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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立達
華隆案檔案(六)
我失聲說:「這麼精彩呀?為什麼我都不知道呢?」
他又笑了:「那次吃飯,我沒有每個人都找。像你呀,還有其他幾個,比較難搞的,比較
孤僻的,我就沒找。找你,你也不會來,反而壞了事。要不是那次打破了頭,我想這事也
不會傳出去。」
我對這人的好奇心愈來愈重了。以前,我也接觸過一些所謂的「公關人員」,但是從來沒
有看過有人是這樣處理事情的。對於他所透露的華隆案內幕,我半信半疑,但是,第二天
我還是照著他跟我說的內容,發了一則稿子。
這則稿子發出去之後,馬上造成轟動。調查局的朋友也立刻呼叫我,問我怎麼知道這些內
幕的。可是,基於保護消息來源的原則,我並沒有告訴調查局的朋友。
轉眼間,到了四月八日這天。
上午,我跑完了例行新聞,正準備要發稿時,卻聽說許阿桂有新聞要發布,要所有的記者
到她辦公室一趟。她這樣的行為很罕見,我們一群記者馬上飛奔過去。
到了她辦公室,只見她慢條斯理的站起來說:「本署原訂今天上午九點半第二次傳訊張家
宜出庭,可是,她仍然沒到庭。本署希望她能夠抽空出庭,我們會再傳訊她一次。」
嘩!許阿桂什麼時候偷偷發了傳票傳張家宜了?如果她今天不跟我們說這件事,那麼全中
華民國的記者不是都漏慘了?
我們這群記者們七嘴八舌的問:「她有請假嗎?有再寫信給妳嗎?」
許阿桂仍是慢吞吞的說:「張家宜小姐之前曾寫信給本署,說她課業繁重,不克出庭。但
是,本署認為她是很重要的關鍵人物,本案疑點甚多,她還是有必要到庭說明。所以,本
署最近會再發出傳票,請她到庭。」
大家又是七嘴八舌:「有沒有考慮要傳張建邦、姜文錙夫婦?」
許阿桂說:「我們會在最適當的時機、最需要的時刻,請張部長和他的夫人到庭,以釐清
全案疑點。至於是什麼時候,請恕本署不能對外公開。」
說完後,許阿桂又坐回她的位子上,繼續低頭辦公,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似的。我們這群
記者們面面相覷,看她不再說話,只好摸摸鼻子離開。
過了兩天,蔡先生約我出來吃飯。我本來有些猶豫,但他說:「如果你怕被人說話,沒關
係,你吃多少錢,你付你自己的。」
聽他這麼說,我也不好再推辭,於是和他約了在南京東路二段的「梅子餐廳」碰面。
一到那兒,我才發現他的人面可真是廣。連餐廳裡的服務生們,都搶著跟他打招呼。我們
一邊吃,一邊隨口亂聊。他告訴我,他是湖北人,是空軍子弟,父親以前曾經獲頒青天白
日勳章,在空軍界是個有頭有臉的大人物。逢年過節,或是遇到他父親過壽時,許多空軍
將領都會到他家去坐坐,所謂官蓋雲集,大概就是那樣的盛況。
他也說,以前,當他全心在炒股票時,生活過得很奢靡。每天上午到號子裡頭的VIP室
看盤、喊盤,中午收盤後吃頓大餐,下午去洗三溫暖,順便按摩,晚上再到酒店喝酒。錢
進來得快,花得也快。花到後來,一點感覺也沒有。
他還說了一段趣聞。他說,有一陣子,他負責炒某一支股票。在發動之前,他必須先跟公
司派以及幾個主力講好,要他們先鎖單,也就是抱著手上的股票不要亂賣,而他每天一早
,股市一開盤時,就大量敲進,逼得那一檔股票鎖死在漲停板上。有一天晚上,他和朋友
到酒店喝酒,結果喝得太多了,第二天爬不起來。等到睡醒時,已經是上午十點多了。他
嚇了一跳,馬上從床上跳起來,抓起電話,就跟營業員說,「某某股票進三萬張!」
五分鐘後,他打開電視牆上看盤,就看到他要炒作的那支股票馬上亮燈漲停。
那天下午,他躺在按摩椅上看報紙時,看到好幾名分析師在分析那一檔股票怎麼會突然漲
停。有人說是那一家上市公司上一季的獲利狀況不錯,頗獲投資人青睞;也有人說,是因
為那家公司又接了大單,預估下半年會有更好的表現。看來看去,就沒有一位分析師說,
是有人在炒作這支股票。他看完報紙之後,哈哈一笑,把報紙丟到垃圾桶,從此之後不再
看股市分析那一版。
我們那天談得很投機,也化解了我對他的敵意。聊到很晚時,他看看手表,跟我說:「我
和幾個朋友約了要喝酒,一起去?」
我有一點猶豫。
他看看我,又突然失笑說:「我知道你很愛惜羽毛。不過,我要告訴你一個觀念,你要記
住,你是記者,不是法官。法官不能上酒店,你又不是法官,你為什麼不能去?你不去,
你怎麼知道這個社會還有另外一面?你不去,你怎麼發現那些平常道貌岸然的人,私底下
在作些什麼?你不去,你怎麼採訪新聞?」
他也說:「每個人心中一把尺。去酒店,也不一定要作些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反正,就
是喝喝酒、聊聊天、唱唱歌嘛!看到漂亮的小姐,如果你真的喜歡,你自己想辦法帶出去
,我不會幫你的。你如果不想帶,我也不會硬塞給你。」
我想了想,終於下定決心,跟他一道兒去了。
我們到台北市敦化北路、南京東路口,環亞百貨地下室的「大富豪酒店」。這家酒店時當
年全台北市最大的一家酒店。
一進門,我才知道他的面子有多大。從門口開始算起,負責接待的小姐,裡頭的股務生、
媽媽桑,每一個人都認識他。這還不算,連在酒店門口擺攤打香腸的小販也叫得出他的名
字。這人真是可怕。
這一晚讓我很難忘。倒不是因為大富豪酒店裡美女如雲,而是因為我們聊了很多話,而那
些話讓我至今仍是印象深刻。
他告訴我,他之前在股市上萬點前,的確也曾風光過。那時,要作哪支股票,就一定可以
把股價作到自己想要的價位。可是,最後一次炒股票時,卻中了埋伏。
他說,那一次,他明明都和主力們說好了,要大家配合鎖單,一開始,主力和公司派也都
配合不出貨,所以他拉得很順。可是,當他把那支股票炒到一定程度時,卻發現拉不動了
。他發現,市場裡有人偷偷在賣股票,而且賣的量還很大。到最後,不管他怎麼買,總是
有人拋,永遠也買不完。買到後來,他的現金都快用完了,還是沒辦法鎖盤。他知道自己
就算抱了滿手的股票,也鎖不住這檔股票之後,決定放棄。
但炒股票的風險就在這裡。當他決定不再拉時,別人就繼續倒貨,把股價往下打,他怕自
己虧太大,只好再硬著頭皮接,可是愈接愈死。後來,他實在忍不住了,就派人去查,看
看是誰在偷偷賣股票。因為,他研判,能夠這樣賣,有這麼多源源不絕的子彈的人,全台
灣股市裡也沒幾個,要查出是誰並不難。果然,真讓他查到了。而這人,竟然就是一開始
鼓吹他去炒作這檔股票的大戶。
蔡哥跟我說,當他查出是誰在扯他後腿之後,心裡很痛苦。因為,對方和他的交情很深,
兩家是從小玩在一塊,一起長大的夥伴,沒想到,他竟然被最信任的朋友出賣。
在那次事件發生後,他看破股市,把手上的股票全都賣掉,隻身飛到加拿大去。
談到這裡,他突然失笑。他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我把手上的股票都賣光之後,郭
婉蓉就宣布要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然後,台北股市就連續十九天重挫,每天都是無量下
跌,把一堆人都跌死了。幸好我出貨得早,要不然,這批中彈的人裡面,也要算我一個。
」
他還跟我說:「我認識很多記者,有些人現在都已經是各媒體的主管級人物了。不過,我
看你,我覺得你和我以前認識的記者們都不一樣,你比他們更有理想,你也知道你要的是
什麼。我相信,再過幾年,你的成就不只這樣。你看起來很誠懇,很善良,這是很好的本
質,你要保持下去。我會幫你,但你放心,我不會拿錢給你,我知道你不收錢的。不過,
我常常會接觸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人,你有空的時候,可以常來找我,你在我旁邊靜靜的看
,你就可以看到很多平常你看不到的事情。那會讓你大開眼界,對你的工作一定也會有幫
助。還有,你放心,我這個人很光明磊落,你不要以為我找你,是想從你口中套出些什麼
消息。你自己跑到的新聞,你從調查局、從檢察官那兒知道的動作,你都不必跟我說,我
也不會問你。不過,我也同樣希望你能夠遵守我們的君子協定,你如果在我身邊看到一些
動作,也不可以去跟檢察官、調查局說。反正,這一次,我們就是要跟檢調他們對幹了,
就是要打仗了。你可以全程觀看這一仗,這絕對是別人看不到的內幕。」
我點點頭,而且跟他握了手,算是談定了。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杯的威士忌。在此之前,我從來沒有一次喝過那麼多的酒。出了酒
店之後,頓時,我覺得酒意湧上腦門。一陣暈眩後,我勉強上了自己的車子,但才開了幾
條街,就覺得渾身無力,實在開不動了。我只好把車子停在一條小巷子的巷口,把車窗搖
下來一點,再熄了火,放倒椅背,躺下休息。這麼一躺,我竟躺到天亮才醒來。而這也是
我結婚後第一次夜不歸營。
第二天一早起床時,覺得腰間有點酥酥麻麻的感覺。我摸了摸,原來是呼叫器正在不停的
抖動著。我勉力睜開眼睛,把呼叫器湊到眼前一看,哇!一個晚上竟然被呼叫了幾十通的
電話。我翻著呼叫紀錄,原來都是組長和家裡在叫我。
我趕快打電話向組長報到,電話裡,他的聲音聽起來很憂慮。他問我,怎麼一個晚上沒消
息,是不是出了什麼事?
