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工明年全面周休二日 勞委會拚了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3-12-09 05:47:27
※ 引述《gioiechang1 (錢(貨幣)只是數字....)》之銘言:
: 1.原文連結: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346009.shtml
: 2.內容:
: 【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2013.12.08 01:55 am
: 台灣勞工去年平均年工時高居全球第四;還在實施隔周休二日的台灣勞工,近廿年
: 的年工時降幅,不及南韓的四成。勞委會說,縮短法定工時將列明年度重點工作,
: 除了推動每周正常工時四十小時(形同周休二日),也會配套將變形工時拉長到
: 廿六周。目前,雖有部分雇主已提供優於勞動法令的工時規定,早就比照公務員
: 實施周休二日,不過,仍有近兩百五十萬名勞工無福享受。
: 勞委會說,法定正常工時調整是政府努力目標,馬總統在競選連任時也提出將兩周
: 八十四小時工時降至每周四十小時,勞工能比照公務員、全面周休二日的政見。
: 官員透露,將法定工時調整成每周四十小時,是勞委會明年度重點工作,政府也
: 列管該案須在二○一六年上路,也就是馬總統任期結束前。
: 勞委會說,由於全面周休二日將增加雇主人事成本和產能下降,為避免法定正常
: 工時縮短會衝擊有淡旺季之分和急單需求的產業,縮時案會搭配放寬變形工時,
: 也就是將變形工時從現行的八周拉長到廿六周。
: 勞委會說,變形工時區間拉長後,雇主可在特定時間內打破法定正常工時限制,
: 讓勞工可以增加工時應付急單或旺季需求,但廿六周內的總工時,仍須符合
: 一○四○小時的規定。另外,為免變形工時區間拉長造成勞工爆肝,還會搭配
1040小時 = 正常工時,平日與假日加班未算。
: 另訂一日、一周、一個月和兩個月的正常工時和加班工時規定。
以現行規定:
一日:挪移與加班既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2不得
兩周: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4
一個月:平常日加班不得超過46小時
但沒說你在應周休的日子中加班要怎算
所以之前才學台北市,想搞個一個月無論如何max總工時不得超過260
8周變形工時:每日不得挪移任何工時,但可在個應休假日終選擇某一天來挪班。
其實都有了,不知他這另訂是定啥意思?
是要改定新的、明確的? 還是是假裝自己有做事,然後至少作出政令宣導?
不過...
沒人鳥你,一來妳也不夠人,二來也沒錢,三來也不可能加稅給你
結論:入刑法吧,惡意剝奪他人職業上休息時間,視同傷害之間接故意
第一次拘役一周,第二次以上繼續罰,最高判10年併科罰金。
然後若惡意扣薪,可以視為對該員工家庭之侵害,限制懷孕妨礙人身自由
不讓懷孕者有適當產假(產假其實也該延長,學下德國)視為對胎兒生命之侵害
只要抓幾個股價20元左右的進去關,馬上這些個狗奴才老闆們就乖的像狗
不然他們能去哪? 沒有ROC法律與公民身分的庇蔭,
在國外一樣搞血汗....外國暴徒幹掉她們當地警察搞不好懶的查
用陪審制的地方,兇手可能因長期受不人道壓迫,精神如何怎樣,免罪哩 ....
: 勞委會還說,並非所有產業都能採用變形工時,須經勞委會核准的產業且經勞資
: 雙方協議才能實施。
幹,你要上電視作政令宣傳阿~ 公佈少數受允准的特例阿
不然人民笨的像豬,乖的像羊,被老闆空話哄兩句開心的變成狗,
該蒐證的時候全退化成暴龍,手都沒用了
哪知道有哪些雞八毛是你沒說的
對了,
也修法強制規定勞資雙方要多久開一次會議,會議決議最多持續拘束多長時間
: 根據勞委會統計處最新發布的「我國工時狀況與國際比較研析」,去年我國平均
: 年工時約二一四一小時,僅次於新加坡、香港和墨西哥;原本年工時比台灣長的
: 南韓,在二○○四年全面實施周休二日後,到去年只剩二○九○小時,成了全球
: 年工時降幅最大的國家。
: 勞委會官員說,未來我國若全面實施周休二日,除了可望改善長期遭受詬病的
: 爆肝高工時情況,年工時也有機會降至兩千小時內。
: 【2013/12/08 聯合報】@ http://udn.com/
: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台股利空????
人民利多
不過沒說老闆不能先降你的起薪,改變成加班費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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