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市場派 申請跳過大同拚改選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0-07-10 12:01:20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710000198-260202?chdtv
市場派 申請跳過大同拚改選
04:10 2020/07/10 工商時報 沈美幸 、 蔡惠芳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0-07-10/900/A02A00_P_05_01.jpg
市場派之一的欣同負責人律師林宏信。圖/沈美幸
面對金管會與經濟部對大同公司派採取的措施,以王光祥為主的市場派表示,與法律顧問
討論後,會在最快時間(預計下周)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至於另一市場派欣同負責
人律師林宏信表示,欣同及新大同兩公司8日已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規定,以持股3%
股東,向經濟部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對於金管會與經濟部9日的表態,王光祥指出,有感受到政府會做事,如同金管會主委所
說,投資人的合法投資都應該受到保障,股東權益應該被平等對待。
針對林郭文艷及相關專業人士在股東會當日的種種作為,羅得公司會盡最大努力還原股東
會當日情況、及提供證據給地檢署,還原真實,平復股東權益。
王光祥表示,期許能夠儘快召開一個公平公開透明的大同公司股東會,股東與法律顧問討
論後,會在最快時間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林宏信則指出,他在大同股東會電子投票股權8.5%,僅次於黃國昌,還比林郭文艷多三
倍,若按照程序,他應該可以進入董事會,大同公司派卻違法刪除表決權,剝奪股東權益
,他很高興經濟部及金管會都認為大同是不公不正的董事會。
林宏信解釋,他跳過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規定,請求董事會15日召集股臨會程序,直接向
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主因是採取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股東行動主義的精神,得跳過有
爭議且違法的董事會,直接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
另一市場派王光祥陣營也打算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林宏信認為,愈多組市場派股東
申請召集股臨會,會讓股臨會的過程更公開、公平。
心得/評論:
大同的公司派已經快完了,預計未來大同的股票會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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