我告訴他,我和朋友喝酒,喝醉了,躺在車上睡著了。
組長說:「你老婆找不到你,以為你出事了,半夜打電話到我家來。我也找不到你,只好
請組裡的同事再打電話到刑事局,請他們透過八號分機,通知全台北市線上警網找你。你
知不知道,在你昏睡的那一段時間,全台北市有多少人在找你呀!」
我沒想到事情會變得這麼誇張,只好連聲向他道歉。之後,再打電話回家,自然又是一陣
道歉連連了。
四月十一日傍晚,蔡哥呼叫我。在電話裡,他語帶神祕的說:「阿達,快過來,有東西要
給你看。不來你會後悔。」
我掛上電話後,馬上趕到他在濟南路的家中。
到他家時,他正在看一份狀子。他看到我來之後,用一種很興奮的神情跟我說:「這一次
,一定可以把翁有銘、游顯德救出來。」
我心裡一驚,馬上脫口而出說:「你要劫囚呀?」
他神祕的笑了笑,把手中那分打了字的狀子交給我,說:「你自己看。」
我還沒來得及看,他就憋不住了。他一把抓著我的手,說:「你自己跑司法新聞,你應該
知道法律的程序,有沒有聽過『自訴移轉』這一招?」
「自訴移轉」?這是什麼?我沒聽過。
蔡哥很耐心的解釋:「我本來也不知道的。可是,有一位大律師查到,刑事訴訟法裡面,
有『自訴移轉』的規定。」他翻出六法全書,指著第三百二十三條給我看。他口中念著:
「你看,這裡寫著,『在偵查終結前檢察官知有自訴者,應即停止偵查,將案件移送法院
。』看,這就是自訴移轉的規定。」
「那又如何?」我還是搞不太懂。
蔡哥很興奮:「昨天,我們遞了兩張狀子出去。一份是自訴狀,一份是聲請停止偵查狀。
這兩份狀子,都掛華隆公司監察人何柏枬的名義發出去的。」
他說:「你知道的。一件案子,被害人可以提出告訴,也可以提出自訴。告訴是向檢察官
提的,自訴是向法院提的。在我國,自訴的效力優於告訴。所以,如果一件案子的被害人
向法院提出自訴,那麼,檢察官就必須停掉手上的工作,把案子交出來給法官。」
我有點懂了。
他繼續說:「公司法規定,公司的代表人是董事長、總經理、監察人。所以,要代表華隆
公司提出自訴,也只有這三個人才可以。可是,董事長翁有銘已經被許阿桂收押了,他又
兼總經理,所以,我們只能找華隆公司的監察人何柏枬,由他向法院提出自訴。這樣,許
阿桂就不能繼續再辦華隆案,她必須把案子交給法官。」
「自訴移轉有什麼好處?」我問。
他接著說:「如果是自訴案件,那麼,舉證責任就在提出自訴的何柏枬身上。如果老何以
後提不出任何不利於翁有銘的證據,翁有銘不就很有可能被判無罪了嗎?」
「可是,台北地檢署這次就是針對華隆集團利益輸送的問題展開偵辦工作,監察人出來告
董事長,那不是很怪嗎?」
他一臉自信滿滿的說:「才不怪呢!你知道監察人是幹什麼的?就是要監察公司的董事有
沒有損害股東的利益呀。就和監察委員的功能是一樣的。好啦!現在社會大眾都說華隆有
利益輸送的問題,監察人這個時候不跳出來,為股東伸張正義,什麼時候出來?他出來的
正當性絕對沒有問題。」
「這是你在說的,外界不會覺得你們在套招嗎?」
「套招就套招,又怎麼樣?法律既然這麼訂,我們就這麼玩。一切合法。我倒要看看,許
阿桂還能有什麼把戲?」他很得意。
我不接話,開始看這份自訴狀。(待續)
華隆案檔案(七)
在自訴狀裡,何柏枬控告翁大銘、翁有銘、游顯德、張家宜以及華隆公司副總經理柯敏雄
五個人涉及背信罪。他在自訴狀裡提到兩部分,一是有關於華隆台中購地案,另一件是華
隆售股案。換句話說,何柏枬的一件自訴案,就想把台北地檢署正在偵辦中的兩件華隆案
全部都抽走,送到法院去。這是很厲害的釜底抽薪之計。
蔡哥又接著說:「偵查祕密,審判公開。案子在檢察官手上,她在玩什麼花樣,我們都搞
不清楚。可是,只要案子一移到法院去,律師馬上就可以聲請閱卷,還可以把整疊卷宗全
部都影印回來。到那時候,檢察官手上有什麼牌,有多少證據,我們全部都一清二楚,就
不會像個瞎子一樣,摸黑打仗了。」
他充滿期待的繼續說:「而且,案子移到法院去,在押的游顯德、翁有銘,也要一併送到
法院去。現在,這兩個人在許阿桂手裡,我們屢次聲請交保,她都不理,到了法院以後,
換個人辦案,或許法官會同意讓翁有銘、游顯德兩個人交保。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就成功
了一半了。」
這一招真是太厲害了。我不知道許阿桂接不接得下這一招。我喃喃的問:「這麼高明的訴
訟策略,是哪一個高明的律師想出來的?」
他哈哈一笑,說:「你一定想不到吧?你知不知道,最高法院院長錢國成已經退下來當律
師了?」
「錢國成?」我驚呼一聲。這人我不熟,但跑司法新聞的人,大多都聽過他的名號。能在
最高法院當法官的人,法律素養已經是夠強的了,能當到最高法院院長,功力自然更不在
話下。說得比較誇張一點,全國的司法官,幾乎都是他的後輩,而且,裡面應該還有一大
部分曾經是他的學生。如果說,華隆集團真的請得動最高法院院長幫他們打這場官司,許
阿桂怎麼可能鬥得過?
