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買興航股票血本無歸 向林明昇求償敗訴

作者: ipipwrong (Guess)   2017-11-26 05:34:19
俞姓男子2015年起陸續花了12萬元,買進20張復興航空股票,當時股價約6元,每張股票
成本6000元,後來興航經營不善並爆發內線交易案,股價持續下跌,被打成全額交割股,
股價最低時每股只剩6毛錢,最後興航解散、股票於今年2月下市。俞男認為興航時任董事
長林明昇違法亂搞,害他血本無歸,提告向興航及林明昇連帶求償股票損失12萬元,但台
北地院認為俞男在興航經營不善等訊息曝光後仍持續買興航股票,風險應自負,判他求償
敗訴。
俞男提告指稱,復興航空去年11月21日無預警關閉訂位系統,當時市場傳言興航恐會停航
,但興航仍發聲明鄭重否認,當天股市收盤後,民航局證實興航將於11月22日停航1日,
興航隨後也向證交所申請暫停交易,隔日開臨時董事會宣布公司解散,顯見興航公開不實
資訊,違反《證交法》。
此外,俞男指控林明昇去年3月將旗下賺錢的復興空廚出售給中興保全,藉此掏空興航值
錢資產,違反《公司法》規定的忠實義務,所以林應該賠他12萬元。
但法官認為,俞男多次買進賣出興航股票,且興航決策錯誤等訊息經媒體報導後,他仍持
續買興航股票,也就是在明知或可以得知相關資訊情況下,還願意買進興航股票,顯然是
自己評估投資風險後的理性選擇,自己應承擔選擇投資所伴隨的風險,不該事後指責興航
經營決策,因此判決興航與林明昇無須賠償。可上訴。
作者: FALUNDAFAHOW ((法輪大法好!))   2017-11-26 07:17:00
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7-11-26 09:15:00
律師一審大概收6-8萬啦.這種通常就是氣不過想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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