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營業員之死】勞檢出爐!凱基證券未保護被霸凌員工 北市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9-08 18:02:57
【營業員之死】勞檢出爐!凱基證券未保護被霸凌員工 北市府開罰15萬
1.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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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908/TOKOUVDBE5DDDCO6TPTU3Y4IBA/
2.原文內容:
https://i.imgur.com/U0DiE6O.jpg
凱基證券一名38歲男營業員,因受不了業績壓力,日前著紅衣於台北市社子大橋跳河尋短
身亡。北市勞動局今天公布該案勞檢結果,雖然凱基證券有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
預防計畫」,但未依規定執行,因此依法裁罰15萬罰鍰,至於過失致人等其他民刑事責任
,則交由檢調釐清。
勞動局表示,為保障勞工身心安全、避免職場霸凌,《職業安全衛生法》在2014年新增第
6條第2項第3款規定,明訂雇主有預防職場霸凌的義務,首先雇主要訂定「執行職務遭受
不法侵害預防計畫」,若收到陳情要落實執行。
勞動局表示,在意外發生後,北市勞檢處在8月31日就派員前往凱基證券實施勞動檢查,
發現該凱基證券雖有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書,但上頭卻無執行紀錄,違反法令規定,因
此依法裁罰凱基證券15萬元罰鍰。 由於本案還涉及過失致死等其他民刑事責任,勞動局
表示,當事人家屬可依《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提出訴訟。
勞動局表示,所謂「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是要求雇主針對如何防範職場霸
凌提出相關計畫,有分外部霸凌(服務業遇到顧客辱罵等)、內部霸凌(主管言語辱罵等
),每家事業單位內容都不同,有些公司明訂主管多久要關懷下屬一次,有些公司則規定
多久針對員工做問券調查,雇主須針對訂定的計畫執行。
勞檢處長江明志表示,因牽涉公司內部資料,無法透露凱基證券計劃書內容,但檢查過程
中很明確發現計劃書只是訂定,並沒有加以落實,因此才依法裁罰。
勞動局也呼籲雇主,應營造友善職場環境,免得重傷自己的企業形象!有霸凌行為的人也
應注意,若有霸凌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以杜絕職場霸凌並維護多數勞工權
益。
勞動局陳信瑜局長也提醒,若在職場遭受霸凌,當事人要想辦法採證,並向企業申訴。事
業單位必須有一個有公平、公正及保護隱私的通報機制,在接獲通報後必須立即進行調查
,並對受害者給予適當保護、安置措施,且提供後續追蹤及輔導。如果相關申訴沒有得到
妥適處理,建議被霸凌者可向勞動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陳思豪/台北報導)
3.心得/評論:
※必需填寫滿20字
才區區的十五萬元啊……
根據法律:
第 6 條第二項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第 4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十六條第一項、
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
之規定;違反第六條第二項致發生職業病。
針對凱基證券的開罰裁定結果,到底能否引起以儆效尤的效果一事,我想恐怕不太可能。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0-09-08 18:17:00
重罰15萬
作者: dreammanpaul (阿甫)   2020-09-08 19:06:00
一條人命15萬 山小阿
作者: MatsuiHideki (弦外之音)   2020-09-08 19:38:00
重罰15萬 你當凱基是乞丐嗎??
作者: cutemoongirl (天哪)   2020-09-08 21:34:00
才15萬......
作者: marshmallowH (珊)   2020-09-08 23:54:00
爐渣6000 人命15萬 說個笑話 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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