可是,我又不太相信。
我問蔡哥:「有可能嗎?錢院長會幫你們打這場官司嗎?他難道不會覺得這對他多年以來
所建立起的清譽有所影響嗎?」
「影響個屁!」蔡哥很粗暴的說:「我告訴你,院長就是看不慣許阿桂那種辦案方式,所
以才決定幫我們的。什麼時代了,哪有人像許阿桂這樣,先押人再找證據的。人家翁有銘
是個奉公守法的企業主耶!許阿桂要傳他,也沒事先開傳票,打通電話就要他一個小時到
庭。好啦!翁有銘急急忙忙的趕過去,結果呢?竟然當庭收押!這算什麼?有人這樣辦案
的嗎?」
我顫聲問:「狀子遞進去了嗎?」
他點點頭:「送進去了。昨天下班前送進去的。今天應該會分案。許阿桂明天就會知道這
件事了。你等著看,我看許阿桂這次要如何接招。」
我看著蔡哥,一字一字慢慢的問他:「這新聞,我能寫嗎?」
他也定神看著我,說:「我相信你,所以找你來。我說過,我要讓你看到這件案子幕後發
生的一切。你可以寫,但是,你不能把我們運作的內幕寫出來。這內幕,除了我們這些參
與的人之外,沒有任何記者有可能知道。我不把你當記者,不防你,所以讓你看到這一切
。你不寫這一段,你也不算失職。你要寫,就寫檯面上的事情,就寫何柏枬提出自訴的事
,這一樣是獨家消息。至於這些內幕,你可以留著,等到以後你要寫回憶錄時再寫。」
我同意了。
第二天上午,我到了地檢署。還沒開始跑新聞時,就遇到一名很熟的法警。他向我抱怨說
,昨天晚上,檢察長不知道怎麼回事,突然找了襄閱主任檢察官林輝煌、檢察官許阿桂、
楊楚猛等幾個人開會,一直開到深夜,害他回家都睡不到幾個小時。
法警當然不知道這場會議在討論些什麼。但我心裡很清楚,應該是他們也收到了何柏枬的
狀子,覺得很棘手,正在討論該如何因應吧!
我跑去問檢察長劉景義,是不是要依照規定,把華隆案交出來,送到法院去?劉檢察長嚇
了一跳,他沒想到我會知道這件事,但他也不好暪我。
他沈吟了一下,說:「如果有人提出自訴,那麼,我們要考慮自訴人的身分適不適格,以
及自訴被告和自訴事實,是否和我們檢察官在辦的案件完全一樣。如果不一樣,那就是兩
回事,我們檢察官應該還是可以針對自訴案未提到的部分繼續偵查。」
但他的回答很無力,也很軟弱。我想,華隆這次出招,真的打到了檢察官的要害了。
這一天,我發了這則轟動全國的大獨家,報社也很支持的作了一個大標題,寫著:「華隆
監察人自訴翁大銘背信/地檢署必須停止偵查,將全案移送法院審理」。另外,在我寫的
一篇分析稿上,標題也作得很醒目:「自訴移轉,華隆打出超級王牌/檢察官須全案移轉
法院,自訴人如舉證不足可望判無罪」。
下午,截完稿後,我又趕到蔡哥家裡去,看看有沒有進一步的發展。
果然有。
蔡哥拿出一本小小的筆記本,翻出他記的筆記說:「台北地院下午會分案,這件案子會分
給沈宜生法官辦。」
「不可能!」我叫了起來。
跑司法新聞這段時間,我慢慢了解司法機關分案的規矩。在檢方,有所謂的「指分」和「
輪分」兩種方式,但在法院,就只有一種方式,那就是由電腦抽籤分案,目的是以示公平
,避免人為介入產生流弊。蔡哥怎麼可能在台北地院還沒有完成分案程序之前,就知道這
件自訴案要分給誰辦?
但是,蔡哥仍然一臉自信的說:「你不信?不信明天去法院瞧瞧,看我有沒有說錯。如果
我錯了,隨你怎麼罰,我都賠給你!」
十三日上午,我再度到台北地檢署。這天,地檢署出現難得一見的低氣壓。雖然,不是每
個人都接觸過華隆案,但是,看得出來,大家的心情都不好。我想,這也難怪,這件案子
自從進入地檢署之後,許阿桂、楊楚猛兩個人,辦得可拼命了。這段時間,報紙上天天都
是華隆案的消息,對檢方的報導,只有正面,沒有負面,慢慢的,大家都有了榮辱與共的
感覺。如今,案子才辦到稍微有點眉目時,華隆這邊卻殺出了一招「自訴移轉」的絕招,
逼得檢方繳械投降,任誰看了都會不甘願。大家也都知道,這件案子只要一送到法院去,
律師只要一閱卷,握在檢察官手裡的所有底牌都要徹底曝光,這場仗,是不用再打了。
上午,檢察長劉景義再度召集了襄閱主任檢察官林輝煌、主任檢察官張清雲開會,最後,
終於作出決定,地檢署將停止對華隆案的偵查行動。
襄閱主任檢察官林輝煌是地檢署的發言人,我和他交情不錯。看到他一臉痛苦,我也很難
過,我也很想他們繼續辦華隆案,但是,我沒有權力要他們辦或不辦,我只是一名小記者
,我只能採訪新聞,把我看到的、問到的,一一寫出來。
我坐在林輝煌辦公桌旁的沙發上,凝望著他,他也望著我,我們一直沒有交談。
過了半晌,他嘆了口氣,說:「司法機關守法第一,不能玩法。」
我問他:「就這麼停下來,把案子送出去,會不會有功虧一簣的感覺?」
他攸攸的說:「這不是一句『無奈』就可以說盡心中感受的。」
過了一會兒,其他報社、電視台的記者們也都來了。大夥兒決定到檢察長辦公室去,想聽
聽看檢察長有什麼說法。
我們很禮貌的敲敲門,走了進去。
平時,劉景義檢察長非常好客,我們到他辦公室時,都可以聊上半天,但今天,氣氛顯然
不對。
他看到我們進來後,嘆了一口氣,滿臉都是疲憊。他站起來,很嚴肅的走到我們面前,跟
我們揮揮手說:「對不起,我今天不想說話,你們請回吧!」
我趁著退出檢察長辦公室的空檔,搶著問他一句:「檢察長,你下令停止偵辦,是不是受
到壓力?」
他苦笑說:「刑事訴訟法就是這麼訂的,我們只能遵守。這是依法辦事,沒有受到任何壓
力。」
我再走到許阿桂的辦公室。老天,她的臉色比劉景義更難看,簡直就是一張撲克臉。眼看
她什麼話也不肯說,嚇得我也不敢蹲在她的位子旁邊,很快就怏怏的離去。
我再轉頭到楊楚猛的位子去,他倒是比較看得開,神情沒那麼凝重。
他看到我,很輕鬆的說:「我已經停下來啦!現在就是等啦!等到法院的通知過來之後,
我就會上個簽呈,把案子都移出去。反正,這案子之前也查了不少有用的證據,移給法院
以後,可以作為法官辦案的參考依據。」
我問他:「可是,你不覺得華隆這樣的自訴很奇怪嗎?你都不去考慮他們的自訴合不合法
嗎?」
楊楚猛說:「合不合法,那是法官的考量,不是由我來作決定的。依我看,這件案子是完
蛋了。」
「怎麼說?」我問。
他終於也嘆了一口氣:「你看,刑事訴訟法寫得很清楚,『檢察官知有自訴,應即停止偵
查,將案件移送法院』,這是強制規定,是『一定要』停止偵查,完全沒有給檢察官任何
彈性處理的權限。所以,當我知道有人提出自訴以後,即使法院還沒有來文,我也必須停
下來,不能再辦了。他們的自訴案如果被法院判決不受理,自訴人還可以上訴,再上訴。
這樣來來回回,等到判決確定時,那都已經不知道是民國幾年的事情了。到那個時候,再
回來要我們檢察官偵查,還查得下去嗎?」
我知道他說得沒錯。可是,我能說些什麼呢?訴訟法是程序法,是司法攻防戰的遊戲規則
。規矩這麼訂了,要玩這場遊戲的人,就必須照著規矩來玩。人家想得到法律上的這點漏
洞,攻得檢方毫無招架之力,只能說人家高明,還能說些什麼呢?
