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股票繼承下市的股票

作者: w81217891 (風)   2013-06-22 22:20:47
1.尚未集保的股票必須去各公司的股務代理或自辦公司股務的股務室辦理過戶,你可以上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各家的過戶機構,雖然很麻煩,但通常可以郵寄辦理,你資料準備齊全
寄過去,然後請股代辦完把稅單等等那些正本寄還給你,一家一家慢慢辦也沒有想像中複

2.繼承沒有完成,股票永遠在被繼承人名下,股票不會消失也沒辦法放棄,但是也沒辦法
處理,包括後面的配股配息,繼承過戶也沒有時間限制,永遠等你來辦。
國稅局不會管你有沒有辦過戶,只管你有沒有漏報遺產稅,所以我建議你先去申請各家的
持股證明,一次把遺產稅申報完也避免有股數漏申報到(沒有集保的股票很容易有這種情
形,因為可能有配股未領或減資,股數不一定等於你現在手上的實體股票,如果有未領的
現金股利也是要申報的),然後繼承過戶在慢慢跑
3.公司會建議你辦繼承是有道理的,就像我前面說的,繼承永遠等你來辦,而且繼承程序
就是那樣,以後辦不會更簡單,只可能更麻煩,我舉兩個最常見的例子:
a.股票不見了:若是之後因為各種原因總之股票找不到,就必須要先辦股票掛失,等股票
補發出來後才能辦過戶,有價證券的掛失可不是隨便就可以辦好的,要豋報跑法院,到時
又要花費時間跟金錢
b.繼承人不在了:民法有規定繼承順位,前順位的繼承人拋棄繼承或是往生才能輪到下一
順位的繼承人,這些都是要有證明的,拋棄要有法院的拋棄證明(不是白紙寫寫蓋章就可
以),已經過世的繼承人要有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而且繼承是要所有繼承人蓋章同意(要
填一張股份分配協議書)才能過戶,要是這家族開枝散葉那要準備的文件要蓋的章可就多

※ 引述《posada0511 (o.o)》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家母過世,有留下市的實體股票(公司還在營運),父親覺得這公司營運不善,
: 不想費神費力辨理繼承股票(才1張),我打電話問過公司,公司是希望我們辨理繼承。
: 想請教一下,如果不繼承,就讓這些股票一直掛在家母名下,
: 未來應該不會有什麼需要處理的吧?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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