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交易規範額外限制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7-02-22 03:28:01
※ 引述《jack0204 (Jarbar王朝)》之銘言:
先引用前面文章推文的財政部網頁對營利行為的解釋。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679/5107390151415478714
節錄
四、個人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
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是否也需要課
稅?
答: 基於租稅公平性考量,財政部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
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必須依法課稅。所以,如果網路賣家是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 使用
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
,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拍賣網站出售,均不屬於上面所述必須課稅的範 圍。
五、如果網路賣家是專門經由其他管道收購二手商品,再透過網路銷售,賺取利潤,也要
課徵營業稅嗎?
答:財政部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必須
依法課徵營業稅,所以如果網路賣家所銷售的二手商品,是透過各種管道收購而來,利用
賺取差價作為利潤者,就符合上面的課稅構成要件,也就是說這種行為必須課稅。
作者: Zerose56520z (罪不在人,在心)   2017-02-22 04:31:00
全禁不就好了,在幹古一次,去年三月我就提過了,先後交易有問題我也都有提,結果現在搞大亂鬥還需要討論嗎?都一年了一成無事
作者: l68726872 (tzu)   2017-02-22 06:16:00
支持全禁
作者: sumarai (Pawn)   2017-02-22 07:31:00
推一個,全禁吧
作者: vicmeng (.-.. --- ...- .)   2017-02-22 07:34:00
這一篇是支持全禁的啊
作者: ferguslin (fergus)   2017-02-22 07:43:00
禁,都禁,趕快決定這種風氣還要持續到228……
作者: OnlyTD (娶妻當娶千反田)   2017-02-22 09:10:00
絕對地支持全禁,GS板不開放HB序號,能不能提案開HB板?一直要Steam板做變通,這本來就不是"交易"板..今天就是有人會鑽漏洞,致使互助精神的喪失,但那些權益跟Steam板壓根沒關係啊
作者: m21423 (WSH)   2017-02-22 09:26:00
全禁好啊 一樓…
作者: flashseal (十字路口的美少男要爆(b))   2017-02-22 09:30:00
全禁阿 都拿來抽獎多好 XD
作者: efreet (Soth)   2017-02-22 09:38:00
全禁吧,另開個數位平台交易板真的不難
作者: hinenak (Flaming June)   2017-02-22 10:08:00
另外開版是不難 難的是PTT功能有限 會讓管理非常難當然我還是支持在這版全禁。
作者: IRC221 (IRC221)   2017-02-22 12:30:00
要說營利行為,一堆靠實況營利的來steam版打廣告怎麼算...
作者: annynovel (annynovel)   2017-02-22 12:47:00
打廣告的話,介紹遊戲算不算?遊戲開發者來貼文呢?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7-02-22 12:56:00
宣傳遊戲應該還好 就像推坑文 你寫得很好的心得讓人想去購買 並不是點他的廣告他就有錢賺 兩者不同你可以說他老王賣瓜 自賣自誇 但是你還是要去買 他才會賺到錢 板規2-10的廣告文連結是另一種
作者: Maiyo (夢中的帳號)   2017-02-22 13:06:00
照這邏輯 轉賣廚也是你要跟他買 他才會賺到錢阿?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7-02-22 13:09:00
兩個不同不用混為一談 你要說廣告自己做的遊戲也犯規 跟買遊戲來轉賣根本兩回事情
作者: Maiyo (夢中的帳號)   2017-02-22 13:33:00
兩個不一樣 但都是營利阿 原來自己做遊戲賣不算營利喔???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7-02-22 13:49:00
同樣是營利 方法不同 用的法條也不同 現在交易就是防止轉賣 你可以之後討論作者自己打廣告的廣告文但現在談的是交易裡面的轉賣營利現在主要討論是這方面 不代表你提出的廣告自製遊戲沒問題 那可以留到交易去留決定後再討論
作者: jack0204 (Jarbar王朝)   2017-02-22 15:10:00
我說的就是要用營利行為當作禁止交易的理由的話那後續的各種動作都應該比照辦理如果全禁的理由是為了省麻煩而已,那實況推廣就沒關係但還是認為提高限制就好,1500登入的分身也沒那麼好拿
作者: m21423 (WSH)   2017-02-22 15:43:00
不用打迷糊仗 現在就是要不要禁在板上直接交易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