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V2.3 修正事項

作者: 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   2018-11-04 00:24:30
為使得板規更形完整,及補足執行上盲點,修正原先2015.12.18版本(V2.2),
成為現行2018.11.03版本(V2.3),兩版本差異如下:
V2.2 V2.3
1-4-3.請勿於本板詢問手續費相關問題, 1-4-3.請勿於本板詢問手續費、選擇券商、
違者砍文處份, 看盤軟體相關問題,違者砍文處份,
券商手續費問題請恰Broker看板。 券商手續費與選擇券商請恰Broker
看板,看盤軟體問題請洽營業員。
1-6-2.置底標準與處理方法 1-6-2.置底標準與處理方法
時間以內文時間為基準。 時間以內文時間為基準;若因應
重大事件,僅板主有權開hate區。
置底後禁止自刪文章,違者板規4-1, 置底後禁止自刪文章,非板主不得
並依4-0水桶一週處分,累犯加重之。 開hate區,違者板規4-1,並依
4-0水桶一週處分,累犯加重之。
PTT股票板板主 eyespot 2018.11.03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