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Robinhood GME 限買五股

作者: aalluubbaa (wenwenyenyen)   2021-01-30 00:47:14
其他的不評論,但是你如果借券要負擔的只是每次配息
那一堆沒配息的股票怎麼辦??
我找一個沒配息的股票 用你的制度 每天借來空
因為不用保證金 所以一支股票只要配息歸零
那基本上就是被空到0塊而且因為這個原因 市場波動會變得非常大
公司一有可能沒發股利股息 價格就到零
公司一轉機 價格就飛天
另外禁買令我也不覺得不合法
券商如果在你開戶的時候要你簽的文件裡有寫他們可以隨時限制你的交易
那的確是沒有不合法的問題
券商也要自己承受商譽損失的風險
而且你一直說1000k是瘋子
股票市場只處理買賣搓合
沒有處理原因
只在乎買賣的力道
沒有管為什麼
1000k是瘋子 那1000k-1呢?
1000k-2呢?
瘋子是誰定義的?????
自由市場又不是參與人只有一兩個
幾千幾百萬人參與 決定的價格就是買賣力道的平衡
以GME來講
放空機構空一大堆就是因為覺得他空的價位是1000k了
是事後才知到會漲到100000k
你站在放空機構的角度 它當時放空的時候覺得必賺 它覺得必賺的單誰給它空的??
一堆人當時覺得是股價太低所以才買 有人買放空機構才能空好空滿
現在噴到100000k 然後說人家是瘋子
融券這制度又不是新的 照規則走自己沒預想到現在這種狀況要怪誰??
何況退一步說
多少人買股票都是因為一堆低能兒利空的時候把股票賣到一堆低到不可思議的價位
嚇到賣掉 明明公司本質好 基本面好 跌個一半掉那這些人不是也很衰??
為什麼他們可以賺要被嚇到賠??
金融詐騙是訂一堆目標價然後不用負責 喊賣自己偷偷買 喊買自己通通賣
這才是金融詐騙
※ 引述《earh (多腦人)》之銘言:
: https://vitomag.com/finance/xbwsl.html
: 這個問題很是有趣,金融機構使出“禁買令”到底合不合法呢?
: 雖然我是自由市場的擁護者,但我其實反而是支持可以出“禁買令”的,原因是現在市場
: 上做多與做空存在著不對稱關係,而如果沒有禁買令的話,將使得市場無法有效率的反應
: 股票真實價格,導致金融詐騙橫行。
: 當然根治之道我覺得還是應該取消融券保證金的制度,就是借券賣出的人,應該要做的事
: 情是負擔股息,而不是按照市場最後一個成交價來給付保證金。
: 今天A持有X公司的股票,擁有的好處是每年的某個時間點,X公司會根據經營成效,發股
: 息k給A。當B跟A借股票到市場上賣出給C之後,C獲得的也是每年領到股息k。因此即使B無
: 法將股票買回來還給A,只要B能每年給付A股息k,A的權益就不會受到影響。而如果A覺得
: 現在股價很高,想要出售股票,依然可以在市場上跟C借股票,賣給新買家D,然後每年把
: B給付的股息k轉發給C,這樣就沒有任何人的權益有受損了。
: 現行的制度為什麼有瑕疵,是因為在上述情況下,新買家D腦袋撞到,說要按照每股1000k
: 的價格跟A買股票,而這時管理者R就會問B是否有1000k的資金,如果B手上只有800k,管
: 理者就會強行幫B用1000k的價格跟C買股票還給A,然後沒收B的800k,再判定B負債200k。
: 更慘的狀況是,如果C發現到B的慘況,就獅子大開口,說沒有2000k不肯賣出X公司的股票
: ,因為X公司的股票太好了。如此情況下,管理者R就會幫B用2000k跟C買回股票,然後沒
: 收B的800k,外加判定B負債1200k。
: 因此,現行制度下,對B根本就不公平。
: 當然,有人會說只要規則是確定的,就沒有公平問題,只有輸贏問題。
: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想法的話,那券商祭出禁買令,其實也很公平,因為券商本來就可以不
: 幫散戶買股票,如果散戶D真的那麼想買股,可以去找持有者C,拿錢給C,讓C把股票給自
: 己。但這會產生的後果就是,由於散戶D跟C進行的是場外交易,所以會發生的就是第一個
: 版本的故事,即所獲得的股票的功能只有每年配發的股息,無法在市面上販售。C拿了散
: 戶D的1000k之後,每年獲得股息k時,再把k轉給散戶D即可。而如果C覺得每年領到股息k
: 很沒意思,於是決定要賣出股票的時候,券商就會打開大門說“太棒了,我願意幫你的忙
: 交易”,然後幫忙撮合,把股票賣給想買的人。
: 所以其實禁買令並沒有任何問題,也沒有影響市場的運作,如果X公司的股票真的那麼好
: ,大家都是因為認同其理念而想持有之,那麼大家都搞場外交易讓情況變成第一種故事版
: 本其實也不會怎麼樣。
: 不合理的一直都是強制回補的規則,為什麼有瘋子要出1000k買股票,我就要拿出1000k否
: 則無法繼續放空,這才是不合理。
: 最後,如果有人要辯稱,強制回補的規則,是因為怕有一天X公司真的大賺錢,要發1000k
: 的股息的時候,放空者B付不出1000k。但這個邏輯如果能成立的話,那除非B有無限多錢
: ,不然給定B有L的資金,任何時候,B一旦放空了,D就跳出來說要出L+1元買X公司的股
: 票,B就破產了。
: 所以強制回補的規定,跟B有沒有能力負擔股利,根本就沒有關係。反而是強制回補的規
: 定會導致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做空任何股票的結論,進而使得市場變得很沒有效率,金融詐
: 騙橫行。
: 以上就是我支持券商限制散戶買股票很具有正當性的論證。
作者: miyazakisun2 (hidetaka)   2021-01-30 01:38:00
空爽沒 散戶爽高買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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