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光金現增乙種特別股

作者: tsitned (忻)   2020-08-12 15:21:38
1.原文連結:
https://www.skfh.com.tw/ff51b17b14.html
2.原文內容:
2020-07-29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07/29
2.發行股數:乙種特別股222,000,000股
3.每股面額:乙種特別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臺幣9,990,000仟元(補充)
5.發行價格:乙種特別股,每股新臺幣45元(補充)
6.員工認股股數:乙種特別股33,3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乙種特別股股數總額之75%,共計166,500,000股,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特別股新股12.74795124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乙種特別股股數總額之10%,共計22,200,000股
,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有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
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認購不足一股暨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部分,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乙種特別股權利義務如下:
(1)乙種特別股股息率(年率) 4.0% (七年期IRS利率0.68%+3.32%)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
七年期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七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七年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定價
日前一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
日,利率指標七年期IRS為定價基準日及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業營業日上午十一
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s)「TAIFXIRS」與「COSMOS3」七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
價之算術平均數。若於定價基準日及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則由本公司
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補充)
(2)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
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數,按當年度實際發行天數計
算。
(3)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依法繳納稅捐及彌補累積虧損,再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
積及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得優先分派特別股當年度得分派之股息。
(4)本公司對於乙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
派乙種特別股股息,或因乙種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將使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法令或主管機
關所定最低要求或基於其他必要之考量,本公司得決議不分派乙種特別股股息,將不構成
違約事件,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5)乙種特別股股東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6)乙種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行之
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但以不超過發行金額為限。
(7)乙種特別股股東於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得被選舉為董事。乙種特別股股東於
乙種特別股股東會及關係乙種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8)乙種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乙種特別股股東亦無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
股之權利。
(9)乙種特別股屬無到期日,但本公司得於發行屆滿七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
,收回全部或一部之已發行特別股。未收回之乙種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發行條件之權
利義務。於乙種特別股收回當年度,如本公司股東會決議發放股息,截至收回日應發放之
股息,按當年度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10)本公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乙種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新股優先認股
權。
(11)乙種特別股股息配發時,按特別股發行先後順序訂定配發順序。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子公司業務發展,轉投資子公司,強化本公司及子公司資本結
構。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9/08/11
13.最後過戶日:109/08/0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8/07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8/11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為109年08月12日至109年08月25日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為109年08月26日至109年09月01日,必要時得延長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乙種特別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03月20日
金管證發字第109033370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04月28日
金管證發字第1090340810號函核准展延募集期間三個月至109年09月20日。
(2)增資基準日:預訂為109年09月01日,若有異動,擬由董事長調整之。
(3)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09年07月17日起至109年08月11日。
3.心得/評論:
普通股現增後
再加100億乙特
應該是為了新光人壽IFRS 17的準備
我認為這只是開始
保險佔比大的金控的苦難 正在進行中
更別說只有單純保險業務的純保險公司 除了被併購外 到底要如何度過?
作者: dreambreaken (小滅滅)   2020-08-12 15:40:00
不敢發債,只敢發特別股笑死
作者: sandwich1028 (CMJ)   2020-08-12 16:18:00
明天去轉帳,這有啥不能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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