可是,這個提出自訴的何柏枬,是個什麼樣的人物呢?表面上,他是華隆的監察人沒錯,
但是,他的背景呢?他為什麼甘心當成華隆與檢方鬥法的那枚棋子呢?他難道不怕留下臭
名,被人指著後腦杓罵嗎?
我打了通電話給蔡哥,剛好,他也在找我。
他說,何柏枬早年跟過俞國華,在財金界裡還頗負盛名,在退休之前,他曾擔任過財政局
副局長,退休之後,他到華隆公司擔任監察人,平時以打高爾夫球消遣。
蔡哥說:「何老要我轉達,他說,他提出自訴,並不是要為翁家成員脫罪,請外界不要抹
黑他。因為,之前有人控告他和翁大銘等人勾串,共謀不利公司股東,何老為了自清,所
以才決定出面控告翁大銘等一干人。他想要把一切都攤在陽光底下,讓社會大眾共同來檢
驗。」
聽到這話,我有點怒。我問蔡哥:「經過我昨天親眼看到那些事,你希望我相信你現在講
的話嗎?」
蔡哥說:「你昨天什麼也沒看到。你昨天看到的,是你未來寫回憶錄時的東西。我現在跟
你說的,是你現在可以寫的東西。你也可以不寫,但是,就算你不寫,別人去問何老,他
還是這麼說。你不寫,你就是漏新聞。」
聽他這麼說,我很生氣。但我知道,他說的是事實。這段內幕,除了我之外,沒有別的記
者看到,就算我寫出來,他們可能也會否認,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我寫的是事實。
而他提供給我有關何柏枬的簡歷,我如果不寫,被別人寫去了,那的確算我漏新聞。
所以,我只好強壓著心中的怒火,把這一段明明知道是「屁話」的聲明寫完,再發出去。
不過,到了下午,全案又峰迴路轉了。
這天下午,台北地院把何柏枬的自訴案送到分案室分案,分出來的結果,果然是和蔡哥所
說的一樣,真的是由沈宜生法官負責。沈法官收到案子之後,二話不說,立刻把自己關在
辦公室裡,振筆疾書。還不到下班時間,他已經作出判決。
判決主文是:「自訴不受理!」
沈宜生法官在判決理由中寫道,監察人如果要代表公司提出自訴,必須經過公司股東會同
意後,才能行使此一職權。但是,在何柏枬提出的自訴狀裡,看不到他曾經獲得股東會授
權,所以,此一自訴案的提出是不合理的。
另外,沈宜生法官也認為,華隆案涉及的犯罪行為,除了背信罪之外,還有違反稅捐稽徵
法、證券交易法的問題。其中,背信罪的部分可以提出自訴,但稅捐稽徵法、證券交易法
的部分,是不能提出自訴的。一件案子中,如果部分犯罪行為可以自訴,另一部分不能提
出自訴,那就要看可以提出自訴的犯罪行為的刑責,是不是比不能自訴的刑責要重,如果
不是,那麼全案就都不能提出自訴。沈法官認為,稅捐稽徵法的本刑比背信罪的本刑要重
,也就是說,不能自訴的部分刑責比能自訴那部分的刑責重,所以,全案是屬於不得自訴
的案件。
法官這麼快就作出判決,很明顯的,那是故意在幫檢察官了。因為,這時的民氣都認為檢
察官應該再繼續偵辦華隆案,不能因為華隆這方提出技術干擾,就停下來不辦。法官快馬
加鞭把手上的自訴案處理掉,目的就是不想耽誤了檢察官的辦案進度,其中為檢察官護航
的味道可濃得很。
其實,法官下這樣的判決,從正常的訴訟程序來說,是大有問題存在的。
舉例來說,法官認為,何柏枬以監察人身分對公司董事提出自訴,但沒有獲得股東會同意
,所以此一自訴不合法。但是,華隆公司究竟有沒有開過股東會?何柏枬究竟有沒有獲得
股東的授權?法官如何得知?如果僅憑何柏枬的自訴狀中沒有附上股東會的決議,就認為
他沒有獲得授權,這樣的判斷,不會太嫌草率嗎?難道不該開庭傳何柏枬來問個清楚嗎?
再者,沈宜生法官認定,華隆案涉及了背信、違反稅捐稽徵法和證券交易法,其中,稅捐
稽徵法和證券交易法的部分不能提出自訴,所以認為何柏枬的自訴不合法,而作出不受理
的判決。但是,華隆賣股票的行為是不是真的有違反稅捐稽徵法和證券交易法情事,這不
是應該要經過調查才能得知嗎?這件案子在台北地檢署偵查一段時間後,都還沒作出定論
,法官卻連檢察官的偵查卷宗都沒閱調,就能在一天之內,僅憑自訴狀的內容,認定被告
觸犯了證券交易法、稅捐稽徵法和背信等罪,這法官不是太神了嗎?案子可以這樣辦嗎?
(待續)
華隆案檔案(八)
一天之內,柳暗花明,原本情緒受挫的台北地檢署,在得知法院如此挺他們之後,無不士
氣大振。原本愁眉不展的檢察長劉景義,又露出了笑容。這天下午,我們獲悉台北地院宣
判之後,跑到劉景義檢察長的辦公室,這回,他開心的不得了,連忙掏出菸來請我們抽,
而且一路呵呵呵的笑個不停。
傍晚,蔡哥打了一通電話給我。在電話裡,他沈著聲說:「阿達,你不是要採訪翁家的人
嗎?我幫你安排好了。翁一銘同意接受你的採訪,你要問他什麼都可以,但是,他有一個
條件,那就是,他說的你都必須如實寫出來。」
我大喜過望,馬上同意。同時,我也很誠懇的跟他說:「我們當記者的,本來就不該涉入
事件中的價值判斷。就算翁一銘在受訪時滿口胡言亂語,我還是會有聞必錄。最多,我再
闢一塊小特稿來駁斥他的說法。」
蔡哥同意了,並且要我在下午五點半左右,到國華人壽大樓來。
我為什麼想要採訪翁一銘,而不是翁大銘呢?因為,翁大銘之前已經被新新聞雜誌獨家訪
問過好幾次了。我再跟進訪問,不過是狗尾續貂,沒什麼意思。另一個原因是,翁一銘是
國華人壽公司的董事長,他的弟弟翁有銘是華隆公司董事長,而翁有銘自從被許阿桂收押
後,翁一銘又代理華隆董事長職務。華隆公司出售國華人壽的股票給張家宜、游顯德,這
其中,牽涉到的兩家公司,一家是華隆,一家是國華人壽。如今,這兩家公司都由翁一銘
當家。我不訪他,我要訪誰呢?
