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交割戶重複交割

作者: ptt89035 (阿明)   2020-08-21 18:52:25
大家好,事件的後續呢?
1.接洽者經過三天的龜縮再度打來
(內容盡量還原但並沒有每個字一模一樣,但還原度不低)
接洽者:針對上次的事情不知道您還有什麼樣的意見及要求補償
我:已經過了一週,你現在才來說?
接洽者:因為上次的事情,我被總公司罵到臭頭
我:你本來就該被罵,你處理事情的Sop錯還不該被罵
接洽者:我們其實只是交割兩次,而且第一批上午就發現並於十點前處理完畢
只有第二批79人下午四點半才發現
我:所以你的意思是說那79個人不是人?
接洽者:不不不,我沒有那個意思
(繼續認錯中)所以你現在還有需要什麼補償嗎?
我:當初我要補償是給所有受害的客戶,不是貪你那個幾百塊的補償,既然客戶有去討
賠償我就不用了(我後來得知很多客戶都打給台新了)
接洽者: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你的意思是說不用再打給你了嗎
我:我的訴求是
1.這件事要公告在台新網站
2.其他受害的10點後客戶我希望他們至少退當日手續費,當然他們的其他賠償訴求,你
們要自己去談
3.其他9:00-10:00客戶解決客戶,還是要去道歉,畢竟9:00看到自己帳戶金額異常的
人整天大概都提心吊膽
4.你們的報告不只要給證交所,也要給我們這79個人,甚至要公告在台新網站
,我們的報告不需要像證交所那麼正式,但也不能太扯
5.你們的系統真的爛到家,第一金.日盛.群益.永豐,都屌打你們,更別說元大和凱基了
,尤其是手機app超當(平常可能沒事某些關鍵時間開始當機),歷史損益
接洽者:好,可是公告的部份別的分公司並沒有犯這個錯
我:你可以註明是你們這個分公司
不要想在那掩蓋事實
接洽者:沒有沒有,我們並沒有要掩蓋事實
我:好啦,不要騙了拉你以為我不知道是不是(註解:這邊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大
家都知道金融業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今天不投訴證交所和發文,絕對在裝死)
接洽者最後允諾就結束了
2.還有就是感謝有版友之前建議檢舉給證期局和金融評議中心,但前者我打兩次都轉接
後就掛掉,後者我說明後,他說,不是他的管轄,反正後續就交給證交所
3.我要回應一些人的留言及發文
A君:有些人就是遭受0.1元的損失,就想要幾萬的賠償
我真的是聽你在豪小,何謂0.1損失,對我來說,如果是凌晨一點看到錯誤,起床正常,
那才叫0.1,一堆人起床看到時還不正常,那叫0.1,你這樣講好意思,還是事不關己,
在嘴炮,還有幾萬元賠償,你是哪個眼睛或耳朵看到還聽到
這有兩種可能(1).你純粹在誇飾及渲染(2).你根本就是台新員工,才會知道
(1)的話我只能說,想檢討被害者要多先多思考看合不合乎邏輯,不然,畫虎不成反類

(2)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損失,我不是他們,你也不是,你有意見應該要跟客戶溝通,畢
竟今天是你們有錯再先
,如果你不懂得或沒能力跟客戶溝通只會在ptt說三道四,我只能說難怪台新每況欲下,
原來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B君:原原Po 就只是想要賠償而已拉,
我跟你說,我如果要賠償我絕對直接打總公司,我還在跟你檢舉,你知道檢舉要整理資
料,很麻煩嗎,你以為證交所聽你豪小,他就會受理?再來賠償最簡單以單日手續費來
算我的話也只有300說不定還不到,我算500好了,你現在是說,我為了500,讓自己搞得
這麼麻煩嗎,你知道現在隨便開一些數位帳戶或證券戶,解一些任務就500了嗎?
C.是對所有緊咬回饋不放的人所說的 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天秤,我尊重你,但你硬要
用你的天秤來戰我的天秤,我只能說,我是站在受害者這一邊,而你是站在犯錯的銀行
那邊,你說受害者獅子大開口,我只能說,我不缺那點回饋,何況我沒幾萬,至於其他
人,那是其他人的權利,你沒資格評論,因為你至始至終都沒什麼損失,如果你要說你
身為台新員工處理很累,我只能跟你說,不爽別做,沒人逼你,你難道第一天上班?
D. 最後,我有貫徹我的正義,你如果有意見,貫徹你的正義給我看看,不要只會檢討被
害人,還有回饋是代表做錯事的機關道歉的誠意,你以為拿到回饋就能發家致富,如果
你說被害者貪小便宜,我只能說要貪這種小便宜還真不容易,要開戶開到一家會犯錯,
而犯的錯幾乎沒人會犯,事情發生處理速度慢,也不公告,而且系統還不夠好談,
貪這種便宜,真的心累
作者: jimjim951357 (v54dt)   2020-08-21 18:57:00
作者: levureandrew   2020-08-21 19:07:00
推 有接到道歉電話 原po辛苦了
作者: BruceChen227 (BruceChen0227)   2020-08-21 19:07:00
作者: chewthelife8 (咀嚼生活)   2020-08-21 19:08:00
不只金融業 每個地方都是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其實蠻希望台灣各行各業能夠匡正這種風氣出現錯誤就是好好面對而已 不是不能出錯 是出錯之後不能總是想息事寧人
作者: doubleyellow (double)   2020-08-21 19:18:00
讚啦!
作者: soysauce0825 (soysauce0825)   2020-08-21 19:18:00
推~本來就不該檢討被害者,爭取自身權益還要被酸,什麼歪風
作者: anderson1979 (spurs win)   2020-08-21 19:28:00
作者: markloveya05 (搞笑)   2020-08-21 19:39:00
作者: qwas65166516 (TO BELIEVE)   2020-08-21 19:51:00
覺得除了公告以外,最重要的事是之後如何避免這事再發生,不然到時又要再公告一次
作者: yannicklatte (Brandy)   2020-08-21 19:53:00
作者: Leoooooooooo (⅔ⓈⓂⒾⓁⒺ)   2020-08-21 20:08:00
會去檢討被害者的心態真的有病
作者: sugimoto0607 (莫再提)   2020-08-21 20:59:00
因為你的堅持,才能在推文下看到許多人收到台新的道歉訊息
作者: onlybearbear (雄)   2020-08-21 21:11:00
推!支持!
作者: titanic32112 (草屯金城武)   2020-08-21 21:12:00
交割2次!最後也把錯誤馬上修改!你有損失一毛錢嗎?說穿了就是想要錢,得饒人處且饒人,最後你有損失嗎?神仙打鼓有時錯,腳步踏錯誰人無?況且你有損失嗎?正在前往眼科路上
作者: redbeanbread (尋找)   2020-08-21 21:19:00
筆記 高層真的不怕客戶變少的感覺
作者: b1izzard2000 (OGC)   2020-08-21 21:54:00
正義
作者: cowboy781208 (COCOnococo)   2020-08-21 23:27:00
作者: portamento29 (歐練)   2020-08-22 15:07:00
推個 該有的權利不可被它人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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