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高市府要求斷管 中石化:怒難配合

作者: jac19860114 (天才跟白痴只有一線之隔)   2014-08-19 11: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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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oyagerking (畢凱在航海家號遇到亞契)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高市府要求斷管 中石化:怒難配合
時間: Tue Aug 19 10:51:38 2014
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高市府要求斷管 中石化:怒難配合
高雄市長陳菊曾說過,災區管線不回埋,因此高市府18日發函給中石化,要求氣爆災區的
管線(一心路至二聖路),必須要斷管,對此中石化表示,斷管將會嚴重損及營運,恕難
配合。
高雄氣爆後,陳菊公開說過,災區管線永不回埋,18日高市府發函給中石化,針對凱旋三
路上(一心路至二聖路)管線,影響氣爆災後重建工程施工,因此災區管線不恢復使用,
要求公司今日早上8點配合斷管。
不過對此中石化相當不服,認為高市府的處分內容不明確,同時又欠缺處分法源依據,管
線為公司財產,也是營運必需品,身為同樣為氣樣事件的受害者,斷管將會嚴重損及營運

中石化要求高市府,應該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4條規定,辦理聽證程序,而不是簡單發公文

中石化表示,斷管關係到公司營運,恐怕恕難配合,也請高市府說明處分理由與必要性。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880003.shtml
4.備註:
中央不管 管線管理,沒有道理啦~~
一個小小的中石化,就不鳥地方政府了。
還是中央要把經濟部歸給地方管轄也是可以啦~~那我們地方就會勇於把責任扛起來~~
中石化還拿出法條,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訴字第582號判決:「政策不能凌駕法律,此乃法治國家與非
法治國家之重要區別…………,相關部會落實政策指示自應依法為之,不能牴觸現行法令
」可資依循。呼籲高雄市府應依法行政。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880211.shtml
中石化是想造反逆~~拿台北法院判決的法條來壓地方,那就把工廠搬到台北呀~~
反正中石化總公司也在台北,就近管理呀~~
作者: callmeanswer (80摳)   2014-08-19 11:21:00
這個可以這樣發文...已後全地區都會要求斷管好咩
作者: andyyeh20237 (安)   2014-08-19 11:24:00
支持石化業遷出高雄 看薪資會不會破台灣最低
作者: galaxiehuang (misterdonut來看^_^思,1)   2014-08-19 11:58:00
那個區域不是本來就不能埋石化管,中油用天然氣管名義鋪設的
作者: bmw606042001 (多空雙buff)   2014-08-19 15:02:00
高雄就欠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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