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股票質押的問題

作者: EririSawamur (英梨梨)   2019-06-25 06:09:06
※ 引述《beminaru (老胖子)》之銘言:
: 如果現有150萬的股票
: 因為股票質押只能最長1.5年 (每半年要展延一次 繳利息)
: 目前作法是 先抵押其中75萬的股票
: 約可 貸出 75 x 0.6 = 45萬
: 然後使用1.5年後 , 再質押另一部位的75萬股票貸款出45萬來償還舊債
: 這樣就可以無限期質押了 對嗎?
: 另外請問, 如果質押的75萬股票 過了兩三年後 翻一倍的話
: 是否質押中的股數可以要求變少 (抵押品變少 因價值變高)
: 會這樣問是因為 當質押股票貶值的時候 會被銀行要求補抵押品
: 那反過來說 如果增值的話 銀行是否會主動減少抵押品
2%現在應該要500萬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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