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泰證主管「跟單」23億元 金管會令解職

作者: zebirlin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7-05-22 21:43:48
1.原文連結(超過一行或過長必須縮網址):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1/2478559?ref=tab20170522
2.原文內容:
國泰證主管「跟單」23億元 金管會令解職
國泰綜合證券呂姓主管,利用其職務盤中查詢客戶的委託紀錄,並利用其知悉的客戶委託紀
錄,以其胞弟與客戶同步買進或賣出相同的有價證券,金額高達23億元,金管會要求國泰證
解除該主管的職務。
金管會發現自2014年到2015年長達1年多的時間,該呂姓主管都有這樣情況。
金管會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國泰證券處分呂姓主管的職務,並且該依法3年之內
不可以回任。
【中央社╱22日電】
國泰證券呂姓主管利用職務之便於103年3月到104年6月偷看客戶交易,跟單買賣金額高達新
台幣23億元,情況之嚴重連金管會也驚訝,要求國泰證券解除這名主管職務,等於逐出金融
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去年9月有人匿名檢舉國泰證券負責後台交割的呂姓主管,於103
年3月到104年6月間利用其職務於盤中頻繁進出查詢特定客戶委託紀錄檔(Log),並利用其所
知的客戶委託紀錄,以其胞弟帳戶與客戶同步買進或賣出相同有價證券。
證期局表示,過去也曾發現券商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與客戶同步買進或賣出相同股票「
跟單」的情形,但國泰證券這名呂姓主管跟單情況之久、買賣金額之大都是相當罕見的,很
驚訝,因此,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國泰證券解除這名呂姓主管職務。
證期局指出,雖然這名呂姓主管表示跟單期間沒什麼賺,但證券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知
悉消息買賣股票已違反規定。
證期局說明,依法這名呂姓主管3年內不得回鍋金融業,但由於金融業對從業人員操守有高
度要求,因此,從業人員一旦遭解除職務後,等於是被逐出金融圈。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說個笑話,金融業對從業人員的操守有高度要求.......
作者: GiantChicken (巨雞)   2017-05-22 21:55:00
最好沒什麼賺還會有23億的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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