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61115soc002/
2.原文內容:
價逾10億板橋神木古化石 新光集團載走藏匿
日前在板橋油庫口一塊工地挖出巨大完整的神木化石,本刊追查發現那是重達26公噸,且
具有奇香的沉木,市價應該超過10億元,但這根神木目前卻被租地的新光集團派車載往神
祕地點置放,本該擁有處分權的地主中油公司及發現的工人,竟無計可施,可能需透過司
法才能討回公道。
板橋區里長聯誼會會長、百壽里長林華偉說,該工地半年前由新光集團向中油公司租地,
並開挖興建長照中心,約兩週前怪手在工地30公尺深處挖到這支巨木,巨木直到13日才完
全出土,經專家初步鑑定,該巨木約35米長、直徑2.5米寬、重達26公噸,很可能史前即
已藏身地底。
曾親身接觸到那根神木的林華偉表示,神木外型完整,油脂非常豐富,且散發出濃烈的香
味,有專家判斷很可能是沈木或松柏類或自冰河時期即存在台灣的山毛櫸等樹種,若是以
沉香木的市價計算,該神木至少有10億元以上的價值。
據地質專家研究,大台北地區曾是鹽湖水盆地,很可能是數千年前、甚至遠在冰河時期。
因地殼變動,將原是高山上的巨木震倒埋到湖底,直到湖水散去,才形成大台北盆地;當
地耆老也說,該工地旁的大水溝,以往也是河流,附近都是河流沖刷的沙地,由於油庫口
自有文獻以來一直都是平原和水田,不過因板橋和盛產檜木的三峽緊鄰,也不排除久遠年
代前從山上流下埋入土中。
不過這根價值不菲的神木化石,在出土之後,就被租用土地的新光集團僱工載走,且對外
低調不肯透露神木目前的置放地點。但本刊向宋重和律師詢問有關物權所屬時,他表示,
根據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才是地下發現物的所有者,而發現的工人也可向所有權人要
求部分的紅利回饋,至於租用土地者則完全無權處置,因此中油公司可透過訟訴向新光討
回這根神木。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現在新光已經慘賠到連中油的神木也要幹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