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股利 所得稅問題

作者: purplelyn (紫)   2018-08-06 09:23:49
版上臥虎藏龍
想請教 那如果出借股票
出借收入算租賃所得
若遇到除權息 賣給第三方
因不是由公司發放
沒有抵扣稅額
股息權利補償後 算資本利得
上述文字若遇到明年新制稅法
是不是出借 也不用為了除權息前召回
因為若沒賣第三方 反正股利也是8.5%免稅
若賣第三方 更好 完全不用繳稅
出借不用像舊制擔心抵扣稅率的損失?
這樣的認知對嗎?
怎樣做才有利?
感謝回答的大大
作者: alex0203cool (Alex)   2018-08-06 09:38:00
出借遇到除權息,對方會透過券商把你應得的配息給你這叫做權益補償,且不計入綜合所得這筆配息就會是純益我自己是沒遇過出借出去給回來的配息還計入所得啦
作者: purplelyn (紫)   2018-08-06 09:47:00
那如果再考慮可扣抵稅率呢?
作者: alex0203cool (Alex)   2018-08-06 09:51:00
那就要看你的所得稅率阿,如果加上配息,淨所得5%那就可以提早拿回來,配息部分還可以退3.5%阿但若淨所得級距課12%的,就不用考慮囉
作者: purplelyn (紫)   2018-08-06 11:08:00
因為以前會怕可扣抵就沒有了 新制若稅率12% 好像直接出借 不召回 等同免稅 外加總所得能降低...也許能降稅率看來要精算一下 謝謝大大
作者: alex0203cool (Alex)   2018-08-06 11:25:00
記得要把出借領到的"租賃所得"也算進總所得就是了
作者: purplelyn (紫)   2018-08-06 21:12:00
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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