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永豐銀告摩根士丹利

作者: runuru (冰店)   2018-12-10 14:45:51
1.原文連結:
https://goo.gl/rhGuXs
2.原文內容:
工商時報【魏喬怡╱台北報導】
國內首見國銀向國際級投行提告。永豐銀106年7月遭人向金管會黑函檢舉其美國子行有被賤賣之虞,金管會要求永豐必須重啟調查整個出售過程,然而,當時的財顧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不願提供完整資料協助釐清交易過程,永豐銀行決定提告,與摩根士丹利對簿公堂,今(10)日首度於台北地院開庭。
永豐銀委託的宏鑑法律事務所律師劉允正表示,永豐銀遭檢舉後就啟動內部調查,卻發現當時永豐銀行專案同仁與摩根史坦利間的溝通是用資安維護程度極低,且是公司無法查證的「私人信箱」,明顯違規,並導致永豐銀無法取得完整資訊。
劉允正指出,永豐銀在追查過程中發現,當時負責本案的相關人士可能未揭露完整資訊,溝通過程也不尋常。由於摩根史坦利在交易期間負責財務分析及交易安排等事務,與當時相關業務負責同仁間的溝通聯繫內容,對於事實的釐清至為重要,因此永豐銀已要求摩根史坦利要提供相關細節。
劉允正表示,當永豐銀行要求該案工作小組成員提供當時往來聯繫的電子郵件時遭拒,因此轉而向參與出售案的專業顧問單位請求提供,律師事務所及會計師事務所都依永豐銀行的請求提供相關資料,但擔任整個交易案財務顧問最關鍵的摩根士丹利拒絕提供,永豐銀行迫於無奈,才決定對摩根士丹利提告。
劉允正指出,摩根史坦利是該交易案的受託人,本來就有義務提供委託人關於交易的資料,但摩根史坦利原本以「交易案已結束,永豐銀行現為第三人」為由,拒絕提供任何資料,後來摩根史坦利訴訟代理人雖然有表達願意要與永豐銀在庭外和解的意思,但據了解,摩根史坦利打算提供的資料,或許是經過香港律師審核過的郵件,但是這些經過刪選過的郵件恐無法滿足永豐銀的需求,為了避免日後履行上的爭議,在摩根史坦利承諾提出完整的資料以前,沒有辦法同意庭外和解。
105年8月永豐銀向金管會送件申請出售在美國的子行遠東國民銀行,在金管會審核期間不斷接到檢舉函,指控價值4億美元的遠東國民銀行以3.4億美元出售給美國國泰銀行是遭賤賣,最後金管會審核了十個月。
去年7月6日金管會核准永豐銀出售美國子行後,又收到檢舉函指控遠東國民銀行遭賤賣,迫使金管會再度針對金額高達新台幣100多億元的美國子行出售程序、鑑價過程、資產評估等三大項展開調查。
3.心得/評論:
※必需填寫滿20字
永豐金針對遠東國民銀行出售案正式對摩根士丹利提告了
看新聞內容摩根士丹利本來想要庭外和解
但永豐金堅持要交易案的溝通細節
最扯的是永豐金自己沒有
因為談交易的人用免費信箱而不是公司信箱
不知道未來會不會爆出這個負責人是誰
該不會就是姓張那位吧?
作者: a13132006 (a13132006)   2018-12-10 14:54:00
大魔這麼大的莊家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8-12-10 14:55:00
永豐這內控聽起來有點扯.....
作者: jfy1989 (jfy1989)   2018-12-10 16:10:00
感覺應該是有內鬼 欺上瞞下才沒人知道用的是私人信箱
作者: sky799113 (花花~)   2018-12-10 16:35:00
大學剛畢業都知道不能用私人信箱談公事吧
作者: swhss   2018-12-10 19:27:00
百億資產交易設的斷點,變成一切合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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