於是,按照約定的時間,我開著我那輛三陽喜美的小車,到了國華人壽大樓的地下停車場
。
國華人壽位於台北市中山北路和長春路的路口,那是一棟非常古典的歐式建築。我常說,
台北市有兩棟非常特別的大樓,剛好就分據了長春路的兩頭。在這一頭,是國華人壽大樓
,另一頭,是宏國集團大樓。宏國那棟樓,造型有點像是機器人,聽說是名建築師李祖源
設計的,也非常雄偉。
我把車子駛到國華人壽的停車場入口,警衛似乎早就知道我要來,也沒攔我,就讓我逕自
把車開到地下室去。
這是我第一次進到國華人壽大樓。聽說,翁大銘就住在這棟樓的頂樓。我停妥車,下車一
看,哇!真不得了。這兒哪裡是什麼停車場嘛!簡直是名車展示中心。這裡停放的轎車,
最寒酸的是賓士、BMW,比較高級一點的是積架,更好的車還有法拉利、保時捷,另外還
有一輛很像是林寶堅尼的跑車,但我不能確定。比較起來,我那像藍色小喜美可就太上不
了檯面了。
不過,我安慰自己,我只是一名記者,我又不是什麼生意人,去跟人家比車子好,沒有什
麼意義的。
下了車之後,看到蔡哥已經在停車場等我了。他帶我三轉兩轉的,走到一個很隱密的電梯
口。他說,這部電梯直通翁一銘的辦公室,一般人都不能搭的。
我們進了電梯,很快就到了翁一銘的辦公室門口。
說我土也好。反正,在那之前,我還沒有看過那麼豪華的辦公室。
翁一銘的辦公室是挑高兩層的空間,門很寬、很大。推門進去一看,他正坐在董事長的寶
座上看公文。他的辦公桌離大門還有一段距離。室內鋪了幾塊厚地毯,牆上也掛了幾幅字
畫。由於空間太寬敞,講話時還會有回音。
翁一銘的頭髮已經微禿。他看到我進來,很快的起身,走過來和我握手打招呼。接著,他
引我到旁邊的沙發坐下,並且隨口聊了些應酬話。
在閒聊的同時,他也指示祕書開了一瓶紅酒,我們三個人就這麼對飲著。又聊了一會兒,
他問我抽不抽菸?我點點頭,他就從桌上拿起一個木製的盒子,打開後,裡面擺滿了各式
各樣的雪茄。他神色自若的說:「試一根看看?」
我挑了一根。他遞上剪子給我,可是我不知道要剪哪裡,正不知所措時,蔡哥很貼心的把
剪子和雪茄接過去,一把將雪茄口剪開,再交還給我。
我心裡想,才這麼一點小動作,一定就被人家看出來,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土包子。不過,
這也無所謂,我本來就不是出身於什麼富裕人家,原本也不知道所謂的高級物質享受是什
麼。這些上流社會的玩意兒,我不懂,是正常的,我又何必覺得羞慚呢?
於是,我很快的調整情緒,問了他幾個問題。
首先,我問他華隆公司監察人何柏枬向法院提出自訴這件事,並質疑他曾經對外說過,「
這件案子愈來愈簡單」到底是什麼意思?
翁一銘不疾不徐的回答說:「何柏枬提自訴這件事,一開始我真的不知道。是你們記者寫
出來以後,我才知道的,我怎麼可能在幕後指點?我說『案子愈來愈簡單』,這是我前兩
天晚上參加亞洲集團總裁鄭綿綿的宴會中,安慰一位父執輩的話,怎麼想到會被別人聽到
,就在報紙上寫說我是如此對外說的。事實上,華隆案中,根本沒有人有罪,我們一切都
是按法律來作事,公公道道的賺錢,將利益分享給股東。」
「可是,司法機關認為你們在賣股票以及買地這兩件事情上,都有問題?」我追問。
翁一銘說:「怎麼可能?案子我不說,我講其他的,你自己分析。你看,我們四兄弟擁有
華隆股票至少四億股。只要拉個二十元,我們就淨賺八十億,幹什麼要作三億、五億的犯
罪?張家宜、游顯德有沒有能力買下股票,你們自己去問問看就很清楚了。至於買地的部
分,我也搞不懂檢察官為什麼認為有問題?台中西屯的地,離高速公路交流道這麼近,又
完整,未來一定會發,而且還可能成為台中的新都會中心。你說一坪六十九萬元太貴,我
還覺得太便宜了呢。我們附近的地,有人叫到一坪二百萬都還不賣呢!另外,竹南廠的地
,也有人說買太高了。沒錯,我們是用二十多億向某某人買下的,對方是用七億多元向法
院標下的。可是,這塊地是國塑有債務糾紛的地,債權人有多少?想到就頭痛。我出二十
多億買下來,只要求對方一定要把上面的債權債務處理完畢,我等於買到的一塊乾淨的地
。這筆買賣,我們也不吃虧。」
我再問他:「外界對於翁家和黨政關係,以及作人的態度上,似乎都有一點意見?」
他說:「我們喜歡交朋友,可是不在別人得意時。別人越落魄,我們愈會伸出援手。這是
交朋友,不是互相利用。否則,華隆案爆發至今,為什麼沒有人挺身為我們說一句話?我
們不說話,是不想給太多人造成傷害,但是卻讓別人以為我們很驕傲。其實,我們四兄弟
真的都不太會說話。不過,最近一直看到報紙不了解真相,一直在抨擊我們,心中實在很
難過。」
我們前後大約聊了一個多小時。談完了之後,翁一銘又帶我到辦公室隔壁的小房間參觀。
那兒原來是他的小型收藏室。
他扭亮電燈,同時一一向我介紹陳列在他小型寶庫裡的古玩、字畫。印象中,其中有一枚
像雞蛋大的雞血石,還有幾幅齊白石的字畫,他愛不釋手。那時的我,對於這些藝術品根
本是一無所知,所以,儘管他講得眉飛色舞,但我還是看不懂那些寶貝的價值何在。
結束採訪時,翁一銘暗示我,如果對他收藏的那些寶物感興趣,可以帶回去。我心中一驚
,馬上警覺到,這是賄賂,於是當場很客氣但也很嚴正的拒絕了。
離開了翁一銘的辦公室,蔡哥帶我到地下室開車。我憋了好久,一到地下室時,馬上劈頭
就對他說:「翁一銘說謊,他怎麼可能不知道何柏枬在搞些什麼明堂。」
蔡哥定定的看著我,良久之後,他說:「他究竟知不知道,只有他心裡有數。你是記者,
你只能就你所採訪的內容據實報導。他今天跟你這麼說,明天如果別的記者訪問到他,他
還是這麼說。你據他所說的報導,並沒有錯。」
我覺得他說的是歪理,可是又好像找不到什麼理由反駁他,只好從鼻子裡哼出一口氣之後
,上車離去。
第二天上午,我到台北地檢署,向檢察官許阿桂、楊楚猛道賀,因為華隆集團採取「自訴
移轉」的干擾措拖,好像已經被法官給破解了,他們手上的華隆案又可以繼續偵辦了。
不過,事情好像和我所料的不同。楊楚猛檢察官就告訴我,他手上的那件華隆購地案不會
馬上恢復偵查。因為,何柏枬的自訴案雖然被台北地院以自訴不受理駁回,但是,這部分
的案情還沒有判決定讞,何柏枬還是可以提出上訴。楊楚猛說,他很擔心,如果他現在就
重起爐灶辦華隆案,萬一何柏枬上訴了,而且上訴法院也認為有理由,自訴合法,那麼,
檢察官在明明有人提出自訴的情形下,還繼續辦案,那不就嚴重違法了嗎?
ꈊ楊楚猛的說法也有道理,但我聽了之後,還是忍不住眉頭一皺說:「如果要等到何柏枬的
自訴案判決確定,那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年。到了那個時候,熱水也變成冷水了,有什麼用
?」
楊楚猛只回了我一個無奈的眼神。
這時,又發生了一件脫線演出的事件。
前面說過,台北地院對何柏枬的自訴案作出了不受理的判決後,法官馬上命令法警把判決
書送到台北地檢署,交給檢察官簽收。可是,何柏枬的自訴案包含了「售股」和「購地」
這兩部分,在台北地檢署這邊,是由兩位不同的檢察官偵辦的。所以,判決書該送給誰簽
收呢?法警送給許阿桂,但許阿桂不願意簽收,再送給楊楚猛,而楊楚猛卻剛好離開辦公
室,也沒簽收。
法警左右為難,請示法官之後,決定把判決書送給許阿桂或楊楚猛的長官收,可是,這兩
位檢察官的主任,也都不願負責代收。這麼一來,法警可就傻眼了,他只好無功而返。
四月十六日,華隆集團又發動另外一項技術干擾的動作了。
這天上午,有六十多名華隆集團的下游廠商代表齊赴台北地檢署陳情。他們表示,自從華
隆公司董事長翁有銘被許阿桂收押以後,整個華隆集團都陷入群龍無首的局面,連原料都
無法領取,他們估計,下游廠商有兩百多家,目前都面臨倒閉的危機。
部分華隆的員工也說,翁有銘被收押,公司對外的票據都無人蓋章,相關的交易只能用現
金發放,但對於要供應給下游廠商的原料,因為沒有董事長的批示,也無法進貨出貨,狀
況相當危急。而且,四月中的員工薪水可能會發不出來,要到月底才能補發,這對華隆集
團員工的家計影響非常大。
一大群人突然齊聚到台北地檢署,這顯然是早就約好的了。這麼做的目的,當然是希望製
造新聞,而且是想藉無辜的員工生計問題,來壓迫檢察官,看能不能早日釋放翁有銘。
對於這樣的壓力,許阿桂還是挺下來了。
我私下打了一通電話給蔡哥。我問他:「你們還有什麼花樣還沒玩到的?」
蔡哥在電話裡大笑著說:「你等著看,好戲還在後頭呢!」
果不其然。翁一銘接著又遞出了一份狀子,聲請法院停止羈押翁有銘。許阿桂收到這份狀
子之後,很快的瞄了一眼,二話不說,就把狀子塞到抽屜裡去。
剛好,這時我走到許阿桂身邊,看到她正在看這份狀子。我抓住機會問她:「妳會考慮讓
翁有銘交保嗎?」
許阿桂不說話,她只白了我一眼,隨即起身走出辦公室。臨去前,我依稀聽到她喃喃自語
:「怎麼可能讓他出去!」(待續)
華隆案檔案(九)
其實,我想,如果只憑一份聲請交保的狀子,就能讓翁有銘重獲自由,那也未免太過容易
了吧!果然,華隆集團的手段還不只如此呢!
