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富邦金特別股利率4.1% 壽險業搶買

作者: IanLi (IanLi)   2016-03-19 22:31:48
※ 引述《TanIsVaca (好好唸書吧!)》之銘言:
: 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 https://goo.gl/EL9RIA
: 2.原文內容:
: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016年3月19日電)富邦金控 (2881) 日前宣布將發行6億股特別
: 股,每股發行價60元,由於利率高達4.1%,吸引壽險業瘋搶。
: 富邦金總經理許婉美表示,今年增資計畫原本規劃現金增資普通股、特別股並行,但由於
^^^^^^^^^^^^^^^^^^
: 規劃募資金額是以每股50元計算,剛好遇到年初股價大跌,若為了達到募資規模而增加發
: 行量,恐造成每股獲利稀釋,才轉以發行特別股因應。
: 金融股今年初股價下跌,確實影響金控業今年募資計畫,除富邦金外,中信金控 (2891)
: 也宣布暫停現金增資計畫,就是怕發行價過低,「賤賣了股票」。
: 許婉美指出,特別股每年發放固定利率4.1%的股息,且保證7年內不能收回,比起定存或是
^^^^^^^^^^^^^^^^^^^^^^^^^^^^^^^^^^^^^^^^^^^^^
這邊誤導很大,本次發行並不是累積特別股
會有這樣錯誤的宣導是媒體引述不全還是對發行條件沒搞清楚呢?
請各位要投資前請先看清楚發行條件,而不要看這些錯誤百出的新聞
: 利變型保單的宣告利率,報酬率以「倍」計算,加上以新台幣發行沒有匯率風險,來自於
: 國內壽險業的詢問度相當高。
: 富邦金今天舉行聯合招募說明會,金控今年預估招募8300人,其中光是壽險業務員就有
: 6800人的需求,許婉美表示,被稱為「天之驕子」的儲備幹部(MA)今年有40名需求,首年
: 年薪新台幣百萬元不是問題。
: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 在低利率時代,為什麼要用利息這麼貴的方式籌資呢?
: 用借款或發債券的方式,利率比較低吧?
1.簡言之,這是為了因應資本適足率的需求而發行
2.特別股不能轉換為普通股時本質會較接近債券
3.債券未付息視為違約,但特別股可不付息,所以一般表定股息會較債息高
(參見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與發行公告)
比較部分細部很多內容可以討論,限於篇幅可以先自行翻閱財管或投資學
4.本國自然人投資特別股股息列入所得稅,債券債息分離課稅(現為10%)
下為公開說明書之說明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之權利義務:
(1) 到期日:本公司甲種特別股無到期日。
(2) 股息:甲種特別股年率4.10%(七年期IRS 0.885%+3.215%),按每股發
行價格計算。年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七年之次日及其後每七年重設,重設年
率按七年期IRS + 3.215%訂定。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
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七年期 IRS 為利率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
業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PYTWDFIX」與「COSMOS3」
七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算數平均數。若定價基準日無法取
得前述報價,則由發行機構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3) 股息發放:本公司對於甲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包括但
不限於因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或因特別股股息之
分派將使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法令或主管機關所定最低要求。本公司決
議取消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將不構成違約事件。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
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本公司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
納稅捐、彌補虧損,依法令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或實際需
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並得分派本公司甲種特別股股息。甲種特別股股息
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
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按當
年度實際發行天數計算,所分配股息將認列於股利憑單。
(4) 超額股利分配:甲種特別股除依前述所定之股息率領取股息外,不得
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5) 甲種特別股收回:本公司得於發行日滿七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
行價格,收回全部或一部仍發行在外之甲種特別股。未收回之甲種特別股
,其權利義務仍延續前開各款發行條件。
(6) 剩餘財產分配:甲種特別股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於普通股,
與本特別股發行後所發行之特別股相同,次於一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本
公司當時已發行之甲種特別股乘以該特別股每股發行價格總額為限。
(7) 表決權及選舉權:甲種特別股股東於股東會無表決權、亦無選舉董事
之權利;但得被選舉為董事。於甲種特別股股東會及關係甲種特別股股東
權利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8) 轉換普通股:甲種特別股股東不得轉換成普通股,亦無要求公司收回
其所持有之甲種特別股之權利。
(9) 本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甲種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新
股優先認股權。
詳見富邦金公開說明書1050317訂價版(含財報)-2.pdf
作者: Crushredkiss (StealMyHeart)   2016-03-19 23:37:00
好專業
作者: antiwash5566 (免洗五六)   2016-03-20 10:13:00
不發息北市府會爆氣 怎麼可能不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