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什麼惡意併購要公佈?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5-08-24 10:57:45
※ 引述《gcpPTT (momo)》之銘言:
: 實在想不通
: 像是這次矽品的事件
: 如果不想事先通知矽品,應該要低調收購,降低成本與難度。
: 如果真的想組聯盟,避免殺價競爭,難道打電話討論一下再公佈有這麼難嗎?
: 還是兩家老闆私下講好了只是為了炒作股價?
: 想請教各位股神
這只是單純的法律問題
簡單來說,怕有人炒股,可是又要促進併購
所以說如果私底下一直買股票等到一定數量之後說我要併購這家公司
通常手上股票都會暴漲,形同合法炒股
所以法律規定你在一定日期以內購買一定數量股票(正確來講是50天內買20%以上股票)
就一定要走公開收購程序,讓大家知道你要公開收購,股價能立刻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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