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永豐餘又出包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聯合漲價

作者: ISSCC2015 (isscc)   2017-06-30 21:37:46
1.原文連結:
http://tinyurl.com/y7makx8s
2.原文內容:
(林芳如/台北報導)
國內3大工業用紙大廠正隆、榮成、永豐餘98年11月至99年3月間聯合調整工業用紙價格,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遭公平會合計處分1000萬元罰鍰。但3家業者不服,均
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歷經7年審判程序,最高行政法院今年5月25日判決認定該3家業者
確有聯合行為,判決公平會勝訴,全案終告確定。
公平會於99年調查發現,三家業者一致性調漲工業用紙牌價,當時雖因廢紙價格上漲,導
致工業用紙價格調整,但三家業者一致性調漲工業用紙牌價,不但已超過反映廢紙價格成
本上升,並且明顯背離國際價格的漲幅趨勢。
另外,公平會也比對該次價格調漲期間,三家業者之廢紙實際收購成本與營業比重,其所
承受的成本壓力與內、外銷比例明顯有所差異,但三家業者一致性調漲價格,時點、幅度
相同,卻皆未能提出合理事由,無非是為了避免價格競爭而共同合意調漲工業用紙價格,
同謀不當聯合利潤。遂決議分別裁罰正隆500萬、榮成300萬、永豐餘20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聯合行為合意的直接證據不易取得,公平會近年來援引國際間普遍肯認的
「一致性行為」理論,即透過間接證據推論事業間有聯合行為之合意存在,最高行政法院
最終支持公平會的處分,對於日後實務運作深具重要參考價值。
最高行政法院本次判決認為,聯合行為之合意存於當事人內心,主管機關不易掌握證據,
因此,在認定聯合行為上,儘管無直接證據,但透過間接證據之採證與分析,可合理推論
事業間採取聯合行為,否則無法合理解釋市場上一致性現象時,即可推論事業間有聯合行
為合意之存在。其次,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中,也大量援引經濟學理論,如賽局理論
(Game Theory)、囚犯困境理論(Prisoners' Dilemma)、納許均衡(Nash equilibria)
、競爭者間之資訊透明化等,作為聯合行為合意存在之佐證。
3.心得/評論:
過往的事件且早上就有新聞判決出來被罰
其他兩家罰更大的正隆、榮成逆勢小漲
罰最少的永豐餘新聞出現沒大量 尾盤才近萬張的跳樓 ???
(榮成反而2K張的敲進@@)
永豐集團需不需要吃個豬腳麵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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