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開政治不談 個人覺得發行商不可能服從判決
如果你以發行商的角度來看
你付錢的部分主要是在遊戲上市前到遊戲上市前段
這裡面可能包括(每個工作室不一定)
- 花人力審批工作室的提案
- 花資金資助工作室 購買器材 素材 請人
- 花人脈幫助工作室獲取資源 合作
- 花人力品管遊戲
- 花人力作多國語言
- 行銷 廣告 曝光
- 貼上自己發行商的招牌
這每一個投資都會造成遊戲長期的更有價值
尤其是STEAM 前兩百個好評加上發行商帶來的高觸及至少五年內都會不斷製造銷售
簽約換取的也就是中長期的抽成
法官一刀斷說現在已經沒再行銷 後面都要斷開 感覺非常的不現實 甚至有點恐龍
而steam帳號的所有權也是發行商能保證拿到後期銷售的錢的唯一保證
發行商至少要告到工作室賠出一筆錢 不然此先例一開 後面生意很難做
至於工作室打愛國牌到處繞人... 這個劇本看過很多次了
要是真的對遊戲有信心 把DLC直接當成新作賣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