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稅率嚇死人 浩鼎員工成賣身奴

作者: tw689 (台灣689)   2017-02-13 12:54:03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eJK6IQ ]
作者: tw689 (台灣689)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稅率嚇死人 浩鼎員工成賣身奴
時間: Mon Feb 13 12:24:35 2017
1.媒體來源: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稅率嚇死人 浩鼎員工成賣身奴
3.完整新聞內文:
浩鼎風暴再添受災戶!由於國稅局是以去年1月8日均價約700元左右價位為基準,扣除浩
鼎員工認購價248元計算,認定員工每張股票賺了40幾萬,在平均每位員工都需繳交4、5
百萬所得稅下,讓浩鼎員工大為崩潰,自嘲是「賣身奴」,目前紛紛提出申請再議,籲請
主管機關儘速修改如此荒唐的稅法。也算是浩鼎乳癌新藥解盲風暴案外案的稅法問題,已
讓浩鼎員工士氣再遭打壓。
就時間點來看,浩鼎去年辦理員工認股是1月8日,認股價格為248元,當天是星期五,接
著股市因假日休息兩天,1/11開盤交易後的當周,1/13經營階層就宣布乳癌新藥
OBI-822要在2/19解盲,因此,依照規定1/18起員工就不能賣股票。
當時由於大家對解盲結果抱著希望,因此,很少人出脫股票,而後解盲結果未達預期,股
價下跌,浩鼎陷人空前風暴。在禿鷹和政治角力戰中,股價持續下修,即使那時的價位還
有價差,但有不少員工基於維護公司下,仍堅持長期持有信念,只是這一個力挺公司的結
果,換來的卻是一張天文數字的扣繳憑單。
浩鼎某位員工表示,國稅局是以解盲前700元左右市價,扣除認購248元的價差認定是員工
認股所得,認定他們一張賺40幾萬,以他個人有20張股票計算,今年光是證所稅的扣繳單
就是845萬,但他根本沒賣股票,沒收入還要繳幾百萬的稅,覺得自己好像「賣身為奴」

他說,如果今天賣多賺多繳多,會心甘情願,問題是,所得稅就是依所得繳稅,沒有所得
,國家還要搶錢?這是什麼道理?
已經造成生醫產業員工痛苦的證所稅,像浩鼎這樣的現象存在已久,台微體總經理葉志鴻
沒賣股,卻逼得去賣房子繳稅,目前還在負債中;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沒領薪水、2014年也
未曾賣股票,卻因股票有價差,也繳交4千萬元稅金;而科妍前總經理韓台賢也因股票轉
上市,成了舉債繳稅的苦主。
(工商時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213000081-260204
5.備註:
一張賺40幾萬,所得稅平均4~5百萬
算平均每人有10張好了
認股價格為248元
現在是296元
一張賺5萬,股票賺了50萬
所得稅400萬級距要繳的稅就超過了XDD
作者: yugiboy (遊戲boy)   2016-02-13 12:25:00
誇張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6-02-13 12:25:00
1人得道雞犬升天~~~
作者: silent328kn (黑原)   2016-02-13 12:25:00
係後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6-02-13 12:26:00
出來玩總要還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6-02-13 12:26:00
所以股票賣一賣?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6-02-13 12:26:00
真爽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6-02-13 12:27:00
現在稅法就是這樣,繳稅吧 或者是 抗議這個法律
作者: area41gold (area41gold)   2016-02-13 12:27:00
有點兩難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6-02-13 12:27:00
郭台銘還不是賣掉繳稅
作者: ivla8432 (ivla)   2016-02-13 12:27:00
幫QQ
作者: cidcheng (c'est la vie)   2016-02-13 12:28:00
因為在國家的角度,你不賣是自己的選擇
作者: baiya   2016-02-13 12:28:00
股票沒賣 有所得?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2-13 12:28:00
....有點衰,員工認股哪知道公司在搞什麼~~又不是高層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6-02-13 12:28:00
以前大股東一股十塊,IPO時賺幾十倍不繳稅有比較好?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6-02-13 12:29:00
幹 有點慘耶
作者: genewing (Go~~Go~~)   2016-02-13 12:29:00
蔡英文現在轉向了?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6-02-13 12:30:00
法律有問題吧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6-02-13 12:30:00
以金管會低能的程度這算OK的 還有人記得兆豐洗錢案嗎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6-02-13 12:30:00
公司那天配給你們就是700,如果解盲成功那現在可能是2000元,就自己不賣要賭的怪誰?
