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team板板規/文章推薦區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4-02 22:21:02
【PTT Steam板板規2.4】
檢舉說明:
檢舉文章、推文請使用站內信提出
文章代碼查法:文章標題前或文章裡面按大寫 Q,以這篇為例:
┌─────────────────────────────────────┐
│ 文章代碼(AID): #1GNlZxsI (Steam) [ptt.cc] [公告] Steam版版規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eam/M.1348401403.A.D9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2 Ptt幣 │
└─────────────────────────────────────┘
#1GNlZxsI就是文章代碼,想要找到代碼所表示的文章有兩種方法:
直接在文章列表整串貼上 #1GNlZxsI;或先按 #,再輸入 1GNlZxsI。
有疑問處歡迎站內信指教;本文僅作推薦文章之用。任何文章、推文檢舉以及版規建議請
使用站內信提出。
1. [總則]
1-1 本板為Steam遊戲平台之討論區,以相關之遊戲或其他相關內容之討論為主,但鑑於
遊戲跨平台之因素,因此不限制其他數位平台(UPlay、Origin、Drmfree)遊戲之討論。
1-2 本板受中華民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與批踢踢實業坊站規管轄,
板規未規定者,依上開規範處理。
2. [文章管理]
文章違反下列各款規定者,刪除之,附帶水桶處分者,從其規定。
2-1 空白文、灌水文:內容空白、字數少於20字或顯然欠缺內容之文章,水桶7日。
2-2 注音文、火星文:使用注音或其他難以辯識符號造成閱讀困難者,水桶7日,推噓文
亦同。
2-3 政治、宗教、族群、色情文:涉及政治、宗教、族群、色情,且與遊戲無關者,
原文刪除並水桶2個月,推噓文亦同。
2-4 新聞:新聞須附上連結,如為外國語言(簡體字亦同),
須附上翻譯或轉為正體中文。
2-5 造謠文:發表、轉載、散布不實言論之文章,推噓文亦同,
原文刪除,情節嚴重者水桶7日。
2-6 抱怨文:抱怨文請至server或中隊所屬之論壇反映,如搜尋不到,方可在本版反映。
涉及戰隊者,除當事人外,僅允許其隸屬戰隊幹部一名代表回文。
非紛爭當事人得推噓文表達意見,不得回文,回文一律刪除並水桶14日。
無意義、蓄意挑釁、引戰之抱怨文,原文得退回,並得水桶1個月。
2-7 買賣文/交易文:
每人7日內2篇為限,違者原文刪除並水桶7日。
篇數計算方法:最新一篇文章往回推,包含自行刪除之文章,7日內超過2篇即違反。
少於3項之買賣文章,請發表於置底交易區,違者將刪除原文。
本板禁止所有平台之帳號交易。
2-7-1 買賣文/交易文 跨區規定:
販賣/交易遊戲,如涉及跨區必須主動提供區域資料。
如販賣時知情不報,被買家檢舉並提出證據, 版主判定為故意隱瞞, 水桶30天。
如造成當事人遊戲被收回或造成帳號留下記錄,永久水桶處分。
2-8 實況文:每人每日限發表1篇,超過者文章刪除並水桶7日。
自行刪除之實況文仍計入該日1篇當中。
實況文須附上原始連結,並須附上20字以上介紹,違者原文刪除並水桶7日,
收播後應刪除原有之相關文章後始可再發表新的實況文。違者刪除舊有之實況文章
但不水桶。
2-9 外掛、盜版文:散布、提供、介紹、討論外掛或盜版者,文章退回並水桶3個月,
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推噓文亦同;以間接、暗示、同音異字等方式為上述行為者
亦同。
遊戲之中文化/漢化不在此限。
2-10 廣告文:於文章、簽名、推噓文中提供或散布廣告營利內容者,
原文刪除並水桶2個月,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推文廣告,原發文者得主動編輯消除連結,張爸文依廣告文論。
2-11 轉錄文章:轉錄未經原作者同意者,原文刪除並水桶14日。
轉錄本板文章至其他看板或討論區者亦同。
2-12 問卷文、求救文:問卷文與、Kickstarter募款文和求救文,須以信件通知板主獲
得所有同意後,始得發表。
問卷文以Steam遊戲或與電子競技有關為限;
求救文以車禍、意外、尋人為限,尋找失物、寵物或集氣文均不得發表,
另求救文情況緊急者,得不待板主回信准駁前發表。
未經同意發表者原文刪除並水桶14日,情節重大者水桶1個月。
2-13 鬧板文:發表鬧板文章破壞看板秩序情節重大者,原文退回並水桶1個月。
2-14 抽獎文:文章內需明載抽獎說明、規則、時間等相關細節。