就在翁一銘提出交保聲請的同時,監察院這邊也有動作了。有一名不具名的監察委員放話
給記者說,檢察官怎麼可以用收押企業負責人的方式來辦案呢?這難道不會影響整個企業
的營運嗎?監察委員認為,檢察官這樣的作法不妥,他還放話說,監察院可能會主動展開
調查。
監察院要介入調查的風聲一放,連法務部長呂有文也都緊張起來了。他在接受我們這群記
者訪問時,很嚴正的說,以前,司法、立法、監察三院曾經有過協議,對於偵查中的案件
,外界應該給予尊重,即使監察院要調查,也應該等到檢察官案件終結之後,以免因為監
察權的行使,而影響到檢察官辦案進度。
呂有文忙著滅火,但立法院的火勢又起。一名立委提出緊急質詢,指稱許阿桂以收押翁有
銘的方式來偵辦華隆案,手段過於嚴苛。呂有文只好又在立法院裡為許阿桂背書。
我看得出來,這一切的一切,幕後都有華隆的影子。
立、監兩院砲聲隆隆,華隆這邊也有了新動作。
四月十八日,華隆公司另外一位監察人傅學中,再度向台北地院提出了自訴。他提自訴的
模式和何柏枬一模一樣,也是控告翁大銘、翁有銘等五個人,認為他們在賣掉國華人壽股
票,以及購買台中、新竹竹南土地這兩件事情上,涉及背信罪嫌。
與何柏枬不同的是,傅學中提出自訴時,特別註明,他是依據公司法規定,受公司股東的
請求,對公司董事提起自訴。如此一來,台北地院就不能再用「監察人未獲股東會同意而
對公司董事提起自訴」,而判決自訴不受理了。
台北地院沒想到華隆集團的動作一波接一波。但他們也看得出來,華隆有心正面和司法機
關開戰。
二十日上午,蔡哥打電話告訴我這項消息。我嚇了一跳,沒想到華隆集團會把同一招把戲
連玩兩遍。
我在電話裡頭問他:「這招『自訴移轉』你們連玩兩次,不怕被人家看穿手腳呀?」
他笑著回答我:「怕什麼?反正,現在全世界都知道華隆集團已經和檢調單位全面開戰了
。既然要打戰,就要用盡一切手段。」
他頓了一下之後,告訴我:「這案子會分給高明哲法官處理。」
果然,在我和蔡哥通完電話不久之後,我跑去問台北地院,他們果然收到了這件自訴案,
而且,分案的結果也真的和蔡哥說的一模一樣,是由高明哲法官承辦。而高明哲法官一接
到案卷後,就馬上被叫到院長辦公室裡。據我事後打聽,高法官是在院長辦公室裡面撰寫
判決書,這樣的情形,在司法史上根本是絕無僅有。
果然,到了下午,台北地院馬上就對傅學中的自訴案作成了判決。判決主文仍然一樣,是
「自訴不受理」。台北地院擺出來的態勢很明顯,「華隆有多少本事,儘管使出來,你再
提自訴,我就一樣再判不受理,看看誰能夠撐得久。」
憑良心說,台北地院這時也是鐵了心,打算豁出去跟華隆集團對幹了。因為,任何司法界
的人士,都不可能容忍華隆集團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訴訟技巧,三番兩次的干擾司法偵
查程序的進行。可是,仔細想想,台北地院就算是要和華隆集團宣戰,但所採取的方式也
未免太拙劣了吧?怎麼可以把法官叫到院長室去寫判決呢?這難道不算是干預具體個案了
嗎?在院長室裡面寫判決的法官,還有任何自由意志可言嗎?憲法第八十條所說的,「法
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只是說著好玩的嗎?
台北地院兩次以具體行動表態支持檢察官,所以,許阿桂的偵辦行動也就加緊了腳步。
四月十七、十八、十九日三天,許阿桂指示調查局北機組,約談了大批淡江大學的教授們
。這群包括副校長張畢b內的教授們到案後,
被調查員三拐兩拐的,全都承認他們在蘭陽銀行籌備處擔任發行人的這段歷程,全部都只
是「人頭」。他們說,他們都只是窮教員,哪裡有那麼雄厚的財力去擔任新銀行的發起人
,那些資金都是華隆集團提供的。而他們之所以願意擔任人頭,是因為相信華隆集團所定
下的承諾,一旦蘭陽銀行設立申請案過關後,這些人頭可以分紅,也可以真的拿出一些自
己的資金出來,認個小股東來當當
案情進展至此,等於進入了柳暗花明的階段了。
之前提到,張家宜、游顯德拿出了六億元,向華隆集團買了五百萬股國華人壽公司的股票
,而他們兩人也都同時成為了蘭陽銀行的發起人。如果說,蘭陽銀行發起人的資金是華隆
集團在幕後提供,那麼,他們兩人購買國華人壽股票的資金,也很可能是用同一種模式操
作而來。
果然,檢察官許阿桂再次提訊游顯德,問他資金來源時,他眼見淡江大學的同事們都已經
坦承不諱後,心防整個被攻破,承認他自己根本沒有那麼大的財力認股,也坦承自己是個
人頭。
游顯德既然已經承認自己是人頭,許阿桂認為沒有再繼續羈押他的必要,於是下令交保五
萬元。
游顯德獲得交保之後,華隆案中唯一在押的被告,就只剩下翁有銘一人了。
我又打了一通電話給蔡哥,問他們擔不擔心翁有銘繼續被押在看守所裡,會押到變形?
蔡哥嘆了一口氣,說:「遇到許阿桂這個怪胎,又能怎麼辦?我說實在的,我從來沒看過
這世界上還有這種人。威迫利誘她都不理,實在一點辦法也沒有。」
「威迫利誘」?這四個字讓我心中一驚。我急急忙忙的問他:「你們對許阿桂作了什麼事
?」
他遲疑了一下,終於還是決定跟我說:「老實告訴你吧!我們曾經找過人跟她接觸,問她
要多少錢,才願意把翁有銘給放了,但是,她竟然完全不理。」
這是意圖行賄檢察官了?我皺了眉頭。
「你有恐嚇她嗎?」我說出了心中的疑慮。
他笑了出來:「你放心,我不會幹這種事的。不過,我聽說,和許阿桂接觸的那個人,在
吃了閉門羹之後,曾經找個人打電話給許阿桂。在電話裡,他也沒說什麼,只是告訴許阿
桂,她兒子唸哪一所小學,哪一班罷了。」
我大怒,馬上開罵說:「你們太過分了。你這是公然恐嚇檢察官呢!」
他笑得更大聲:「恐嚇?我恐嚇誰了呀?她孩子唸哪一所小學,讀哪一班,這是祕密嗎?
