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超過一行或過長必須縮網址):
http://www.nownews.com/n/2017/06/12/2559889
2.原文內容:
彰化銀行經營權爭議案,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確認財政部對彰銀持股未出售前,且台新金
仍為彰銀最大股東者,應支持台新金指派的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的普通董事
席次。
財政部次長蘇建榮在上訴期限截止日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彰銀是全民財產,為
兼顧廣大股東、員工及全民權利,並捍衛國家資產及全民利益,財政部根據4大理由
依法聲明上訴,透過司法審理釐清。
台新金在 2005 年以每股26.12元,總金額365億餘元,標得彰銀22.5%股權,並取得過半
董事席次及經營權,不過,在2014年底彰銀董事改選,以財政部為首的泛公股,取得過半
席次董事,讓台新金失去對彰銀的經營權。台新金不滿結果,2014年12月9日提出司法訴訟
,台北地院 2016年4月27日判決確認,財政部與台新金間存有契約關係,財政部不得妨礙
台新金代表人當選彰銀過半董事席次,其他請求則未獲准,台新金於2016年5月19日聲明
上訴。
為專注爭取確定契約有效、簡化訴訟,期高院早日判決,台新金繼續請求「確定契約關係
存在」,並於今年1月16日向高等法院撤回「請求改派董事」及「損害賠償」兩項請求,
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結果5月17日出爐。
根據高等法院判決主文內容,確認兩造間關於「財政部對彰銀持股出售前、且台新金控
仍為彰銀最大股東者,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控指派之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數
之普董席次」的契約關係存在。
不過,在上訴最後期限,財政部由次長蘇建榮召開記者會表示,由於有判決理由
矛盾、重要事實未予調查及認事用法違背法令等,因此,財政部依據4大理由依法提起上訴
,包括:
一、契約關係存在之論據違背法令及悖於論理法則、經驗法則;
二、未就契約的成立是否符合94年當時公股股權管理及處分要點為相關說明;
三、「類如懸賞廣告」之論述有重要事實漏未調查,適用證據法則不當及理由矛盾;
四、表決權拘束契約確有違反公序良俗。
蘇建榮強調,台新金在一審時自認財政部沒有投票支持台新金,為何二審認定財政部曾
支持台新金?財政部一向遵守立法院92年所作「股東會改選董事、監察人時,公股股權
代表不得支持非公股代表」的決議,而財政部也從未支持台新金,97年與100年時台新金
是彰銀第一大股東,股權超過財政部與所有公股,但即便那時,財政部也沒有投票給台新
金法人代表,過去從沒支持台新金當選的問題。
此外,蘇建榮說,如果當時有這契約,依據94年當時公股股權管理及處分要點,應送立法
院備查,顯示判決的論證與事實相悖,有判決理由不備的違法。
同時,蘇建榮還提到,對於契約屬一次性或永久性,財政部聲請調查其他潛在投資人
普遍認知,包括新加坡淡馬錫控股、富邦金、兆豐金等,但卻被認為無調查必要,這對
財政部是不公平的,而且判決引用前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的證詞,與其他像中央
銀行總裁彭淮南及前國庫署長劉燈城的意見是不同的,在監察院調查報告中彭總裁
認為這是一次性合約,為何判決只採用部分人的證詞,這部分應該更清楚詳細說明。
對於行政院長林全對此案是否有指示?蘇建榮說,有跟行政院報告,但院長沒有
任何指示。至於為何趕在期限最後一天才提上訴?蘇建榮表示,因為要準備
周全,對於本周五彰銀董事改選有沒有信心?蘇建榮表示,從一開始就很有信心,有
充分準備。不過,他也遺憾的說,高等法院對於申請重要證人與證據調查都被法院拒絕,
包含潛在投資人。
蘇建榮強調,彰銀第24屆董事自103年12月8日股東臨時會改選上任後,迄今2年餘,期間
國內外金融情勢詭譎多變,但彰銀在公股代表領導團隊經營之下,各營運面向均
交出亮麗成績。105年營業收入為301.55億元,較103年增加48.13億元,成長19%,而
105年稅前盈餘達140.83億元,亦較103年增加17.43億元,成長14.12%,遠較台新金經營
期間最高僅獲利百億元左右為高,續創自96年以來新高。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蘇建榮話很多,簡單翻譯一下:
1. 彰銀是屬於全體人民共有的,如果被台新拿去就是賤賣國產(蛤?)
2. 當初跟跟台新簽訂的契約有問題,不符合經驗也違反公序良俗,所以不算
(明明就是你擬的契約現在又說不算數是怎樣???)
3. 我們從頭到尾就沒打算要投票或支持台新金喔,吳東亮不要自作多情
(難怪法院會說你政府要失信於民...)
4. 我有報告林全,但他沒表示,肯定就是支持我啦啦啦啦啦~~~~
5. 等到最後一天才提上訴就是為了殺你個措手不及,但其實我們都準備好了噢!!!
(所以呢???)
6. 公股比你民間還會經營銀行啦,公股就是好棒棒~~~
(那要不要金融業銀行業都收歸國有呢^^)
彰銀年輕行員的服務態度都很好喔!年輕人也是拼命考上彰銀為五斗米折腰
畢竟彰銀回歸台新上繳國庫的稅收也會大減是說再創造一個民營金融怪物,對國民也沒什麼好處
臺灣的銀行再不整併,規模根本無法打國際盃,只島內互打不論誰把誰併都支持,重點是快點處理不要拖
作者: endlesskarma 2017-06-13 08:16:00
捍衛財政部官員退休安插職位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