是合法才能這麼做)
就像銀行收了A的存款1萬,然後B向銀行貸款1萬,這時A的存摺顯示
A有1萬的餘額, 而B有實際的1萬可以用, 當A要領1萬, 銀行會拿
還沒借出去的錢給A, 只要不要發生擠兌, 正常情況下不會出事.
換做股票, A融資買一張台積電, 券商把這張融券給B去券賣,
被C買走. 這下A, C都是台積電的股東, 平常沒事就沒事, 但是
一到股東會投票或要配股配息時, 明明只有1張, 卻有2個持有1張
的合法股東, 這一定會出事, 所以到這些牽涉股東權益的重要日子
之前, 一定要把這個總股東持股數多於實際股數的問題解決.
你不可能強迫A,C賣股對吧? 這時當然就要求B把股票補回來,
只要B從市場補回1張, 整個股權數不對的問題就解決了.
(編輯更正: A, C賣股也不會解決問題, 只是換不同人合法持有台積電,
除非券商自己買進1張台積電, 再把對B的融券改成借券, 但這樣券商
變成要多承擔1張台積電的不必要風險,對券商來說,解決事情最簡單的
方法還是叫B還券)
至於借券, 就是出借人清楚知道我要把股票借給別人, 於是出借人A
和借券人B在公開平台上達成借券交易, 當公司要去抄錄實際股東名冊
時, 會知道該把投票權,股票,股息等權益給B而不是A, 所以配息時A沒
有所得, 當然不用繳稅, 是由B去負責繳相關稅費(如健保補充保費),
但是本來A該拿股息,平白少掉除息這段市價,B不出同額補償,沒人會借,
所以合約自然會簽一個要補償股息的合約.
至於你說大股東出借就不用繳稅, 但是這中間有什麼風吹草動, 他
沒收回之前也不能賣, 投票還有可能會投輸別人, 不是人人都會想
做這種事. 另外也不一定找得到人真的要借這麼多券(人頭假交易
有成本且不合法在此不論).
編輯更正: 原股東需繳相關稅負且規定有些複雜, 詳見下方gowet文
的推文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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