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版主請進

作者: PorscheAG (911)   2019-11-05 18:05:32
※ 引述《noldorelf (屏東周渝民)》之銘言:
: 2.關於爭議的部份請參考
: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72930838.A.160.html
: 我的想法都在上面了
: 所以我決定給法務公正第三方判斷
: 比較客觀公平
: 3.再提醒一次
: 現在有爭議的只有”閒聊”這個分類
: 其他分類就沒有一行文的空間
: ————————————————-
: 以上是我想說的
: 在法務判決下來之前我都不會再多做回應
: 而法務判決下來後只要我錯絕對按照規矩自捅
: 沒有什麼版皇的問題
: 也請大家稍稍克制不要發文亂版
: 謝謝
https://i.imgur.com/6D9MJGd.png
2019/08/15 盤中閒聊 發文不準時,
版主群不刪除還置底,置底後發文者依規定無法自刪文章,
但版主群至今仍未刪除 (有圖片為證)
https://i.imgur.com/VuW0jLB.png
請問版主群是否違反板規應水桶一週處分?
作者: edward198791 (草莓新)   2019-11-05 18:14: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平時不做事,心血來潮上來一下,結果被噴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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