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歐盟反避稅草案 要求中介機構須透明化揭

作者: zxcvxx (zxcvxx)   2017-07-24 13:49:21
[其他]歐盟反避稅草案 要求中介機構須透明化揭露客戶的跨境交易
http://bit.ly/2uY9iV4
歐盟於2017年6月21日公布最新反避稅規定草案,要求中介機構須透明化自動揭露任何提
供給客戶的跨境交易激進稅務規劃(Agressive tax planning)。本項計劃預計2019年1月1
日起在歐盟全面實施。一旦法令通過並實施後,任何交易安排,若被認定為符合條件的激
進稅務規劃,只要交易一方涉及歐盟國家,協助交易安排或實施的中介機構(含銀行、會
計師或律師等)受到嚴格要求,需將相關資訊在規劃提供後的5日內提交給當地稅務機關,
此資訊並將在歐盟成員國間進行每季交換。
任何涉及一個或多個這類標誌的跨境計劃,將由中介人來承擔義務,以下:
提供公司或個人實施和使用的跨境計劃的中介人;
當提供跨境計劃的中介機構不在歐盟的個人或公司,或中介人受專業特權或秘密規則約束
時;
由內部稅務顧問或律師所設置的個人或公司實施跨境計劃。
OECD於2015年底發布15項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行動(BEPS)方案,用來打擊跨境避稅安排造
成各國稅基嚴重流失的其中一個利器,就是建議各國建立激進租稅規劃揭露制度(第12號
行動方案)。加上巴拿馬文件曝光後,委託中介機構設立境外空殼公司可能帶來的稅務侵
蝕與利潤移轉風險再度成為焦點。
其實,歐盟執委會早於2016年1月已提出一系列反避稅措施議案(Anti-Tax Avoidance
Package,ATAP),打擊BEPS的立法,要求所有歐盟成員國遵守歐盟反避稅法。
歐盟該激進租稅規劃揭露制度對企業可能產生的影響
歐盟即將於2019年上路的激進租稅規劃揭露制度,對企業的影響,從反避稅實務上及資訊
保密的角度,就看歐盟如何實際操作?後續仍需觀察。
還要注意,OECD所推動針對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的CRS法規實施情況。歐盟多數國家已
於2016年開始實施CRS,並將在2017年進行首次資訊交換,亞洲地區包括香港、新加坡、
日本及中國等也將於2018年進行資訊交換。台灣日前已通過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奠定未來
實施CRS的基礎,所以台灣的企業及個人均需注意自己在海外金融帳戶資訊交換後其租稅
規劃安排可能曝光的影響。
歐盟要求愛爾蘭補收蘋果130 億歐元稅款
由於歐盟成員國可以自行根據自身條件設定賦稅比例,長達十多年來,歐盟有些國家為吸
引外資投資而採取了不同稅收政策,雖然蘋果公司總共為愛爾蘭創造了超過 6000 個就業
崗位,然而愛爾蘭採取超低賦稅率0.005%,導致包括蘋果、Amazon、Google、Facebook等
科技巨頭找到避稅竅門,造成歐盟短收130 億歐元稅款。愛爾蘭方面對此處罰也表示難以
接受,認為這是侵犯其國家主權。
心得:
面對全球反避稅的環境,企業及個人均面臨越來越全面的資訊揭露要求,如何在法令尚未
實施前的過渡期間盡快進行調整,並且做好準備,是所有台資企業與個人必須思考的重大
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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