每人每日限發表1篇,超過者文章刪除。
自行刪除之抽獎文仍計入該日1篇當中。
3. [違規行為與罰則]
3-1 對特定人或群體人身攻擊者,水桶14日,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對特定人之人身攻擊,須經當事人之檢舉,板主始得認定;
對特定群體之人身攻擊亦同,檢舉人無需為該族群之人。經檢舉人檢舉後,
由板務認定是否為人身攻擊。
例外如使用髒字、重大人身攻擊或謾罵連篇情節嚴重者,看板使用者均得檢舉。
3-2 實況文中對選手、戰隊或其他公眾人物之重大人身攻擊者,
水桶14日,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者亦同。
3-3 引戰、諷刺、挑釁、暗示性影射、不雅文字或情緒性謾罵者,水桶14日,
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3-4 大量無意義、重複、空白之推噓文,水桶7日。
3-5 單一文章三次惡意噓文以上者,經原發文者檢舉並確定屬實者,水桶14日。
3-6 圖形推文一ID一文限推一圖,違者水桶7日。
3-7 未經推噓文者之同意,修改推噓文內容者,水桶14日。
3-8 版規規定未詳盡處由版主斟酌處理。
4. [檢舉程序]
4-1 除3-1前段及3-5外,本板使用者均得向板主檢舉本板之違規行為,非以當事人為限

4-2 檢舉以信件為之,水球與推文不具檢舉效力,檢舉信須檢附文章代碼、
標題、欲檢舉之ID及其違規事實。
4-3 檢舉信板主須於收到信三日內為公告處分或回信駁回申請者,
若三日內板主仍未為處理,檢舉人得於板上發文檢舉,
至一週以上仍未處理者,得逕至組務板(Sub_GConsole)申訴。
4-4 板主公告須載明適用板規及水桶理由,回信駁回申請者亦同;
刪除文章須加注刪文理由,並須備份刪除文章。
5. [屢犯板規與分身行為之加重]
5-1 多次違反板規者,加重其刑一倍,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5-2 已水桶之使用者以分身或請他人代為發文、推噓文者,經查證屬實,
當事人帳號均加重其刑一倍,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6. [板規與板務之建議與討論]
6-1 對本板板規與板務之建議與討論,集中於本板規下推文。
6-2 板主於推文建議三日內未為答覆者,得於板上發文討論;
惟複雜、急迫、重大之板規、板務建議,例外得直接於板上發表,
以保障板友權利。
作者: howar31 (Howar31)   2016-04-02 22:47:00
推薦這篇文章 下面魚丸刷起來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6-04-02 22:57:00
作者: Firstshadow (IamCatづミ'_'ミづ)   2016-04-03 00:37:00
(づ′・ω・)づ ━☆゚
作者: bespace (香草._.)   2016-04-03 23:40:00
棒棒
作者: juiclykiller (松山鬼見愁㊣抖M抖M)   2016-04-04 16:05:00
真棒
作者: milkcat0319 (milkcat)   2016-04-05 20:28:00
請問一下 是不是再也不能發類別是閒聊的文?我用手機jptt但閒聊這個類別消失了版規好像沒提到不能再發閒聊文所以想確認一下是怎麼了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4-06 21:04:00
閒聊文沒有禁止啦,只是因為分類不夠用而已。你自己改標題就可以了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6-04-07 00:39:00
剛好看到問一下 買賣跟交易這兩個分類是不是重疊了0.0
作者: YW222 (Chardonnay)   2016-04-13 22:59:00
已結束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6-04-15 15:44:00
lounge沒開賭盤
作者: fakeninja (假)   2016-04-18 13:35:00
盜版只能和盜版連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4-19 20:46:00
賭盤喔...這好像是前任版主留下來沒開的要取消先扣500P....http://i.imgur.com/dS6bIoF.png
作者: Xinlong (Ashyjet)   2016-05-31 18:43:00
是否能限制抽獎文 公開的SG抽獎不得發文 統一放置底?
