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烏龍一場!北市買隱形眼鏡 不用處方箋

作者: Iamhihi (我是hihi)   2015-10-17 19:57:32
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017000348-260114
2.原文內容:
烏龍一場!北市買隱形眼鏡 不用處方箋
2015年10月17日 04:10 張立勳/台北報導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點閱3007 我要評比
6/100
分享至Facebook
分享至Google+
分享至Twitter
分享至Weibo
購買隱形眼鏡
北市衛生局曾宣布將嚴格執行民眾需持眼科醫師開立的處方箋,才能購買隱形眼鏡,引發
擾民聲浪。(本報系資料照)
烏龍一場!北市衛生局曾宣布將嚴格執行民眾需持眼科醫師開立的處方箋,才能購買隱形
眼鏡,引發擾民聲浪。但昨天,衛生局澄清,經函請食藥署針對隱形眼鏡函釋重新解釋,
才發現民眾須「根據醫師處方」買隱形眼鏡,指的是配鏡前應給醫師驗光,但不是要強制
民眾得出示處方箋才能配鏡。
今年年中有北市議員質疑,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卻可隨意在網路購買,甚至到藥妝店不
必出示處方箋就能買到,衛生局挨批拿民眾健康開玩笑。
事後,衛生局表示會對隱形眼鏡的銷售通路加強稽查;隨後,也引用衛生署在1975年當年
函釋「隱形眼鏡係屬列管之醫療器材,須經眼科醫師處方使用」,公開表示,民眾配戴隱
形眼鏡時,必須出示處方箋。但是,規定還未上路就已造成民怨四起,痛罵北市府擾民,
不少民眾未雨綢繆,紛紛囤貨。
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一度還重申依法行政的立場,但事後因認為原規畫不切實際,才降低
標準,改為執行初期將強制建議18歲以下、首次配戴隱形眼鏡者,須持處方箋才能購買;
長期配戴者,則從寬認定,不受處方箋6個月效期限制。
但該規定尚未頒布,北市議員王閔生昨再針對買隱形眼鏡須出示處方箋提出質詢。對此,
北市衛生局食藥處長王明理才語出驚人地說,衛生局8、9月向食藥署要求解釋相關法令,
食藥署回以「應宣導民眾如有矯正近視、遠視或散光等情形,『應』由眼科醫師詳細檢查
、驗光診斷矯正度數後,始能決定是否適合配戴隱形眼鏡,再行購買。」換言之,買隱形
眼鏡並不需要處方箋。(中國時報)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日前 精華 F-金可 因為這新聞重挫,吃了根綠棒,也算是滿無辜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