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美股集體訴訟

作者: nexcaree (nexcaree)   2020-12-13 21:35:08
如果文件內沒有規定僅能由一家法律事務所代表
你可以通通回覆沒關係
通常愈容易求償或公司愈大這種法律事務所愈多
主要就是買賣數量/價格
在他規定或是預備求償的時間範圍內
因為他們的收費跟求償金額有關
跟投資人無關
只要你的聲明是正確的
就是買進價格/股數/賣出價格等資料
並附上statement之類文件證明確實有此交易
那過一兩年有成功就會寄美金支票給你
基本上投資者不用什麼成本
因為你在不公平的交易中受損了
事務所的成本和你的損失及賠償要公司負責
最大的成本搞不好是美金支票的托收
我強烈建議有機會都參加
有參加拿到支票的機會都很大
只是時間會久些
但投資者不用什麼成本也還好
重點是投資人的英文要跟你的戶名一模一樣
要不然支票托收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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