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s://goo.gl/iWuwKn
2.原文內容:
日 期:2016年06月21日
公司名稱:華亞科 (3474)
主 旨:為華亞科與台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換案,董事會決議支付股份收買價款予異議股東。
發言人:待指派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5/06/21
2.公司名稱: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與台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換案,
前經105年3月29日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二、本公司將依企業併購法第12條規定,預計於6月24日以每股新台幣30元,
支付股份收買價款予全體依法行使股份收買請求權之異議股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小弟賭了一把, 買了幾張,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 不太確定這個所謂的收買請求權之異
議股東是什麼意思, 我需要跟我的營業員講, 我要提這個 30 塊的收買請求權嗎? 還
是時間到我的股票就自然清空, 錢就入我帳戶呢? 太白痴的問題, 還請大家鞭小力一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