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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長塞辛斯前(1)日宣布,起訴中國大陸國營福建晉華積體電路公司、台灣的
聯華電子公司,以及三名台灣人,控訴他們涉嫌共謀竊取美國半導體業者美光科技公司
(Micron)商業機密,估計價值達87.5億美元(約新台幣2,711.6億元)。
美方並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禁止聯電或晉華使用涉嫌被竊商業機密所生產的任何產品出口
至美國。
塞辛斯表示,若罪名成立,被告將面臨最高15年監禁與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55億元)
罰款,公司則可能面臨沒收非法所得與超過200億美元(約新台幣6,198億元)罰款
塞辛斯、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雷伊等人宣布成立新的執法行動計畫「中國專案」
,以應對中國通過網路攻擊或內部人員竊取機密資料的經濟間諜活動。塞辛斯表示,
大陸針對美國進行的經濟間諜活動愈來愈多且迅速增加,美國忍無可忍,聯邦調查局、
司法部的國家安全部門以及聯邦檢察官將加強執法。
根據司法部的說法,晉華是由中國政府資助的國有企業,專門設計和製造動態隨機存取
記憶體(DRAM)。中國在涉嫌盜竊之前並沒有掌握DRAM技術,中國已將該技術的發展指
定為國家經濟優先事項。
美方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下令禁止進一步轉移被竊取的商業機密,包括禁止晉華與聯電
以相關商業機密所製造的產品輸往美國。
涉案的三名台灣人分別為陳正坤、何建廷、王永銘。陳正坤曾任職美光公司旗下台灣美光
中科廠總經理,後來跳槽聯電擔任資深副總經理,2017年出任晉華積體電路總經理。美國
檢方指出,陳正坤招募許多原美光子公司的員工跳槽聯電,包括何建廷和王永銘,這兩人
都竊取了美光與DRAM設計和製造相關的商業機密。陳正坤安排了聯電與晉華之間的協議,
由聯電向晉華轉讓DRAM技術以進行批量生產,該技術由兩家公司共同分享。
美光、聯電與晉華去年起互相提出多項訴訟,美光去年起訴聯華電子和晉華,聲稱它們竊
取商業機密。聯華電子今年1月對美光提起法律訴訟,指控美光在中國侵犯聯電存儲器和
其他產品相關的專利。今年7月,中國法院暫時禁止美光晶片在中國銷售。
破壞信任…賞了台灣一巴掌
彭博專欄作家高燦鳴(Tim Culpan)表示,聯華電子(聯電)涉及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
,有如了賞台灣一巴掌。台灣是美國客戶和中國供應鏈之間的重要夥伴,一旦失去信任感
覺,足以危及台灣的經濟存續。
高燦鳴直言,台灣在許多領域的法規相當薄弱,內線交易、公司機密外洩的事件更是屢見
不鮮,推測台灣企業可能涉及許多竊取智財權的案件。
他指出,聯電先前多次涉及與中國有關的可疑交易,例如十多年前違法投資蘇州和艦科技
,僅被罰款15萬美元,幾年後甚至改判無罪,反映台灣司法結構和法規的缺漏。2009年,
聯電買下和艦股權,完全蔑視台灣保護本土研發技術的努力。福建晉華集成電路遭美國商
務部封殺,聯電僅表示暫時停止為晉華研發,但聯電獲知這起竊密案件已逾一年。
他也提出網路資訊安全議題,台積電受到WannaCry的變種病毒攻擊,導致部分產線停工。
再度凸顯台灣企業對於資安問題絕不可輕忽。
高燦鳴指出,傳出聯電涉及洩漏美國公司的機密給中國政府支持的公司,「居然不讓他意
外」。智慧財產權是川普政府與中國的貿易戰的核心,台灣必須證明自己仍值得信賴,否
則全球各地客戶將沒有理由繼續下單給台灣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