作者: infor (pty)   2016-02-13 12:30:00
之前的科技業也是這樣繳稅,不服去打官司啊,看你勝訴有機會嗎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6-02-13 12:31:00
後來改這樣就是怕有人藉認股或選擇權來逃稅
作者: baiya   2016-02-13 12:31:00
課證所稅 不就是代表自己賣股票 又說沒賣股票被課證所稅?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2-13 12:32:00
沒賣有證所稅喔= =a?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6-02-13 12:33:00
打官司不會贏的,法條就在那,也沒人逼你認股
作者: eden08062000 (休息客)   2016-02-13 12:33:00
蔡政府你敢嘴
作者: maplefff (maplefff)   2016-02-13 12:33:00
阿就還沒賣,到底是在計算什麼,下跌政府會吐出來?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6-02-13 12:33:00
亂寫 這是課其他所得的所得稅 不是證所稅
作者: hipab (嗨趴)   2016-02-13 12:33:00
能花20萬認購的哭窮 樓下幫我QQ
作者: pponywong (pony)   2016-02-13 12:34:00
就跟分紅費用化一樣阿公司給你股票是用市價 不是面額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6-02-13 12:35:00
活該 快繳錢啦
作者: chister ( )   2016-02-13 12:35:00
好慘
作者: KeynesGG (Keynes)   2016-02-13 12:36:00
這公司股票早賣早好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6-02-13 12:36:00
認股價格是先訂好的 實際繳錢認股那天市價多少市價-認股價的差價 就算當年的其他所得跟賣不賣沒關係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桿)   2016-02-13 12:39:00
好慘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2-13 12:40:00
也就是認股的時候先算一次所得稅,賣股的時後又再算一次?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6-02-13 12:42:00
公司的問題,如果是發選擇權248至少還可以選擇不認
作者: kuninaka   2016-02-13 12:42:00
所以到底有沒有這麼多資產?
作者: Freedomlibra (特斯拉超級閃電)   2016-02-13 12:43:00
248認700元的股中間洞誰補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6-02-13 12:43:00
不認就沒稅啦 如果破千差價7百多再認,繳稅也甘願
作者: uonyang (陶歐卡稱)   2016-02-13 12:43:00
鈔票跟股票本身並沒有價值,因為交易才有價格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2-13 12:44:00
這是稅法問題,應該要修法單純來看我認為會進到釋憲,因為跟之前抗稅案一樣
作者: jennywalk   2016-02-13 12:46:00
了不起。負責 !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6-02-13 12:46:00
你花248買市價700的股票,國稅局當然要課你稅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2-13 12:48:00
這種未入帳先扣稅明顯憲法第7條平等權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2-13 12:48:00
其他公司沒發生過嗎?應該很多案例吧?我覺得應該不可能要角那麼多~~員工認股又不是只有他們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2-13 12:49:00
違反林若亞2005年的報稅到2017年才釋憲成功員工認股根本沒賣出,等賣出再扣才是真正所得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6-02-13 12:51:00
就貪啊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2-13 12:51:00
不貪阿~~看多的股票誰會賣啦...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2-13 12:52:00
政府應該要盡快修法檢討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6-02-13 12:52:00
等700再賣就不會虧了
作者: howard172 (瓠小雄)   2016-02-13 12:53:00
員工賣完,準備過高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2-13 12:53:00
簡單來講,修法改成賣股才計算所得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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