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關於股利的計算

作者: forentia (謹慎)   2015-05-09 01:57:55
感覺推文愈講 原PO愈模糊的感覺 = =
你寫的計算和結論完全沒錯
股利本來就是從股價直接換成現金給你
那你會說 這樣根本沒賺 不是嗎
在解答這個問題之前
必須先了解股票本質是什麼
股票本來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為了降低風險
向普羅大眾集資
每個投資人就拿到一張證明 象徵參與公司行動
如果公司賺錢 就可以依比例分得利潤
那一張證明就是股票 利潤就是股利
這裡你可以去算投資報酬率
但注意到這裡沒有股票的轉讓交易
這裡就是一個投資概念
買一張股票參與公司 分享利益
這就是巴菲特的買不賣 是所謂的"投資人"
但當股票被賦予價錢 成為有價證券
股票之間的交易 就不是純粹的投資概念了
買低賣高去賺利潤的 我們稱為"交易人"
他跟投資人不一樣 與其說他參與公司 倒不如說他是參與市場
股票理想上代表公司價值
當他發行股利時
股利代表的價值流出公司回到股東身上
所以公司價值自然變低
股票也就價格相對應變低
因此除權當下 股價+股利 = 未除權前股價
這是金錢守恒定律
對投資人來說 因為他不賣股票 所以有投報率概念
但對交易人來說 除權當下 對他來說根本沒有意義
因為交易人賺錢的方法是賺價差
除非股價漲回除權前的股價(這就是我們說的"填權")
不然他根本就沒賺
所以填權不是公司主動去填
也不是沒有填權的就是公司沒良心
填權對交易人有意義但對投資人沒有意義
所以當你選擇當投資人或是交易人後
才能決定發股利這件事對你來說有沒有賺
※ 引述《gtu001 (gtu)》之銘言:
: 各位好 , 小弟是投資新手
: 小弟在知識家看了股利計算的公式
: (股價-現金股利)/(1+(股票股利/面額))
: 假設股價 28.5
: 現金股利0.7 股票股利2.1
: 除權後股價 (28.5 - 0.7)/(1 + (2.1/ 10) = 22.975
: 假設我除權前買一張
: 花了28500元
: 除權後配股配息
: 22.975 * 1210(1000 + 210股) + 700 = 28499.75
: 總值為 28499.75
: 所以意思是
: 除權前股價較高 = 除權股價重新計算(較低) + 現金 + 股利總值
: 這樣問題來了
: 那這樣配股配息, 投資人到底賺在哪裡?
: 總值不是依樣嗎?
: 若有賺?那投資報酬率怎麼算?
: 懇請賜教!~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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