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方勝出 許金龍收押

作者: clubbox (史上最強7788 )   2016-09-30 05:23:55
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930/958855
2.原文內容:
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股票違約,樂陞股價喜轉悲、市值蒸發百億,檢調懷疑全案根
本是證券詐欺的大騙局,但聲押樂陞董座許金龍卻演成院檢拉鋸戰,喊冤的許男前天第3
度獲交保,維持2千萬保金,檢方再抗告,高院昨凌晨又發回北院重審,進入院檢第四回
合交戰,北院下午再傳許男重開羈押庭,漏夜審理後,裁定收押禁見。
許金龍昨天下午近2時到北院,記者追問7天內4度到法院開庭的感受,許男不發一語。
檢方偵辦樂陞案,認為負責人許金龍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串證之虞,自本月24日首度
聲押許後,與北院展開拉鋸戰,當天法官裁定許1千萬交保,限制住居,每周向轄區派出
所報到3次,檢方首度抗告成功,北院26日凌晨裁定許2千萬交保,檢方再抗告成功,北院
28日清晨3度裁定維持交保裁定,僅增加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不服北院再放許金龍,3度抗告,高院昨凌晨3度撤銷發回北院更裁。高院根據檢方抗
告,29日凌晨駁回交保裁定發回北院重裁,認為北院裁定交保的理由仍有問題,包括北檢
首度聲押時,已提出許男曾試圖向百尺竿頭(以下簡稱百尺)前負責人黃文鴻打聽檢調約談
情形,這應非僅止於朋友「相互關心」,黃男也非北院所認定,不清楚百尺營運,北院卻
沒敘明何以認定不構成勾串之虞。
此外,檢方查出許男持用的2支手機,都刪除百尺收購樂陞破局前的通訊紀錄,此舉有違
商務人士作法,北院也應續查有無滅證之虞,且本案尚有共犯滯留國外,北院忽略目前通
訊科技日新月異,難以藉由監聽等手段順利蒐證,北院應一併斟酌,另許男先前雖返國接
受調查,但難保在涉案升高後萌生逃匿之心,而樂陞在中、日均有轉投資事業,許有滯留
國外的財力及能力,北院原認定許男無逃亡之虞,「尚嫌率斷」。(記者張欽 呂志明/
台北報導)
http://i.imgur.com/7eIUZ2y.jpg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刑事訴訟法101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 顯難進行追訴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據聯合指出 今晚法官是之前判不必羈押
2000萬交保的同位法官 證據應該都一樣
怎麼這次判的又不一樣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6-09-30 12:14:00
重打? 法盲看得懂是高院發回北院更裁嗎 北院問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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