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未上市櫃公司 員工認股 離職 購回

作者: kastaku (kastaku)   2019-12-06 09:48:07
小弟任職於某新創公司,
近日不太認可公司政策走向和經營方式,
興起了想離職的念頭。
當初現金入股時的契約有明定以下條件(僅相關部份羅列)
「若於本次認股後兩年內離職,本次認股股權須照本次認股單價售回xxx公司,認股人不得?
「認股權人同意若於兩年內離職,公司得逕依本合約申購條件,以認股原單價辦理回購股權
想請問各位大大,除了公司法規定外,這兩條內容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謝謝。
我希望離職同時也退股!
作者: RedLover1009 (RedLover)   2019-12-06 15:45:00
其實你可以打官司,但輸面佔9成,這雙方合意契約看起來也沒違法,你只是想離職又想賺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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