我有說要對她小孩子不利嗎?」
「你們這麼做,真是太卑鄙了吧!」
「卑鄙?」蔡哥的口氣也硬起來了:「你怎麼不說她卑鄙?她把翁有銘騙到地檢署去,二
話不說就把人押起來,這又算什麼?」
我知道,再跟他爭下去也沒有結果。我換個話題。
「翁有銘在看守所裡過得還好嗎?」
「這你放心。」蔡哥的口氣也比較緩和了些:「我們早就交代好那些『戴帽子』,要好好
招待翁有銘。所以,翁有銘現在除了行動比較不自由之外,其他一切應該都還不錯吧!不
過,我不知道許阿桂是怎麼得到消息的,她前幾天竟然跑到看守所去查房,還在翁有銘的
舍房裡查到一大堆違禁品,我看,這下子看守所要翻天了。」
我不知道許阿桂有祕密跑去查房這件事。但我更關心的是,華隆集團真有這麼神通廣大,
連看守所的人都能夠打點嗎?
蔡哥很快就解答了我的疑惑:「要買看守所的人,一點也不難。你知不知道,那些管理員
的薪水有多麼低?我們跟其中一個管理員講清楚了,只要他好好照顧翁有銘,把翁有銘當
成是位大爺來款待,其他一切就由我們來處理。翁有銘要吃些什麼、喝些什麼,都拿給他
,所有一切花用,我們這邊都會付。等到翁有銘將來交保出獄之後,這管理員也就不必再
待在看守所啦!他可以辭掉工作,到華隆集團來上班。看守所給他多少薪水,我們給兩倍
、三倍都可以!我告訴你,風聲放出去,不只一個人,大家都搶著要伺候翁有銘呢!」
他看我愣愣的說不出話,又接著說:「你一定從來也沒想過,錢的力量有這麼大吧!」
錢的力量真的很大,但是,遇上了一位不愛錢的許阿桂,華隆集團不就無計可施了?
可是,我也知道,許阿桂這段時間過得很痛苦。因為,許阿桂心裡也清楚,她所面對的,
不是一個人犯罪,而是一群人犯罪。而這群犯罪的人,每個都是有錢又有勢。這群人買不
動許阿桂,但不代表其他的人就不被收買。所以,許阿桂很辛苦,她不知道有哪些人還是
乾淨的,還是可以信任的。她要採取任何一個步驟的辦案行動,都不敢跟任何人說。受她
指揮的調查局北機組被她盯得死死的,不能主動辦案,一定要她開了口,下了指示,調查
員才能行動。而她的長官,也不知道她辦案的進度,因為她也不肯向上報告。整件案子,
就只有她和她的書記官兩人相依為命,沒有別人知道進度到哪裡了。
這段期間,我還是常去找她,可是,碰釘子的機會比較多。
在辦公室問她問題時,她最常說的就是:「我不知道。報紙寫的比我知道的還詳細。」如
果中午去找她,她就說:「我要吃便當,請別打擾我!」下班前找她,她會說:「我要回
家煮飯了!」晚上打電話到她家,她也沒好氣的說:「拜託!我在教小孩數學,你打電話
來,我孩子都在抗議數學學不好了!」
她不只對我如此,對其他人也一樣。
當調查局人員到她辦公室,和她討論案情時,她會把調查員帶到辦公室旁邊狹窄的茶水間
,一邊密商,一邊看卷、寫案子。她要開庭時,就選擇到地檢署地下室的偵查庭問案。她
要訊問翁有銘時,就自己跑到看守所開庭。那兒,是記者進不去的禁地,她不擔心案情會
外洩。
我在旁冷眼觀察,看到許阿桂變得愈來愈沈默,眉頭愈皺愈深。她開庭的頻率愈來愈高,
但話說得愈來愈少。每天,我都看到許阿桂穿著法袍,低著頭匆匆的走進偵查庭去,而她
的書記官,則捧著一疊厚厚的卷宗,小跑步的緊跟在後。我心裡想,這是一場大衛王與耶
利哥之間的不對等戰爭呀!許阿桂能用的資源那麼少,但她面對的對手卻又是那麼強,她
要怎麼做,才能打贏這場仗呢?
印象很深。有一次,許阿桂傳翁大銘到庭,那一次照例又訊問到很晚。庭訊結束後,許阿
桂也要下班回家了。她走到地檢署大門口的公車站牌下,等候回家的公車到來。這時,開
著敞蓬積架跑車的翁大銘,突然把那輛價值好幾百萬的名車駛到公車站牌旁。翁大銘坐在
駕駛座上,一臉嘲諷的表情看著許阿桂,而許阿桂卻故意裝作視若無睹。
過了一會兒,翁大銘突然開口:「檢察官,要到哪兒呀?要不要我送妳一程?」
沒錯。在偵查庭裡,翁大銘只有乖乖的站在被告席上,聆聽許阿桂訊問的份。可是,一離
開偵查庭,翁大銘的勢力與實力,就能完全展現。他對許阿桂誇富,對許阿桂示威,他想
把許阿桂加諸於他身上的羞辱,一次就完完整整的丟還給許阿桂。我看著這一幕,那時候
,我突然突然好同情許阿桂。
承受苦難易,抗拒誘惑難。要抗拒這樣的誘惑,更難。
四月二十日,許阿桂發出約談通知書,請交通部長張建邦於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半,到台北
地檢署十二偵查庭接受調查。
許阿桂終於決定,要對張建邦出手了。(待續)
華隆案檔案(十)
我們發了這則消息。一如所料,交通部那邊的反彈相當強烈。其中,政務次長馬鎮方更是
立即召開記者會,痛批許阿桂傳訊張建邦的作法「太惡劣」。可是,許阿桂不為所動。
這天晚上,我又到濟南路蔡哥家裡。
我一進門時,剛好看到蔡哥在和一位西裝畢挺的男子交頭接耳,那名男子看到我進來,愣
了一下,他隨即告辭出去。
我問蔡哥:「那人是誰呀?」
蔡哥也沒明講,他只是笑了一下,說:「過兩天你就知道了。」
我再問他:「檢察官要傳張建邦了,你知不知道?他會不會出庭?」
蔡哥很篤定的說:「張建邦不會去的!」
一如蔡哥所料。四月二十二日那天,張建邦真的沒有出庭。不過,有一個人替他出面了,
這人,就是兩天前,我在蔡哥家中撞見的那個人。
他沒想到會在地檢署看到我。他看了我一眼,一臉尷尬,但隨即恢復鎮定的告訴包圍著他
的大群記者們:「我是張部長的機要祕書何煖軒。部長今天上午要主持部務會報,所以沒
辦法出庭。不過,基於尊重司法,部長特別寫了一份請假函,要我親手呈給檢察官。」
說完,他揚了揚手中的信封,快步的進到偵查庭裡。
我心中有了底。原來,那天偷偷溜去和蔡哥密會的,原來是張建邦的機要祕書呀!按理來
說,機要祕書應該是部長最信任的親信,張建邦為什麼會派他和蔡哥聯絡呢?難道說,蔡
哥真的是整場官司的樞紐?任何的訊息以及行動的決策,都要彙到他那兒之後,才能做決
定?
我偷了個空,打電話給蔡哥,表明了心中的疑惑。
他也很坦白的告訴我:「我一個人的能力有限。而且,我對於這些法律程序也沒有那麼了
解,所以,我絕對不是什麼靈魂人物啦!不過,現在翁家和張家的人,都被你們這些記者
給盯死了,他們兩家要有什麼聯絡,一定都逃不過你們的眼睛,所以,這兩邊要聯繫時,
就只能派出親信出來傳話了。」
我接口說:「你的意思是說,何煖軒就是張建邦那邊的代表,而你是翁家的代表?」
他說:「你說的這些,我不能否認。」
許阿桂傳訊張建邦不成,立法院那邊卻又有動作了。
四月二十三日,朝野立委七十多人連署提案,要求法務部長呂有文到立法院報告檢察官先
押人再找證據的不當作為。立委們也強烈批評,華隆案偵辦至今,案情一再外洩,檢調人
員顯然沒有遵守「偵查不公開」的規定,法務部應該要嚴格督促所屬遵守刑事訴訟法所定
的規矩。
看到立委們在質詢台上一臉正義澟然的表情,我覺得反胃、作嘔。那群立委真的是正義的
化身嗎?我看,未必盡然吧!他們會選擇在此時此刻提出質詢,難道不是為了要替翁家和
張家出口氣嗎?他們心裡難道不是想,「好傢伙,你傳張建邦,我就傳你的法務部長,看
誰比較兇?」、「我壓不到你,我就壓你的上司,看你還敢不放手?」
而且,立委們說,檢調單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規定,這一點,我更要替檢調人員抱屈。
因為,這新聞是我自己跑的,我很清楚,我的新聞來源是誰。
絕對不是許阿桂!
