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emen (Leee桌學)》之銘言:
: 結論:期貨商的錯,投資人不該賠錢!!!
基本上期貨商一個月獲利一億左右,本就會平常提列這些損失,開賭場怎可能
沒想到賭客倒帳的問題,這都是預期內的呆帳。沒事的。
一般而言會討多少算多少,但不會很惡意去討,畢竟有些客戶操盤實力很強,
逼太緊,就少一個大喀客戶,都是透過協商大家開開心心過好年。看是要分期阿,
還是以後賺到分批還阿。
記得當年李佛摩破產的時候,很多債權人都是很阿沙力地說:你不用還,好好操作吧。
只有一個很機車的人為了幾萬塊對他窮追不捨,最後李佛摩東山再起時,很快地把
那些帳還清,對那個機車人則是給他一頓青黃,告訴他千萬不要對人落井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