作者: vintw (陽光好青年)   2016-06-02 09:35:00
剛剛看到有一篇實況文的判決,是在凌晨1點和晚上11點發文結果被桶。板規確實是這樣定沒錯啦,也不能說板主桶錯但這樣的板規感覺有點陷阱,尤其是不利約12點多開台的我也認同上次投票的結果是多數板眾希望實況文日限一篇但我的建議是,是不是考慮稍稍放寬這個"一日"的規範,比如加個但書"一日一篇或需與前篇間隔20小時以上"之類的,這樣應該一樣可以達到類似的效果,也可以避免凌晨台的爭議這裡用"或"指的是兩種條件並行,不是兩篇一定要間隔20小時要避免有人用20小時時間差衝quota的話,也可以把20小時以上的實況納入隔日計算,缺點就是...板主的工作量會變大...
作者: Xinlong (Ashyjet)   2016-06-02 16:35:00
兩個實況都同一天同一個日期 有什麼好陷阱的?又不是昨天23點 今天1點這種被桶實況文就你當天就一篇 昨天23:0 今天01:00算不同天 如果被桶才有爭議吧? 何必定20小時? 看日期就夠了
作者: mosu0714 (mosu)   2016-06-02 21:45:00
沒任何陷阱吧,清清楚楚寫一日一篇阿開台時間是自己決定的,怎麼反而會是板規要配合實況主勒
作者: vintw (陽光好青年)   2016-06-03 23:27:00
確實如同樓上兩位說的,目前板規的確不能說是有陷阱,我的用語確實不恰當,板規規範的十分清楚,只能說在12點左右開實況的版主應該會比較容易誤觸法網,這的確是我比喻失當。我的出發點也是想,是不是可能在不違反一天一篇的規則下是不是有可能透過板規避免掉這種誤觸法網的情況,但是實務上許多大板也是以日期作區分,就這點來看目前的做法也不能說有不妥的地方,維持現狀對板主管理來說也確實比較簡單。也感謝樓上兩位對我言論的錯誤之處提出指正。
作者: mosu0714 (mosu)   2016-06-04 00:51:00
也不到指正那麼誇張...我覺得你是好心幫別人想,可是在板上PO文,本來就該好好看清楚版規,會犯錯的要馬是不在乎版規覺得不會被抓,要馬根本沒看,不管哪一種都不值得你去替他們想...
作者: nh60211as   2016-06-04 11:29:00
感謝各位的討論喔,因為實況文如果以小時計的話確實會造成管理困難,原因是已刪除的文章還要去回收桶撈才能確定時間點
作者: vicmeng (.-.. --- ...- .)   2016-06-13 20:09:00
建議新增 免費標題 跟新聞類分開 另外買賣跟交易重疊性高也許可以把 交易替換成免費 標題有[免費] 比較方便
作者: smallcountry (冰鋒冷劍)   2016-06-28 07:55:00
推薦 #1NSI0H-i (Steam) 收入精華區
作者: flyingwhale (____)   2016-06-28 08:05:00
樓上那篇先m起來了
作者: vicmeng (.-.. --- ...- .)   2016-07-01 16:55:00
夏特最後一天是否可開一篇置底卡片文 方便推文交換 感謝
作者: flyingwhale (____)   2016-07-02 11:17:00
和其他版主討論過, 可以的.
作者: shena30335 (廢文/Stay Night)   2016-08-11 11:25:00
推薦 #1NgiTWVR(Steam) Re: [問題] 歐卡2 MOD這篇將很多ETS2的好用mod詳列並做介紹 大推
作者: smallcountry (冰鋒冷劍)   2016-08-11 14:50:00
推薦 #1NgiOs4m (Steam) 軟體使用教學
作者: flyingwhale (____)   2016-08-15 12:58:00
@she 感謝推薦
作者: amosa (ICDPPL)   2016-10-04 14:55:00
雖然我不是什麼知名實況主,但我實況新遊戲的時候,大部分都會寫一些遊戲的介紹跟心得文,但發表之後卻又得在下次實況之前把舊文刪除,這點讓我到現在的感覺就是…認真的想發一片遊戲介紹的實況文,但是想到不到24小時就有要刪除,感覺以後實況文不如就發罐頭文就好… 這點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可以改善的地方。
作者: lovinlover (Lovin Lover)   2016-10-05 10:58:00
改成附上影片說明影文並茂的心得文
作者: flyingwhale (____)   2016-10-06 21:32:00
實況結束後移除實況連結,再修改標題分類就予以保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