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割讓香港的北京條約是不平等條約
中國不予承認!
清朝跟中華民國欠下的債務是惡債,依照惡債不還原則
中國不予履行!
清朝侵佔新疆蒙古西藏是合法,清朝被侵佔香港是非法!
爽的權利我都要,不爽的義務我都不要
大概就是這種概念~~
PS:美國正在從箱子裡抄傢伙出來,後面還有很多傢伙還沒抬出來.
坐第一排的大家,吃雞排喝珍奶看戲囉!
(注意槍不離身)
※ 引述《Lex4193 (慟!!遊戲倦怠期)》之銘言:
: 當初北京條約是永久割讓香港予英國
: 有99年租約的是新界
: 所以嚴格來說香港並不是歸還的而是硬搶的
: 鄧小平警告英國若不歸還香港就準備戰爭解決
: 英國考慮過自己出兵或是請歐美介入都沒勝算後
: 就只好摸著鼻子把香港還給中國
: 而中國當時改革開放需要引進外資
: 所以也刻意保留了英國人的投資和權利
: 雖然現在看來留下不少問題
: 但當時來說這也是正確的決定
: 國際法上有所謂的惡債不還的規定
: 也就是前朝的債務如果是在壓迫或不公之下簽約的
: 新政府有權可以不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