我很想告訴這群立委們,許阿桂開庭時,有時甚至還會把站在庭內戒護的法警都趕出去,
只留書記官和當事人在場,她的目的就是避免洩密。如今,「違反偵查不公開」的這頂大
帽子,竟然會戴到許阿桂頭上,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呢?
但我知道,我只是一名小記者,我根本沒有挺身而出的空間。如果我跳出來,那群有了先
入為主想法的立委們可能會認為,我和檢調單位早就套好招,刻意替他們開脫,要不然,
我就必須把我的消息來源交代出來,但那又是我所不願作的事。想來想去,我只能放棄。
我告訴自己,既然我只是記者,那麼,我就必須維持一個「冷靜的旁觀者」的角色,我不
能跳進去,變成另一個新聞人物,這一切的一切,我只能把它留到未來,有朝一日,我或
許能將真相公諸於世。
四月二十四日,華隆案進入最高潮。
這天上午八點鐘,連日來一直守在張建邦家門口的媒體記者們,發現張建邦的私家轎車從
外頭駛進官邸車庫。這情形很不尋常,張建邦很少這麼早出門的。他早上八點鐘回家,這
意味著他更早之前就曾經出過門。他到哪裡去了呢?媒體記者們馬上一擁而上。
看到大批的記者們,張建邦只能苦笑著說:「拜託!請別攔著我,我剛剛去打高爾夫球啦
。」
記者們半信半疑的退出來。
過了半小時,張建邦再度出門。這一次,記者們沒有追問。因為這一天是星期三,國民黨
有例行的中常會,身為中常委的張建邦必須出席。既然是例行活動,那就沒有什麼好盯稍
的。
可是,誰也沒有想到,到了國民黨中央黨部之後,張建邦突然面見行政院長郝柏村,兩人
闢室祕談了幾分鐘,接著,張建邦就遞出了辭呈,表示要辭去交通部長一職。更怪的是,
郝柏村也完全沒有慰留,立即批准。
張建邦辭職的消息傳出後,敏感的新聞界馬上嗅出一定有重大內幕發生。
報社組長立即呼叫我,要我去查一查,看看張建邦是不是出了什麼事。
張建邦果然出事了。
原來,兩天前,許阿桂檢察官曾經要傳訊張建邦出庭,但張建邦以他要主持部務會報為理
由請假,事後,許阿桂向檢察長劉景義報告這件事情,並且說,檢察官傳訊部長出庭,結
果讓交通部大反彈,認為她的階級太低,而且以傳票方式傳喚政務官太沒有禮貌,所以,
她希望檢察長能夠幫她的忙,再傳一次張建邦。
檢察長同意後,第二天上午就打了電話給張建邦,表明希望他能夠到庭說明。據說,在電
話裡,張建邦表現得很乾脆,他說,他很尊重法律程序的規定,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不過
,他也希望地檢署能夠幫個忙,顧及他這個政務官的尊嚴。
於是,雙方談定,檢察官可以提早上班,在地檢署某一個祕密的地檢訊問張建邦,而且保
證事前絕對不會讓記者們知道。
因此,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六點半,張建邦就到了台北地檢署報到。而許阿桂檢察官也早就
在辦公室等他了。
看到張建邦出現,許阿桂特別禮遇他,沒帶他到偵查庭開庭,反而把他請到地檢署檢察長
辦公室門口。
原來,許阿桂早就和檢察長劉景義說好了,要借用檢察長的辦公室作為臨時偵查庭的開庭
地點。
而一早就在辦公室等待的劉景義檢察長,看到了許阿桂、張建邦之後,也很快的站起來,
客氣的對他們說:「你們談,你們談。」然後,檢察長退出辦公室,讓許阿桂、書記官和
張建邦三個人留在裡面開庭。
這場庭訊進行了一個小時。上午七點半,庭訊結束。許阿桂沒有為難張建邦,沒下令交保
,當然更不可能諭令羈押。她只說:「謝謝部長這麼早來地檢署。」
台北地檢署的保密工作作得很好。早上六點半鐘時,地檢署除了值夜的法警之外,其他的
人都還沒來上班。甚至於,等到張建邦離開時,也都還不到公家機關正常的上班時間。這
一趟開庭,作的真是神不知,鬼不覺。
甚至,到了早上十點鐘,許阿桂還神色自若的輪值外勤,到外地相驗屍體去了。她不說,
別人都不知道這天早上發生了這麼一場驚天動地的大事。
開完庭之後,張建邦驅車返家,在家門口被一群記者堵到。但他可能沒有心理準備,倉促
之間,連自己剛剛到地檢署出庭這件事也說不出口,他只好胡亂編個理由,說他一早去打
高爾夫了。
不過,政務官被檢察官傳訊,這件事情還是非同小可。張建邦自己知道,地檢署這次幫了
他大忙,沒讓他飽受被媒體包圍的尷尬。但是,紙包不住火,他出庭應訊這件事,早晚還
是有可能被外界知道。到了那時,他再被在野黨的立委們逼著辭職,不是更難看?所以,
他打定主意,一到國民黨中常會的會場時,馬上就跟郝柏村報告這件事,而且主動請辭。
事已至此,郝柏村也沒有任何立場慰留他了,所以也只好馬上批准。
許阿桂傳訊交通部長的動作曝光之後,馬上轟動全國。以往,司法機關偵辦案件,總給外
界有一種「刑不上大夫」、「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感覺。如今,許阿桂排除萬難,把
部長之尊的張建邦傳到地檢署來開庭,這真是司法史上的一大突破,也讓社會大眾對許阿
桂喝彩連連。
可是,這天下午,我們這群記者守在地檢署,左等右等,卻等不到出差的許阿桂回來辦公
室。等到快下班時,我們終於忍不住了,就跑去問檢察長,「許阿桂是不是躲起來了?」
劉景義檢察長一臉肅容的說,許阿桂為了辦這件案子,已經是心力交瘁了。這些日子以來
,原本就不胖的許阿桂又瘦了三公斤。前幾天,許阿桂就已經覺得身體不適,有腹洩的現
象,這天早上訊問完張建邦之後,又輪值外勤,沒想到,她在車上又突然感到暈眩,還嘔
吐不已,地檢署的司機一看情形不對,本來要把許阿桂送醫急救的,但許阿桂堅拒,才把
她送回家休息。
劉景義看著我們,很沈重的說:「你們絕對想不到,辦這件案子,許檢察官心裡的壓力有
多大。」
許阿桂的努力和堅持,透過我們這群記者的筆,一一呈現在報端之上,她也贏得社會最熱
烈的支持。
休息一天之後,第二天一早,許阿桂進到辦公室,她嚇了一跳。因為,從她的桌子上一路
排開,一直延伸到辦公室外,都是一藍一藍的鮮花。各地的民眾紛紛送花為她打氣、加油
,說她是「司法正義的化身」。
我看到許阿桂一臉蒼白,顯然,她的元氣還沒恢復。我湊過去,小聲的問她:「許公,身
體不要緊吧?」
她白了我一眼,沒好氣的說:「生病又怎樣?案子還不是要繼續辦下去!」
這天上午,許阿桂排定的庭期是傳訊翁大銘的祕書李秀芬。
李秀芬這個人很特別。在名義上,她只是翁大銘的祕書,可是,她卻擁有一輛賓士級的轎
車,還有司機幫她開車。身價這麼高的女祕書,大概很罕見。
對她的名字,我不陌生。早在民國七十八年時,台北地檢署就曾經偵辦過「國華證券冒用
人頭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