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乾脆來連署新板主,沒人選就我來選

作者: RfTV (法師)   2014-09-25 16:05:49
奇怪,好好的股版怎麼會變成這樣
要嘛在上面嗆人,不然就是整天跳針,
股票板可以分享的東西很多吧?
例如"某技術指標有沒有用,該怎麼用"
例如"某隻股票的分析文等..(我講的是指言之有物的)"
連解盤文都不見了,只剩下喊盤文
言之有物的越來越少
股板不應該變成這樣!!
乾脆來連署板主,如果沒人要選,就我來選
反正我看卷時間都在晚上跟半夜,
現任版主如果需要上班,上班時段可以由我協助
另外刑法都有不定期刑了,有時候同犯一罪,有些人就是惡意在挑釁、鬧版,
有些人是沒在看板規,所以我也希望引入不定期刑在板上。
政見如下:
1. 標的文照舊,但不得自刪或大幅修改內文,
違者判警告一次、警告後再犯者判水桶一週以上、一個月以下。
2. 刪除他人推噓文應得推文者同意,因PTT已有防修文誤刪推文的系統
故未經同意修改推噓文者,視情節判水桶3天以上、兩個月以下。
3. 不定期舉辦板內活動,例如短中長期的股神大賽
類似華山論劍活動,俗話說武無第二、文無第一,
股神就是誰賺的多,這裡是股板,不是OPTION板、大盤喊多或喊空幹嘛?
現在也有類似股神大富翁這種虛擬交易的系統,誰解的準,數字會說話。
4. 不定期舉辦板內賭盤,所得盈餘"全部"捐出來資助每月優文前三名
優文由板友投票之。
另外
至於標的文到底能不能寫價位?
以本法師的想法,法律上應該不會有問題,但其實建議是不要,
所以我的第五點是
5. 標的文及閒聊文一律不得寫買進價位或賣出價位
但可以多、或空。
另外強力執行現任板主所言之:不得有招收會員之行為。
所以所有"站內信聯盟"之類似收會員的用詞,若為推文一律先行警告,
再犯者一律水桶一個月。
先別急著噓我,我是在保護各位,
站內信聯盟這種收會員的行為,除非你有分析師牌,不然絕對是踩在違法的線上。
這種玩笑真的不要開。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55條,
(對上市有價證券之操縱 禁止行為)
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
一、在集中交易市場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業經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
影響市場秩序。
二、(刪除)
三、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
,以約定價格於自己出售,或購買有價證券時,使約定人同時為購買
或出售之相對行為。
四、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
人名義,對該有價證券,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
五、意圖造成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活絡之表象,自行或以他人
名義,連續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而相對成交。
六、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七、直接或間接從事其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

前項規定,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準用之。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對於善意買入或賣出有價證券之人所受之損害,應負
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一般人常說沒有投顧牌不能分析個股,其實有點馮京當馬涼
有問題的會是第六點,就是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證交法從來沒有禁止過不收費的人員去分析各股,禁止的只有收費或會員制的俗稱老師
需要有"分析師"牌。
我貼一則新聞如下:
重點請看黃色部份:
金管會促投顧業自律 股市交易前後一小時及盤中不可推薦個股 盤後不得報價位
【記者雷盈/台北報導】
繼要求電視股市名嘴要有證照,金管會昨(3)日公布「網路解盤」相關規定,要求投信
投顧公會嚴加管理,以杜絕所有可能干預市場的不當發言。
投信投顧公會秘書長蕭碧燕說,前年底金管會規定,在電視台解盤的老師必須有證券分析
師證照,使得很多不符合規定者自此從螢光幕上消失,後來這批人轉戰網路,現在金管會
趕緊加以規範。
金管會昨天公佈投顧業者自律機制案。金管會規定,投顧人員若公開在網路傳播媒體上(
如BBS、部落格)講股,須具備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證照,而且在股市交易前、後一小時以
及盤中,不可推薦個股;盤後可講解大盤,也可分析各類股,但不得報價位。
金管會表示,網路解盤也要比照現行電視、廣播節目,依投信投顧公會「自行審核與申報
作業程序」規定辦理,也就是投顧人員應把網路節目、節目內容留檔送審,投顧公會也要
定期抽查。
去年12月25日,日盛證券業務人員吳沛璇就被金管會命令停業三個月,因為金管會認為吳
沛璇在自己部落格上,研判多種金融商品的未來價位,並勸誘買賣。
證期局局長李啟賢表示,這次規範主要是針對投信投顧從業人員,因為有些業者,在網路
上推薦個股、報名牌、分析行情,或藉機招攬會員,擾亂市場,必須有效管理。
李啟賢說,「網路解盤」並非新設法條,而是源自期交法第115條,投信投顧業者本來就
要自律,只要對不特定大眾發言、傳播股市相關資訊,都得遵守規範。
證期局副局長王詠心說,這次的規範主要是避免「地下解盤」,也就是一些人沒有證照,
卻在網路上公開講解行情、招攬會員,且收費;若散播不實謠言,將會干擾股市正常發展

至於這項規定對一般網友有哪些影響?蕭碧燕說,非投顧人員不受此限,只要無散播不實
謠言,沒有干擾市場,就沒有問題;假如網友私下招攬會員,給帳號、密碼並收費,仍有
可能被投顧公會移送司法審查,由法官裁決。
當中的115條應該是記者筆誤,實應為155
證期局局長現在當然是換人了,
但是在實務上,本來討論個股就是言論自由,
所以禁止的是"公開講解行情、招攬會員,且收費"
又或者依投信投顧法規107條,構成要件還是要有"收費"這兩個字
結論就是:如果你不是向人收費開課或開收費的站內信聯萌,
通常到檢方那都沒事。
那麼,為什麼我還是會禁止寫出價位還有講站內信聯盟這回事,我本意論述如下:
一、 看多或看空已經夠各位針對個股大書特書、詳細分析,寫價位有意義嗎?
既然我們是"討論",就不需要細到該在哪個價位買進或賣出,停損停利點更可藉由
更新標的內文討論後勢走空或後勢看多,
寫到詳細的價位買進或賣出實在沒有太大意義。
二、 PTT是學術網路,且每個IP都有紀錄,不寫價位更可避免被有心人檢舉或做文章
勿忘當年"雪兒"版關版事件。我們只是學術討論個股,連價位都沒有,避免掉將來
可能會有的麻煩事。
雪兒版事件可看
https://www.ptt.cc/bbs/PttHistory/M.1251701594.A.D06.html
三、你絕對不想走法院去開偵查庭關於"我講的站內信聯盟真的是在開玩笑"這一點,
就算之後是不起訴處份,夠你累的了,不找死就不會死,有些玩笑不要開
就跟不要白目到在機場跟別人說:我行李有炸彈唷~一樣。
以上,
如果各位有心想改變股板,讓股板更好
那麼請告訴我你的想法,
晚一點我再到聯署板去發連署文
當然如果很多人覺得沒必要、不需要,現在就很好
也可以,那麼小弟我就樂的輕鬆,可以躲在閒聊文裡面發廢文,
謝謝
作者: fish19831012 (fishs)   2014-09-25 16:15:00
好 古神願意幫我們阿 算我一份版主不是還少一個 我支持 中鋼j 跟您一起出來競選!!
作者: FALUNDAFAHOW ((法輪大法好!))   2014-09-25 16:17:00
支持,先把某個愛自言自語的神經病桶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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