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融機構合併法」政院拍板!

作者: kimigogo (小橘)   2015-05-21 23: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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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金融機構合併法」政院拍板!擴大4大免稅優惠誘因
2015/05/21 22:00 鉅亨網 記者陳慧菱 台北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案,修法重點在於藉由簡化金融機構合併
程序,擴大免稅項目範圍,包括: 免徵證交稅、免徵營業稅、商譽攤銷年限從5年增加至
15年、土增稅記存等4大免稅優惠 ,以提高金融機構合併的誘因,擴大金融機構的規模,
有利於金融機構加速拓展海外市場。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國內金融機構家數過多,不僅內部彼此過度競爭,也缺乏區域型
大型金融機構,因此,確有整併之必要。
此次修法較受矚目是,增加證交稅和營業稅免稅項目範圍,因 財政部解釋合併並非買賣
交易,因此金融機構合併時除印花稅、契稅外,新增證交稅及營業稅免徵。
此外,金融機構 合併時產生的商譽可列費用攤銷,從5年延長為15年 ,比照企業法規定
。至於被消滅機構股東換發股份時對價方式,除股份外,擴及現金及其他財產皆可,讓對
價方式更多元。
而被消滅公司因行使抵押權拍賣承受的土地,可擴大及於非直接營業使用,免繳土增稅,
可暫先記存。
此外,基於租稅公平,刪除資產管理公司處理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適用銀行營業稅稅率;
另放寬金融機構亦得委託公正第三人辦理公開拍賣。
由於立法院財委會今年3月已初審通過立委所提金併法草案,待政院版本送立法院後,將
併案協商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明天會噴噴嗎?
商譽攤銷還延長
不知道會不會被擋
作者: ray198776329 (我真的好帥)   2015-05-22 00:08:00
明天喷喷
作者: futureisours (ccc)   2015-05-22 08:58:00
公股銀行裏面老屁股們,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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