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借券期間的股利所得仍可扣稅8.5%嗎?

作者: a6943kght (TOM PAN)   2020-02-05 23:59:25
※ 引述《darkstar07 (抱歉沒照顧到妳回家)》之銘言:
: 最近看書說可借券獲得額外利息
: 所以我也去申辦,我可拿到借券利息+股息照樣能拿到
: 但跨越配息日時,那股息還是算我的股息收入嗎? 還是變其他名目?
: 因要精算所得稅,小資族假如年薪50萬,股息收入10萬
: 因是小資族收入很低,稅率是5%
: 現行10萬股息X(8.5%-5%)=3500(領了10萬元股利,還可扣稅3500)
: 但我借券出去後,10萬元股利還是這樣算嗎? 一樣可以扣稅3500嗎?
簡單回覆税的問題一下,如果有誤請教:
(這邊針對自然人也就是我們一般小散戶)
10萬股息,要看你的相對借券方,在除權息前的動作而有差異。
情況ㄧ:若借券方,在除權息前賣出,這時候你的券其實是第三人持有,但借券方仍要給
你這筆股利,根據財政部的解釋令,借券方給你的股利其實是以借券方的資本利得補償給
你,所以這時候你收到的股利免稅的,才會有坊間說什麼已你是否收到扣繳憑單來判斷
課稅與否。
情況二:若借券方,在除權息前並未賣出,這時候你收到的股利就是借券方的代收轉付給
你,這時候就是應稅所得,也就是你的計算內容。
但實務上,一般券商都會建議借券方在除權息前賣出,否則借券方後續需要處理扣繳憑單
的一堆問題。
這跟是不是海外所得沒有關係,股利的發放地是台灣,所以是台灣來源所得,只是因為目
前自然人證券交易所得免稅,才會有情況ㄧ股利免稅的結果。
一點研究加經驗分享,若有誤請指教
另外提醒一下,想要賺出借出入的前提是,你本身就是個長期持有者。否則可能賺了利息
,賠了本;或是成為券商口中的黑名單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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